當年在英屬香港出生算是哪國人?

用戶67239664


從“英國屬土公民”轉為“英國國民(海外)”。

一旦香港迴歸,大約300萬港人的BDTC(英國屬土公民)護照將無法使用。為此,1985年,英國制定《1985年香港法案》,新增“英國國民(海外)”國籍,並於1987年開始頒發護照。

該護照,當香港主權移交後,港人仍與前宗主國保持聯繫,但不賦予居英權。為此,一些親英的港人大為失望,掀起移民潮,前往加拿大、美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移民潮中大部分為香港精英人士。

香港迴歸後,“英國屬土公民”的港人自動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護照”。


五味社


總的來說香港迴歸之後,當年英屬出生的人,英國國籍跟中國香港籍必須捨棄一方,按照正常的程序是在當年入了香港籍的人或者自主選擇申請香港籍的人都會派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以及領取“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當年香港迴歸之前,大部分香港亞裔手持的是非正式英國國民的BON(大英帝國海外屬地香港人),即在英僅能停留180天,享受少部分英國人民的權利,無投票、選舉權。

要正式成為英國人則需要申請並按條件審核才給予通過。在中國與英國交接政權,英國政府表示香港居民可以繼續申請英國BON,不過中國法律不允許雙重國籍,在中國境內不能享受英國領事的保護,以及政策的受益,但在國外則可以享受,由於中國的不接納,續簽BON的辦事處也很少有,因此大部分人因沒有及時續簽,導致身份無效。

在1997年香港迴歸時,中國政府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其政府為中國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有很高的自治權利,各方面的政策都比較符合香港的民情,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

如沿用1935年時發明的港幣,財政的稅收、獨立全部根據自身的需要用於香港的發展,而不用上交中央政府。

筆者多有表達不到之處,請指正言討


CEO飯局


這問題有詳細的法律作為準則回答。

小弟便是英統時期出生的香港人,在小的時候我們的法律歸屬身分是「大英帝國海外屬地香港人」,手持的護照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簡稱「BNO」。我在此列出關於BNO護照的一些法律規定,以免造成誤會。



居留期: BNO本身並不賦予持有人英國的居留權, 只有180天免簽證居留時間, 逾期者即屬違法, 但BNO持有人可以申請永久居留、工作假期、青年流動計劃延長居留期。

權利: 雖然BNO賦予持有人投考英國公務員、投票、參軍等權利, 但都必須逗留半年以上才享有, 由於BNO持有人只有60天免簽證居留期, 所以BNO持有人如果想享有這些權利, 必須要申請延期居留, 而留學、已獲得本地公司聘用者、工作假期等會較容易得到批准, 而居於英國超過5年的BNO持有人, 可以申請英國公民身份。

國藉問題: BNO終身有效, 英國法律容許雙重國籍, 即使BNO持有人獲得外國公民身份, 亦不會喪失BNO國籍。 但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香港人的BNO身份, 所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香港藉BNO持有人不能享有英國領事的保護, 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的地方則可以。

由此可見,手持BNO身分的香港人嚴格意義來說並不是英國人。不過享受到英國政府的一些權益。

隨著1997年中國恢復對香港的主權,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人民的法律歸屬也全部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政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申請派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需要領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身分證」,受「基本法」的法律制約和保護。以上這些對證不對人,即使你是東南亞裔,只要回歸前你入籍香港,也會被轉換成為香港特區居民。



當年政權交接前夕,英國政府對香港區人民做出了一個承諾,可以讓香港人選擇入籍英國,提交申請審核沒有問題便從BNO轉為英國正式國籍,若沒有提出申請,在政權移交後依舊可以保留BNO身分。但因為中國政府不承認香港人BNO身分,政權移交後就不再設立續簽BNO身分的流程,所以絕大部分原本手持BNO身分的香港人因為並沒有續簽而導致BNO過期,但由於英國政府賦予BNO永久權益,據說可以在海外通過補失的方式續領BNO,但海外似乎也幾乎沒有可以續領BNO的機構了。小弟一家的BNO已經過期,也無意續領了。

其實無論是英統時期的BNO,還是現在的香港特區護照,香港也是擁有相對高的自治權的「法外之地」。持BNO的香港人在英國都視為外國人一般對待不過相對比較寬鬆,目前香港人在內地也是以外國人規格對待(小弟在內地工作需和外國人一樣辦理外籍工作許可,來往內地需要另辦理港澳居民通行證,住店需要找擁有接待外賓資格的酒店,讀書時期身分為留學生等等),這是法律所規定和賦予的形式作法,遵守便是對手持護照公民應該做的。

至於愛國,這是國民對國家的一種歸屬感,不應該僅僅通過教育去灌輸,灌輸出來的並不是歸屬感。每個入籍香港的外國人,都是因為香港給予他們歸屬感,他們願意在這片土地生活,才會選擇入籍。同理,香港更需要內地同胞展示出強大的包容來接納讓我們感受到這份歸屬感。則不教而曉,國強則民愛,民愛則國更強,是以社會大同也。

小弟拙見,萬無作過份演繹,勿以小放大口誅筆伐。尊重每個人的意見,都是包容的一種體現。


以爾杯中酒


迴歸後,中國國籍法在香港適用,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專門作過解釋,據國籍法和人大解釋,1、所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香港)的,都是中國公民。2、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是中國公民,他們可以繼續使用這類英國證件去外國旅行,但在中國(含香港)不受英國領事保護。換句話說,迴歸前出生在香港的,如具有中國血統,都是中國公民,非中國血統的則不一定;香港中國人持有的英國屬土或海外護照,在我國境內不好使,他們回內地一般用回鄉證或特區護照,其上述英國證件,在英國也沒有居留權,但如在國外遇事,如他向英國提出領保,英國也會管,但隨著國力強大,港人在海外遇事,越來越多尋求中國政府保護。


老周162183746


香港出生乃英國貳等公民 有居留權 沒有實際公民權利 往其他地方也要簽證 只有香港特區証件 可以免簽証往其他國際173 地方 。


旭64375897


屬香港藉,護照都是獨立的。以前是英屬香港,現在是中國香港。


一刻早聞


當然是英國海外公民

97年以前香港人國籍是英國或者是英國屬土公民,但不可能是中國國籍。

  在《1981年英國國籍法案》於1983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以後,原有的英國及殖民地公民(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簡稱CUKC)身份被重新劃分為三大類別:  英國公民  凡與英國及其列島(即包括英國本土、海峽群島及馬恩島)具有密切關係(意指在當地出生,或先祖來自當地的人士),並擁有該地居留權的英國及殖民地公民,獲重新歸類為英國公民。  英國屬土公民  凡與英國屬土具有密切關係的英國及殖民地公民,獲重新歸類為英國屬土公民(簡稱BDTC)。這類人士可同時擁有英國屬土公民與英國公民之身份;例如,一名在1983年於百慕大出生的人士,只要其父或母一方生於英國,該人士即可擁有雙重公民身份。  英國海外公民  其餘的英國及殖民地公民皆歸類為英國海外公民。

李蒲


香港一直都是中國領土,97迴歸前是租借給英國,並不是割讓。中國政府對香港擁有領土主權,從未改變。過去英國為什麼從未給香港居民英國國民資格?因為香港不是英國國土,那也就沒有國民一說,給的只是屬地居民,屬地:殖民地、管理地...等,不是領土,國土,97收回管理權,香港居民一直都是中國國民!

"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算是過渡,五十年到期後,採用什麼制度,再議。如果,五十年"一國兩制"未到期前,香港出現不再適合"一國兩制"的情行,也可提前終止。

有人會說,香港島是永久割讓的,應遵守"契約精神",不該收回,回看,香港島的割讓,是公平的買賣?還是強搶?如果公平買賣,理應遵守契約(比如,美國的阿拉斯加),如果別人是憑拳頭大,強搶的,你還要自束手腳,遵守其不公平條約,那是愚昧。對待強盜,自然可以用獵槍說話,香港島就是用"和平談判″的形式,強搶回來,逼其籤城下之盟,當年的強盜,又能不同意,不簽字,不灰溜溜的滾回老家去?

預告:大英博物館中,強搶的中國文物,中國也會開著艦隊去運回來!


V天堂牧歌V


這個問題有點複雜了,1997之前是英國屬土公民,不享有英國本土公民的全部權利,但又靠中國政府保護。1997後的分兩種,一種是申領BNO(英國海外公民)的,但是中國境內並不承認,另一種就是香港特區公民。1997後出生的都是後者身份。

最後補充一點,現在香港人有340萬人是BNO身份(香港總人口是700萬)。也就是兩種身份各一半人。但是我們知道在海外遇到事情需要幫助時,BNO還是主要靠中國政府,因為他們最多屬於英國二等公民 他們雖然不是雙重國籍,但是還是鑽了這個空子,顯得兩面不是人了。


月下影人670



眾所周知1936年林則徐在廣東虎門銷燬英國走私的毒品,虎門銷煙使得英國損失了很多利益,於是英國召開議會之後以大多數的支持率決定要攻打清政府,以此來洗刷他們的恥辱,在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最後以清政府失敗而告終,1842年清政府被迫和英國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其中《南京條約》的內容之一就包括了將香港島割讓給英國,後來經過其他戰爭之後英國又吞併了九龍半島和新界。


1982年9月,時任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訪問中國,會見了當時我國的領導人鄧小平,在這次會面上我國堅決要在20世紀之內要將香港的主權收回來,即使面對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的咄咄逼人,我國也毫不退縮,並且再次強調香港主權要在20世紀歸還,最終英國面對我國堅定的態度,不得不同意歸還香港,最終英國決定在1997年7月1日將香港的主權歸還我國。


如果是在1843年至1997年7月1日在香港出生的人,並且擁有香港所在地的身份證,那麼你就是屬於香港的,換句話說由於在此期間香港是屬於英國的,也就是這個人是英國人,但是在1997年7月1日開始之後,只要是擁有香港身份證並且願意留在香港,那麼就是屬於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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