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控股子公司貸款履行擔保連帶責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江西六國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江西六國”)為安徽六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權。江西六國於2017 年11月21日與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一汽支行簽訂一筆1000萬元的《人民幣借款合同》,本公司為江西六國上述貸款提供了連帶責任擔保,並與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一汽支行簽署了《保證合同》。鑑於江西六國無力償還到期借款,並且目前已申請啟動破產重整程序(見2018年11月6日本公司《關於控股子公司申請破產重整的公告》,公告號2018-026),本公司於2018年11月27日根據《保證合同》履行了擔保代償義務,償還貸款本金1000萬元,利息66,695.85元,本息合計10,066,695.85元。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對江西六國擔保餘額5540萬元,具體明細見2018年11月22日《六國化工關於對控股子公司履行擔保責任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號2018-032)。

特此公告。

安徽六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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