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老人找個女老伴,是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

犀利58


我覺得老人妻子入世了,找個伴很正常,相信大部分子女也不會反對。我想不管老人結婚還是不結婚,都應該在一起過日子前把好多事情說清楚。因為雙方年紀都大了,子女也都各自成家,感覺好多問題提前說清楚大家都能理解。

男方一般年紀大一些,女方小一些,在一起女方照顧男方多一些,所以應該給女方一些保障。婚前可以規定每月給女方多少生活費。雙方老人不管哪一方生活不能自理都由各自子女照顧。如果女方願意照顧男方到去世,可以給些補償等等。這些事可能看起來有點不近人情,但是這些事提前說好對雙方都好。畢竟好多老人再婚後都出現了一系列問題。

如果把該說的問題說清楚了,我想,領證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了


米粒baby媽媽


老男人失去老伴,想再找個老伴,以我的觀點,可以搭伴過日子,絕對不能結婚。



我身邊就有兩個朋友和親戚的老爸,老伴去世後,他們年齡在60歲出頭,整天對兒女嚷著要再找個老伴,多數老男人離開老女人,生活不能自理。

朋友的老爸,就揹著兒女找了一個,並登記結婚了,雖然兒女反對,但生米做成熟飯,為了孝敬老爸,只得認可。可後來,這個老伴身體狀況也不好,老頭只好給了她十萬八萬,讓她回家由她的兒女照顧,至到去世。自己沒過上理想中的生活,再婚後的日子,也總是磕磕碰碰不順心,還糟蹋了不少金錢。

我親戚的老爸,也是如此,在老爸的執拗下,非娶一個後媽,親戚當時跟我說了這件事,我坦誠的對她說,在一起住行,千萬不要登記結婚,那樣後患無窮的。可她老爸說:那是對人家不負責任,非娶不可。結婚後,過了一段美好的日子。

只能嘆息,人的命天註定。過了六七年,這個後媽經醫院確診,臉上得了癌症,要想治療就得花費天文數字的醫療費,這對收入尚可的家庭來說也是不少的支出。



因術後,後遺症很多,整個臉扭曲,無法見人,也不能保證不擴散、不惡化。經兩家人協商,只好各養各爸、各媽,也是女方回家由她自己的兒女照顧,男方將所有的積蓄給了女方,了結了這段婚姻。幾乎傾家蕩產。這真是應驗了那句話:“不作死就不會死”。

不是我不願意讓老人再婚,原本現在都是獨生子女,父母有一人生病時,另一方可以與兒女同時照顧,這樣重擔能輕鬆一些,等另一位老人生病時,獨生的孩子就要吃很多苦,若老爸再娶,後媽又不是親生的,老爸年齡又大了,這個孩子又有多少能力去照顧這對老人。真的很難為孩子。

所以我覺得,絕對不能娶,身體好在一起住,相互有個照應,身體不好,大難臨頭各自飛吧。不登記結婚的另一個好處是,沒有財產糾紛哦!


做喜歡的事


隨著生活的提高,人們思想的開放,很多老年人在喪偶之後,兒女不在身邊,都想尋找一個老伴安度晚年生活,前幾日收到一段來信:

小愛你好,我今年67,前幾年老伴生病去世,只有一個孩子,工作繁忙,常年不在身邊,時常覺得一個人孤單,想找個人說說話,好好過後半輩子,最近經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個比我小5歲的退休老師,兩人挺聊得來的,也都有意向。

找時間和兒子說了這件事,他說我的事情我自己做主,不過最好是搭夥過日子,結婚就算了,以後涉及的事情比較多,而且也不知道雙方能不能一起面對很多事情。

想想他說的也有道理,但是總覺得既然要一起過到老,不結婚對雙方都不負責,也總感覺不像一家人,對方也覺得需要結婚。

的確老年人要不要結婚,一直是個備受爭議的話題,各有利弊:

如果只是搭夥:

好處是雙方不涉及到子女,財產等很多問題,如同年輕人談戀愛一樣輕鬆自在,但是缺點是某一方出現疾病或是生活困苦,會遭受被對方拋棄的可能性,也無法真正的長久,交心。

如果是結婚:

雙方拿出自己的真心,能一起面對短暫的未來,但是需要提前對財產等一些重大問題進行溝通,以免後續發生不可預料的問題。

婚前的財產問題,基本是房屋,如果婚前是誰的房產就是誰的,由誰的兒女繼承,一般子女也支持再婚,同時也打消一部分想通過這樣途徑獲得財產的不良老伴,且雙方子女共同參與協商簽字,這樣將來也不會發生財產糾分情況!

至比如婚後的財產,不管是一個老人還是兩個老人都有退休金,那是他們的共同財產,雙方兒女,只要老人能夠在一起好好生活,真心對待,也就不要打他們退休金的主意了!

身邊有一個退休醫生,在妻子病逝一年娶了一個老伴,每月將自己工資一部分支出就不說了,應該的,沒多久,新娶的老伴也生了很嚴重的病,需要很大一筆醫藥費,一方面退休醫生的錢也不夠支撐,另外自己的子女對於一個沒來多久的後媽,無法接受,更無法接受自己的爸爸將大半輩子的積蓄拿出來看病,而生活品質下降。

但是因為結婚了,對方的孩子來鬧,說不給看病,當然這樣的官司也很難判定,但是如果走上離婚的程序,可能也要面臨一小部分的財產分割,但是這樣的結局也是大家不願意看到的。

所以至於要不要結婚,要看雙方對贍養,財產等一些大問題的婚前溝通再做決定,但是同樣老年人也要做好表率,對待另一方也要真心實意,這樣才能長久過下去。

愛會看見,情感專欄作者,自由撰稿人,願傾聽你情感和婚姻中的哀與樂,做你情感的榕樹洞,一路相伴。


i愛會看見


最美不過夕陽紅,獨身老人也有找老伴的權利,那麼單身老人找伴侶,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我的回答是肯定的,結婚好,這是對女方的最基本的尊重。

我先說一個真實的案例吧。

我同事的母親因病去世,她的父親獨身了兩年,兒女們都忙著工作和家庭,對老人照顧不周,所以就給老人找了一個身體健康的老伴。找了這個老伴,沒有領結婚證,當然沒有任何儀式。這位阿姨來到了同事父親的家中,完全是一個保姆的角色,每天做飯洗衣照顧老人,老人的退休金也不給阿姨,每個月只給幾百塊錢的菜金。房本也攥在兒女的手中。過了不到一年,這位阿姨的女兒覺得母親太可憐,完全成了他家的保姆,而且是不掙錢的保姆,就把母親領了回去。同事洋洋得意的對我說:“我爸爸什麼也沒損失,白用了幾個月保姆”,我看到她那副表情,內心裡充滿了不屑與憎惡。

所以,如果是單身男士找老伴,一定要端正自己的心態,兒女們的心態也要擺正,你的父親找的是相濡以沫的老來伴,不是一個能照顧老人並減輕你們負擔的保姆。為了尊重對方,要給對方應該得到儀式。不要以為你真的是娶了一個廉價的保姆回來,這樣,雙方都不會快樂。如果害怕因為財產問題產生糾紛,可以諮詢律師做一下公證。

總之,美麗的夕陽不要因為人性的醜惡而變得黯然失色。在雙方確定要組建家庭時一定要以尊重對方為前提,這樣,老人在二次組建家庭時收穫的是幸福快樂,而不是灰暗和不堪。


陌上起舞


​單身老人找個女老伴,是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我來回答一下。

老人最怕寂寞。當一個離世後,另一個也可能情緒低沉,無人陪伴而致悲傷,哪就離那頭也就不遠了。

因此,女方如果死亡,你另找一個女人做伴也就迫在眉睫了。

那麼,你在找另一半時,是結婚好還是不結婚,找一個保姆好呢?現在分析如下:

一是找老伴麻煩多。找老伴就要扯結婚證。而扯了證成為合法夫妻後,會牽涉到很多財產問題。尤其是當自己死亡後,會引起家庭分爭,鬧的不歡而散。找保姆就不同了,你們雖然過的是夫妻一樣的生活,但其實是一種僱傭關係。如果你得了病重的話或解除合同,由孩子們伺候你。或修改合同,增加工資,繼續伺候。當你死亡後,合同終至,她拿著工資走人即可。

二是埋葬不好統一。你再婚後,不可能再有共同的孩子。她死亡後,是埋在女方那邊還是埋在你這裡?孩子雙方肯定會互相爭奪,難以達成統一意見。如果各埋各自的地方,又是將一對鴛鴦分開了。而僱保姆就不同了。人死後,埋在自己的老墳就可以了。

三是扯證後如果脾氣不和還要鬧離婚,結結離離的手續繁瑣。而找保姆就不同了,脾氣不和,工資結清,一拍兩散,互不相欠。不會拖泥帶水的麻煩。

但是,扯結婚證也有其獨到的好處。如果對方是農民或無業人員,你是國家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你死後,可以讓另一半領一份遺屬補助。雖然錢數不多,但也基本夠吃夠喝的了。而保姆就沒有此殊遇了。

因此,是結婚還是不結婚,你要斟酌再三,三思而後行了。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老年喪偶太可憐,兒女孝順也孤單。

渴了無人端口水,餓了無人送口飯。

每當夜晚月當空,孤枕難眠淚漣漣。

生病臥床無人問,床上盡是大小便。

都說養兒為防老,老了兒女不沾邊。

最怕兒媳翻白眼,怒氣衝衝說冷言。

鄰村張婆已六三,孤身一人同病憐。

心中早已生情愫,心有靈犀結理連。

她有情來我有意,二人攜手黃昏戀。

雙方兒女齊反對,老人再婚丟大臉。

老年婚姻實在難,重重阻礙萬重山。

告訴天下兒女們,老人也有戀愛權!

如今已是新時代,破除落後價值觀。

下定決心找老伴,心心相印過晚年。

相濡以沫過人生,幾度夕陽霞滿天!




無奈125387125


滿堂兒女不如半路夫妻。首先,恭喜你找了稱心的女朋友,也就是好伴。不知道你多大,是否有子女,如果子女不反對,你們應該結婚,儘量有法律上的支持,也給老伴一個交待。
老年人再婚,共度平淡的晚年,有個老伴互相安慰,互相照顧,一起買菜,一起做飯,何樂而不為。許多老人再婚,產生矛盾,大多數是經濟上有了糾紛,如果事先交待清楚,什麼是老頭子的,什麼是給後老伴的,再和雙方子女都講清楚,兩個老人再互相包容,遇事多忍耐,還是可以有幸福的晚年!

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想一起生活,其實是同居。合則一起過日子,不合則馬上散夥,也很多了,在現實生活中,只要二位老人樂意,也是可以的。只是,好象有些名不正言不順的意思,傳統的人會接受不了。有病生災了,可以不用承擔一點責任。反正,又不是夫妻。同居說白了,其實是臨時性的過日子,隨時都可以走人的。


金色陽光溫暖



我的父親得絕症去世已經十一年了,從父親去世那幾年,我和哥哥就勸母親給自己找尋個老伴,兒女再孝順,也不能每天陪伴她左右,再說老人和年輕人說話溝通之間是有代溝的,找個老伴能陪她出去轉轉,說說話,相互照顧,母親翻臉拒絕,說她老了,我們把她往出趕,不孝順她如何如何……我說不是讓她去嫁給誰,去誰家過日子,她找個老伴,人家也有兒女,兩個人可以和走親戚一樣,兩個家都可以換著居住!老了病了,各自兒女管各自的父母,沒有贍養問題衝突,更不會牽扯其中有一個老人先走,剩下的老人子女搶奪財產!所以不用去民政局辦理結婚證,形勢上可以辦個小宴席,請親朋好友前來祝賀,目地是讓大家知道有這回事就行!

不過這也只是我個人思想,有的阿姨也許會覺得,她離開自己的家,去另外一個老頭家,伺候吃喝,給管家務,如果不結婚領證,這不就成了去給人家當免費的保姆,老了,病了,人家老頭的兒女只照顧他們父親,如果老頭去世了,自己只會被老頭的兒女趕出來!到最後,阿姨自己的親生兒女,又不好意思去打擾,搞得自己流落街頭,無家可歸!這種想法也不是沒有可能發生,社會上比比皆是吧!

所以呢!各位單身的老年叔叔阿姨們,為了晚年的幸福,找老伴,一定要把握好尺度,考慮以後的路怎麼走,要和自己的兒女商量好,得到子女的認可和同意,至於結不結婚,不能一概而論,畢竟每個人的家庭環境不同,具體依自身情況而定!能進一家門,就是緣分!在此祝天下的老人們,身體健康,晚年幸福!日子越過越甜美!


xx沉默的仙人掌


老人空巢現象比較多,如果伴侶先一步走了,那麼再找一個老伴合情合理。這種情況不同於年輕人的戀愛觀,而是精神上的需求。

人一變老,為什麼就會成為很多所謂保健品追逐的主要目標?就是因為越老才越怕時日無多,也怕不能動的時候身邊沒人,這種複雜的情感和心理的空虛就容易輕信騙子的誘惑。而兒女們是很難懂得這些老人的思想的。

找個老伴,主要就是給他們在精神上找個依靠,可以有一個思想、習慣都接近的人一起交流,這會減少老人一些不好或不切實際的想法,讓他們不會因為兒女不在身邊而感到孤獨。

那麼正式結婚領證好,還是不那麼正式好呢?從我的角度看,形式可以做,比如親友祝福慶祝,但證還是不用領了。因為我覺得這個東西對於老人來說已經失去了實際意義,一旦領證,反而容易帶來矛盾,尤其是將來繼承權的糾紛。

雖然這個想法有些自私,但我沒經歷過,卻看過很多女方子女在繼父去世後的一些態度表現,畢竟不是嫁過去專門伺候老爺子的,遺產當然要分,但男方卻不這麼認為,因此矛盾很大。

總之,兒女如果同意老人再婚,就要把一切問題提前想到、做好,免得以後不小心再傷害到某一方。


吃飯不刷碗1


首先支持老人找伴,最美不過夕陽紅,人老了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人老了相互有個照顧不孤單,人之常情。 老人找伴,是結婚?還是不結婚?這兩種有利有弊。

正式結婚和不結婚性質不同,結婚意味著就是夫妻,相互要履行夫妻責任和義務。不結婚同居,沒有法律保護,相互沒有責任,適合就在一起,不適合就分開。



老人再婚最大問題一個是子女是否支持?再就是涉及財產,我想大部分老人還是看重親情,老人如果選擇正式結婚,大的財產,比如房子大的資金,一定要做個婚前財產公證,以免婚後發生矛盾,給自己有一個保障,也是給子女一個合理交待,避免兩代人產生矛盾,因現時代人心難測,也有老人被騙的,財產公證是保證自己的合法權利。



社會開放了,人們對老人同居不再歧視,同居雖然不涉及大的財產,基本也就是各取所需,沒啥責任,合得來再一起,合不來一拍兩散!直白一點說就是打平夥,男找保姆女找靠山,那麼,老人要有足夠的經濟實力才能留得住保姆式的女老伴,現實就是這樣,既然給不了名份,別人也不會白當保姆,真正到了需要人照顧時不是責任和義務,而是你的經濟實力,這就是現實。

如果覺得為了相互有個長久照顧,最好正式結婚,對彼此是一個負責的心態,雙方都感覺心裡踏實,也好規劃今的生活。

至於老人們無論是願意正式結婚,還是找伴同居,根據自己的情況定吧!最主要還是要雙方相互合得來,心情愉悅快樂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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