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不是潘金莲》

对带有讽刺喜感的电影,了解甚少,感觉总也绕不过冯小刚、王朔、刘震云。去看《我不是潘金莲》完全机缘于关于冯小刚的访谈,访谈中提到“之所以拍摄此片,是因为光阴有限,到了这个岁数,想做一些心里真正想做的事。”为了这个年近60的倔强老头心里想做的事,不谈导演崇拜、媒体疯捧,观影本身就是一份值得,更何况这是一部不错的现实电影。

电影主要围绕的是一位农村妇女上访的故事,说它是故事,因本身的喜感和滑稽,说它是现实,确实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充满着中国式的逻辑与观念。李雪莲与丈夫秦玉河,已有一子,意外怀孕后,为了规避计划生育政策,双方商议好假离婚,等腹中胎儿生产后,再行复婚,但离婚假戏真做,秦玉河另娶他人。于是,李香莲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定离婚为假,心想先通过法院判令离婚为假、再与秦玉河复婚再离婚,生生出一口恶气。但事与愿违,法庭判令离婚为真,加上与秦玉河讨理的过程中,秦玉河的一句“李雪莲,你自己承认结婚之前和别人发生关系,你才是潘金莲”的气话,李雪莲于是一路喊冤法院院长、县长、市长,在自己觉得找不到明白人后,只身前往北京上访。后上访成功,市长、县长、院长都被撤职查办,但秦玉河这个事件的根、李雪莲离婚的最终目的还是未得到办理,接下来将近二十年里,李雪莲每年上访,从不间断。最终事件终结于秦玉河的意外死亡,上访之路断裂,人生也从少妇到白头的荒诞。剧本确实好玩,看似围绕“上访”这条线,但是真正是一幅图,社会全景图,正如冯导自己说的一样:这个片子里没有主角,主角是故事里出场的所有小人物,每个人都围绕着自己心中的理、念头去奔,到底谁对谁错、孰真孰假,无人可知。电影的屏幕放映像一个窗口,变化的黑幕像在引导观众走进故事里,是看客,是窥者,正靠着墙角,听隔壁老王家的故事。故事的线真是千丝万缕,看完电影,整个脑子都是乱的,这也许正是影片制作的厉害之处,丰富的东西总是层次千万重,回味千万重。

体制内生态

故事里出现最多的角色种类应该就是“官”,每一位官都不着重笔但形象鲜明,每一处场景都秩序井然但活泼生动。官与官的差别,在于位阶的差别,县长有县长的办事讲话风格,市长有市长的办事讲话风格,法院院长又有院长的风格,各有不同,但一颦一笑都楚楚动人。现实中的政府人员必有能吏、必有有为者、必不会出现如此闹剧,可荒诞往往是放大了的现实,体制内生态自然也是繁花似锦,样貌丰富,呈现出来的冰山一角,就足以撼动李雪莲这个平凡小民的一生光阴,没有了红红火火的日子,没有了儿孙满堂的幸福。正如电影里插入的一句老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刁民文化

如果说一名合格的观影者,必须要进行背景调查,那这部片子我算是及格了。带着电影给我的第一价值观,再翻阅刘震云的原作,不致于对于观影本身形成污染。原作里出现很多的一个词,电影是略去了的——刁民。刁民与顺民一直延续至今,在诸多古装影视作品里,“大胆刁民”甚至成为“青天大老爷”古装剧的必备台词。刁民一词,自古便是官僚阶层所反感与排斥的。在读张宏杰《饥饿的盛世:乾隆时代的得与失》里面讲文字狱的兴起,凡是上访与沿街喊冤的都是刁民,有害江山一统,即使所述实情,乾隆帝亦会严惩刁民。原作中多次出现的“刁民”一词,电影中在跟全世界作对、到处告状的李雪莲,是不是刁民,我想谁也给不出答案吧。正如电影最后所说的:到处都在讲李雪莲告状的故事,李雪莲也跟着笑,好像笑的不是她,而是别人的故事。

息讼

“息讼”是法院工作的日常,每天都在围绕着定纷止争、辩法析理。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无讼状态的社会层级一定是很高的。李雪莲的信访之路无限延伸,缘起就是法院一纸判决(暂且不论这事属于不属于法院主管),所有的事情都围绕着层层怕信访、要息讼,但是信访的核心问题却是根本不归属政府管辖的事,根子长得正正的,可还是怕影子歪,问题何在?中国传统文化推崇中庸,推崇以和为贵,推崇不争。官僚政治中也有一些倾向,以和为贵,治下太平便是良道。如果任上闹访中央,必定精神文明建设有损。于是出现不同于西方政治文明的,以不解决问题为解决之道的太极拳式执法。正如电影中法院院长王公道所说的:正是因为判对了,才有了后面的一大堆的事。问题解决之法,到底是阻拦问题的显现表面上息讼,还是直面问题的解决树立法治真正的权威,我想值得更多的法律人深思。

这部电影很容易让人想起《秋菊打官司》、《被告山杠爷》一类的法治电影,讲述法治推进过程中,法治与民俗观念之间的现实冲撞。但这部电影的冲突点不在这里,它不是纪实电影,也不是法治电影,它是社会片里的魔幻现实主义,通过荒诞的戏剧,让社会中人若有所思。读故事本身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过程。好电影是观众看完后一时无法言喻,心里沉甸甸的获得反思和点悟。这个故事,正如刘震云书中开头就点明:俗话说得好,一个人撒米,一千个人在后边拾,还是拾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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