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與前任最難忘的是什麼事呢?

女夭犭侯


這又勾起了我的回憶,那時候因為我跟她剛談戀愛,完了她在蘇州過年前回來跟父母說起了我,家長並沒有反對,只是要見個面,而後我就陪著前任見了她的父母,前任的父母覺得挺滿意的,但是有個要求,就是讓我前任滿20歲的時候再談結婚的事,當時我前任18,我21。過完年以後,前任要去蘇州工作了,而我就準備跟著一塊去了。因為是瞞著她父母的,所以我肯定不能開車直接去她家帶她走,而前任的父母是送她到車站,等她坐上車,發車以後才走的,在這期間,我沒辦法,只能偷偷的上車,結果被發現了。前任的父母淡定的坐在自己家的車裡對著大巴里的我招手,我只能硬著頭皮的坐上她家的車裡,那真是坐如針氈啊,她父母也沒多說什麼,可能理解吧,就說不能一起去,完了跟我老生常談。畢竟都懂得,如果一起去了蘇州,那肯定要做一些事的,說不定還是同居。我同意了。完了看著前任坐著的大巴車發動了,駛離了我的視線。我就坐著另一輛的去常州的大巴車去了常州,完了期間前任讓我去找她。大家看到啦,不是我不守承諾說好的不去蘇州,是前任讓我去的。



到了蘇州以後,不用說就同居了,每天我下班以後就在她的美容院旁邊的長板凳上等她,不管颳風下雨,我都一直在等她,因為她怕一個人。回家以後我會做好吃的飯菜給她吃,每天都是問她想吃啥,然後我去買。蘇州的房租比較貴的,我們住的一個大單間,每個月的房租,買菜,水電等等雜七雜八的費用都要算,我只能自己省吃儉用,煙也不抽了。早上上班路邊的賣小油餅,兩塊錢一大塊,想想還是算了。多喝兩杯開水就熬到午飯了,遇到公司供應不要錢。我在自己身上扣一點,她就能吃得好,用得好。男人可以苦自己,不能苦了女人。


但是因為一些原因她變成了前任,到現在都偶爾從我們倆的共同好友那裡相互瞭解對方的近況。只是回不去了。


三更不抽菸


前任?我應該沒有前任,我喜歡對方。人家不喜歡我。屬於單相思。算不上前任吧。

我喜歡一個樓蘭姑娘。龍門客棧,有一次我獨自去旅遊。一個旅遊團隊同意我隨她們走。導遊就是本地姑娘。

一個旅館🏩名字叫龍門客棧。我還是喜歡一個逛街。我畢竟第一次去西域。她告訴一定不要和當地人起衝突,更不要隨意取笑當地人習俗。

大熱天的男人蒙面紗,我感覺好笑,在一個馬市上兩個穿戴波斯人打扮壯漢。他們用手裡彎彎的腰刀向我比劃。我不懂什麼鳥🐤意思。

夏戈告訴他們,我是她男朋友。把我拉開了。

清涼的夏夜。偶爾的蟲鳴。她說當地男人馬術,摔跤,刀術都會玩,

她幫了我一次。也許桃花依舊,物是人非了。






雨言14


《前任3》片中孟雲和林佳雖然已經在一起五年了,卻因為一些小事吵架,一氣之下提出了分手。

孟雲家裡林佳決定搬出去。

林佳收拾行李時,她故意製造聲響。

她反反覆覆出現在他視線。

而孟雲那一邊一點都不希望她離開。

他密切關注著她的舉動。

他心如刀絞卻依然在沙發上裝酷。

直到看著她拉著行李箱說: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他裝出一副無所謂的賴皮的樣子說:你都決定了,我還能說什麼。

然後輕輕關上們。啪嗒。

孟雲一聲嘆息。哎。

他以為她不會離開,她以為他會挽留。

最終她真的就走了,他也真的就沒挽留。

許多戀人都是這樣分的手吧。

其實並不是多大的坎兒,心情好的話,談笑幾句就能過去。

然而一不小心懟上了,然後會越懟越嚴重,最後陷入僵局,開始僵持對峙。

男人覺得女人應該晾一晾,女人認為是男人膩了不愛了。

有些時候假如有一方退讓一小步,感情的多米諾骨牌就會全盤傾倒,關係就也能恢復如初。

然而人在感情裡總是太愚鈍又太驕傲,喜歡放狠話,卻不懂怎麼樣收拾局面。

全部都不退讓,不主動,等著著對方去挽回。

However,兩個已經離開很遠的人兒固執地而且默然地站在原地等待,那又怎麼可能可以相見?

故意留了些東西在孟家裡的林,對他說:不要寄到公司,等有了新地址我發給你。

誰都能看出來這是她為重逢留的線索。

但後來她跟他說:東西寄到哪裡哪裡的時候。

他只是說一個:哦。

假如他說一句“你回來吧”或是“我給你送去吧”,然後趁熱打鐵,最後結果可能都會不同。

然而,他沒有。

林生病,她的藥都還在孟雲的地方。

假如她能打個電話過去,說一句把我的藥拿過來吧。

結果可能也可能不同。

但是,她沒有。

愛情中彼此兩人,說了分手其實並不代表就是分手,一方從家裡搬出去也未代表分手。

真正的分手是兩個人都不願意直面他們的問題,在沉默中逐漸遠去,慢慢心死,最後你我都回不去了。

現實中有多少感情,都結束在了相互沉默裡面。

《前任攻略3》為什麼戳淚,理由就是電影中的男女都太像我們了:彼此生了氣不知道怎樣說,吵了架不知道如何和解,心裡面想說:我們和好吧。說出來的卻是:我們分手吧。然後還要加一句:再也不要來找我了,然後撐著,看著傷口流血,等著愛情的死亡。

所有人看完以後都或多或少都覺得這不就是我嗎?

節選一位網友的評論:

走在路上,茫茫人海里去尋你,走著,喊著,看得眼睛痠疼,仍要去找你,孤單的夜裡常常想起你,深怕你會忘了我,去愛別人,時間年年歲歲,累了,疲了,我不是楊過,無法繼續等你,找個人來愛自己,拉起了別人的手,平凡過一生,偏偏你又出現在我面前,如同當年那般不經意,讓我錯手不及,除了感嘆人生無常,只能看著你離去的背影,第一次明白什麼叫做"錯過\


老牌講師白唐先生


我與前任最難忘的是,在耍朋友之前,他叫別人幫助他寫的信,寫的非常之好,其中裡面寫一個窮字就把我吸引了,我感覺這個人須說家裡窮但是還是有點志氣,結果結婚了以後,我才發現他沒有什麼文化,沒有一技之長也有好吃難做的精神,這一切我都懵了,然後只有默認了,有了娃娃之後只有自己努力去幹,擔心重任,最後累倒了自己,還滿身傷痕累累,最後幫他寫信的朋友才給我說,他幫他寫的信。


找回自己99705416


你好,苦夏離殤為你解答,歡迎來相互關注。

我與前任最難忘的事是剛談戀愛時的有一個假期,他回去老家後,在他們家的橘子林裡和河邊沙灘上用石頭擺出我愛你的圖案,然後照了照片給我。雖然沒有巧克力和玫瑰花,但是這樣別出心裁的方式,我現在依然記憶尤新。

雖然現在我們沒在一起,但是這段情的開始確實很快樂,祝大家各自安好吧。


苦夏離殤


看到這個,腦子一片空白,努力回想,卻不覺得有什麼值得念念不忘的事情。我覺得算不得心性涼薄吧。不管以前發生了什麼,算的上因為那些才有了今天的自己。本身記憶不算好,而以前的人和事,也沒有必要再記得那麼清楚,可能偶爾會想到這個人,可不能對我有什麼影響。

要做的是記得現在得人和事,好好珍惜現在,不想總過往打擾現在。沒有必要!既然已經成為了以前,那就和我沒什麼關係了,翻篇吧。


九尾貓2008


可能是因為我性格猶豫,顯得曖昧吧。

所以,事實上我並沒有前男友。

只有一堆分不清感情性質的男生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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