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紙質說再見!今後登記自動簽發《就業創業證》電子證照

28日記者從廣州市人社局獲悉,新修訂的《廣州市就業失業登記辦法》已經印發,《辦法》擴大了就業登記覆蓋範圍,將省直、中央、部隊駐穗單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夥組織和基金會招用勞動者的納入就業登記範圍。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的申辦資料也進一步簡化。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後,系統將自動簽發《就業創業證》電子證照,《就業創業證》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失業人員可網上辦理失業登記

原《辦法》自2013年7月印發實施。市人社局指,印發實施至今,上位法、上級規範性文件(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主席令〔2015〕第24號)和《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2015〕第24號)等)均已重新修訂,《廣州市就業失業登記辦法》的部分條款已不能適應形勢的發展,需進一步完善補充。為進一步規範本市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管理工作,有必要結合本市實際以及相關新的工作要求對原《辦法》進行修訂。

此外,明確、規範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的業務流程,進一步簡化申辦資料,明確業務經辦機構、辦結時限等。其中,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失業人員需持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原件、戶口薄原件(非本市戶籍人員除外),並按不同情形持相應的其他材料辦理失業登記。比如對於學校畢(肄、結)業且未有就業經歷的,需持畢(肄、結)業證書原件;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持原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原件或各級人民法院或各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出具的裁決結果法律文書原件。

失業人員可登錄網辦系統網上辦理失業登記,或前往任一區、街(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前臺進行辦理。區、街(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通過系統查驗相關情況。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對於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並告知原因。失業人員如有異議,可於3個工作日內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於3個工作日內反饋處理意見。

失業人員網上辦理失業登記,應按規定上傳所需材料電子文檔並填報失業登記相關信息。失業登記網辦申請由失業人員所屬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受理,並在提交失業登記申請後3個工作日內辦結。

辦理失業登記後自動簽發電子證照

《辦法》還明確了《就業創業證》實行電子證照制度,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後,系統將自動簽發《就業創業證》電子證照,《就業創業證》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為法定辦事依據和歸檔材料。勞動者在本市期間統一使用《就業創業證》電子證照。勞動者需要申領紙質版《就業創業證》的,持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原件並提交2寸彩照1張,前往任一區、街(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領。

畢業年度內在穗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在校期間需申領《就業創業證》的,提交學生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和2寸彩照1張向中國南方人才市場(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申領。

《就業創業證》是勞動者按規定享受相關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的有效憑證,並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此外,《辦法》明確和細化了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信息變更流程。其中勞動者姓名、身份證信息、戶籍、民族、常住地址等發生變更的,需持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辦理。勞動者學歷、職業技能等發生變更的,需持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原件和學歷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原件辦理。

《辦法》還新增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業務檔案的存放和保管等有關條款,明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對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業務檔案進行管理,保存期限至少10年。對保存期限超過10年的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資料,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按有關規定進行銷燬。

文:廣州參考·廣州日報記者 何穎思廣州參考·廣州日報編輯 董業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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