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比殺人還狠毒,必須判死刑,你支持嗎?

愚人126150887


很多人都支持判死刑,但不可能實現。但是,仍要不斷呼籲,仍然有用。

儘管大家痛恨人販子,儘管人販子的邪惡行為比殺人對受害者家庭的傷害更大更持久,但無論怎麼呼籲,他們都不可能一律被判死刑,只有在極端情況下才。一般的拐賣兒童,也就是判個三五年,甚至更輕。

這樣顯然不合理,即便不判死刑,三五年也太輕了,幾乎沒有震懾力。因此必須加大懲罰力度。當網友們經常、持久地呼籲對人販子判死刑,就形成一種強大的輿論壓力,就有可能倒逼法律修改,最後不可能判死刑,但起碼要加大懲罰力度,比如,人販子一律判十年以上,那也是重大的進步。

所以,儘管無論怎麼呼籲,都不可能判人販子死刑,但仍然要呼籲,因為法律有進步總比不進步好。


李蓬國評論


堅決支持拐賣兒童的惡徒判死刑,這些拐賣兒童的畜生如果不判死刑難平眾怒,
如果不判死刑難以服眾,會禍害多少家庭,我們現在要嚴厲打擊這些拐賣兒童犯罪分子,絕不姑息養奸。


鋤奸將領


支持!堅強支持👍!!!兒童是祖國人類的希望和未來!如此殘害兒童對家庭造成極大傷害,國家,國家沒有家那有國?十惡不赦!一定要殺!!!!怒火🔥🔥🔥🔥





太陽and月亮48031446


堅決支持,這是全民意志。拐賣婦女兒童,就等於謀殺。他謀殺的不只是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連未被拐賣的婦女兒童親屬都在謀殺之列。做這些事的人,是喪盡天良,滅絕人性,罪不可恕,他禍害的不光是被拐對象,而是整個社會。所以,對這些人就得嚴抓重判,不殺不足以平民恨,應敞開殺戒,決不能姑息養奸,再禍害社會。





善者福也1


拐賣兒童的人,確實心狠手辣,殘忍歹毒,會給被拐兒童造成各種傷害、甚至死亡。這種嚴重犯罪行為,毫無疑問,必須給予死刑的懲罰。

為什麼說必須懟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執行死刑呢,因為很多兒童被人販子拐到手後,下場極其悲慘。

最明顯的便是大家經常會在街上看到的那些要飯的殘疾兒童,被人販子折磨的奇形怪狀,幾乎沒有一個正常的。人販子之所以會將這些可憐的孩子故意弄殘廢,一方面是為了防止孩子們逃跑,另一方面是為了通過孩子們的慘狀來博得路人的同情心,以要得更多的錢。這些錢都會被人販子拿走享用,而為他們賺錢的孩子們經常連飯都吃不飽。

不少朋友疑惑,那些殘疾孩子是怎麼被弄殘的。曾經看過一個關於拐賣兒童真實事件改編的小電影,一個6歲的小女孩被人販子用謊言騙走,帶回去後,慘無人道的人販子為了節省開支,連麻藥都不打,直接將小女孩的一隻手用刀剁了下來。可憐的孩子當場暈厥。人販子對傷口做簡單的包紮,只要止住血就算完事了,這幫可惡的傢伙,都斷極其殘忍,槍斃他們十次都不解恨。

街上那些奇形怪狀的孩子,可想而知他們當初遭受了怎樣的痛苦,才會變成那種樣子。人販子為了錢,根本不把被拐的孩子當人看,在他們眼裡,那些孩子只是他們賺錢的工具。

還有那些拐騙到孩子後,摘取孩子身上器官變賣的人販子,更是應該槍斃。那些孩子都是在被人販子摘取器官時,活活疼死的,簡直不忍想象。錢已經泯滅了人販子的良知,他們更像是現代社會殘害兒童的劊子手,已經變得毫無人性可言,判他們死刑,也算是便宜他們。

近年來,我們國家不斷加強對拐賣兒童者的打擊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降低了拐賣兒童案件的發生率,解救了不少被拐兒童。但是,也仍然存在這一批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在繼續作惡,繼續殘害著兒童。

要將這些可惡的人販子徹底剷除,不僅需要公安等單位的嚴厲打擊,也需要我們每一個民眾的積極配合,發現拐賣兒童者立即報案。

更重要的是,對被抓獲的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必先給予死刑的懲罰。只有這樣,才能使其他殘餘的拐賣兒童者,為了保命,望而卻步,不敢再從事拐賣兒童的犯罪勾當。還兒童一份安全,少破壞一個家庭!

大家支持對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判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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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我說下我的觀點

1、判人販子死刑並不是我們的最終目的。

我們的目的是希望我們的孩子健健康康,快快樂樂的,他們安全能夠得到保證。

就算判了那些人販子死刑又有什麼用呢,我們的孩子再也回不來了,我們不知道他們會遭受什麼樣的傷害!

這個對我們的父母和整個家庭來說是沒辦法接受的,沒有任何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被人販子拐走,或販賣。

2、但是如果孩子不幸被拐走,無疑對於那個孩子的家庭來說,將是毀滅性的打擊,因為你沒辦法保證孩子被拐走之後,他們的安全能夠得到保障,能快快樂樂回到身邊。

從心裡上來說,我覺得每個父母包括我自己都希望置這些人販子於死地!!!來發洩心裡的仇恨,因為自己的孩子是我們的全部,我們自己心疼都來不及,這些人販子為什麼不顧我們的感受,把我們的孩子販賣或者拐賣,讓他們遭受非人一般的折磨,這對全天下的父母來說是絕對不能答應的!

所以如果孩子受到傷害,那麼,這些人販子無論受到多麼重的懲罰都不為過,別說坐牢了,就算是千刀萬剮,五馬分屍,凌遲處死!也絕不能解心頭之恨,如果我們連自己的親身骨肉都保護不了,我們還能相信誰!!!???

所以必須要讓他們受重罰,別跟我談什麼人道!!!否則還會有更多的家庭遭受不幸!!!!




愛吃魚的餘TT


堅決支持人販子死刑!!!

為什麼人販子不判死刑,因為磚家說避免人販子被發現後殺害孩子。我TM想爆粗口,磚家們,你們看看外面那些被虐待,致殘,乞討的孩子們,他們活著比死還難受。

死刑和判幾年,哪個更有震懾力?!殺一儆百不懂嗎?!那些販賣人口的畜牲比起殺人犯還要令人憤怒,他們讓成千上萬的家庭一輩子都沉浸在生不如死的痛苦中,不知被拐賣的家人是死是活。所以人販子必須死刑!

磚家們,好好看看,如果下面的孩子是你們家的,你們還能那麼冷靜的說“不要死刑”。




哎喲喂_呀


拐賣兒童確實比殺人要來的更加狠毒

從故意殺人罪來看,其危害性不言而喻,但是至少作為被害人家屬心中都不得不接受死者已經死亡的事實,即使當下無法接受這樣的現實,但是人死不能復生,剩下的就是時間來療傷。

但是拐賣兒童卻來得更令人痛不欲生,因為孩子作為父母的心頭肉,既然是被拐賣那麼說明孩子至今仍然存活在世間,只是作為父母可能一輩子都無法得知孩子的消息!最令人不忍知曉的就是,興許哪一天這一對夫妻在大街上看到殘疾的乞討人員時會覺得似曾相似。因為我們都知道拐賣兒童大多要麼販賣到偏遠山區要麼就是賣給專門的乞討集團,然後人為的將孩子弄殘疾後要求他們上街乞討。

所以兩者相比較而言,拐賣兒童給家屬帶來的痛苦是持續的,長久的而且是一輩子無法磨滅的陰影。

拐賣兒童一律判處死刑是民願

拐賣兒童一律判處死刑是民願,這個問題之前討論過很多次,毋庸置疑大家都希望逮到人販子一律判處死刑。因為正如第一段所說拐賣兒童帶來的傷痛遠大過故意殺人。所以為何民願這麼強烈要求對人販子一律處以極刑的根本原因。

只是根據《刑法》的規定,犯拐賣兒童罪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特殊情形的才能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所以目前來看逮到人販子一律判處死刑的可能性並不大,而且從事後懲處還有事先預防來看,我個人更加希望所有的父母、學校、社區以及相關部門能夠做好防止孩子被拐賣的風險教育工作、風險預防工作。

最大的痛苦不是失去親人,而是他(她)明明就存活於世間,卻可能轉身就是一輩子,願悲劇不再發生。


麋鹿說法


不管別人支持不支持,筆者還是一慣的觀點,對於人販子,必須施以最重的刑罰!

殺人可能有各種各樣的理由,比如鄰里糾紛,激情衝動之下殺人;也有屬於正當防衛,比如崑山寶安案;當然也有十惡不赦的兇犯,就是故意剝奪他人的性命。而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呢,沒有其他情形,純粹就是為了一己私利。

對於失去孩子的家長來說,雖然自己性命無憂,但是過得卻是生不如死的日子,比殺了他們還痛不欲生。這種滋味,我想做家長的朋友都可以想象得到,有了孩子之後,一切都是圍繞孩子在轉,人生的目標、奮鬥的意義,全都是為了她(他),沒了孩子,家長到底怎麼活呀!

看看現在各個學校的門口,為什麼上學放學時那麼多的家長,一方面是因為交通安全,另一方面不就是因為人販子造成的威脅嗎?想當年,筆者剛上小學時,每天就自己和同學一起去上學,家長忙於生計,哪有時間接送,不過那時確實也沒有聽說有人販子。從浪費國家巨大的人力、物力來看,人販子就該罪無可赦!

如果下次刑法再出修正案時,希望對拐賣兒童犯罪,起刑點就是死刑,然後根據人販子的現實表現,比如沒有殘害兒童、積極配合解救,然後再給其出路!


打虎拍蠅


支持!支持!必須去支持!

我的堂妹曾經就差一點就被畜牲們拐走了,那時候她才三歲跟同村小姑娘在村邊玩,畜牲竟然跑到村上騙!剛好我叔找我小堂妹,整村出動抓到了那個畜牲都不如的東西!結果就是被綁到村中央電線杆上打的皮開肉綻然後扭送公安局!

這些畜牲不是比殺人的人都可惡,是他們根本就不是人!說他們是畜牲都侮辱了畜牲!每個孩子都是家裡的寶,搶走我們的命的人必須該死!再說他們搶走我們的寶貝,是怎麼對待的!打罵不說,能讓寶貝吃飽穿暖嗎?這些畜牲將寶貝們致殘用來乞討!越說越生氣!

判死刑都感覺太便宜他們了,國家應該頒佈法律法規,發現這種拐賣婦女兒童的畜牲可以群眾當場打死!這樣才能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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