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令禁止 寄件物品夾帶血液樣品

2018-11-28 15:58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通訊員 翁青青 周家華

明令禁止 寄件物品夹带血液样品
明令禁止 寄件物品夹带血液样品

近日,順豐速運公司發出公告,告知廣大市民在寄遞物品時,切勿私自夾帶血液樣品。

11月26日,記者來到位於泰順縣城關羅陽金都花園小區的順豐快遞網點,此時快遞員們正忙著分揀、卸貨、收寄,和往常不同的是,最近幾天快遞員們都多了個心眼兒,對寄出去的物品仔細檢查、再三確認,確保萬無一失才封口、打包。網點經理告訴記者,這是由於前段時間,快遞員上門收取寄件物品,在檢查時發現了違禁物品。

順豐速運泰順分公司經理楊禮武說:“因為我們現在所有的快件都要開箱檢查,有人在寄茶葉、衣服時,把血液樣品裝在茶葉裡、裝在衣服口袋裡,被我們快遞員查出來,後來我們就編輯了相關的血液拒收的文字,叫他們發朋友圈,對個別人震懾一下,讓他們不要夾帶違禁物品,不然會對我們造成很大困擾。”

據介紹,本月順豐快遞就遇到了3起私自夾帶血液樣品的事例,今年以來已發生7起,這還不包括其他快遞企業的。據悉,血液屬於液體,為生化類及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它不在國家指定的普通速遞物品許可範圍內。楊禮武說,如果後續發現再有這種的話,會第一時間向相關部門舉報。

據瞭解,2017年1月,《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首次明確快遞禁寄物品範圍,對禁寄物品範圍進行了較為清晰的界定,同時著重強調了寄遞用戶的交寄義務,加大了對於違反禁止寄遞物品的責任追究力度。因此,血液的運送只有特定相關醫療以及科研機構有權利運送。如果寄遞企業發生違規收寄行為,且造成嚴重後果,將可能面臨最高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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