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今年共下放15所學校的學籍管理權限

长春市今年共下放15所学校的学籍管理权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關於“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的總體要求,為進一步理順市、縣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職責,落實縣(市)區義務教育主體責任,便於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區域內義務教育實施有效管理,經研究,長春市教育局決定將長春市完全中學、十二年制普通中小學校義務教育段學籍管理職能下放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管理。

此次學籍管理權限下放,涉及

  • 東北師範大學附屬實驗學校

  • 長春外國語實驗學校

  • 吉林省實驗繁榮學校

  • 長春市解放大路學校

  • 長春市中藝藝術實驗學校

  • 長春市第二實驗學校

  • 長春市第十九中學

  • 長春市第二十中學

  • 長春市綜合實驗中學

  • 長春市朝鮮族中學

  • 吉林省孤兒學校等12所學校,

加上2018年7月下放的長春市第一實驗小學、長春市第二實驗小學、長春市東光學校3所義務教育學校,2018年共下放15所學校的學籍管理權限

目前,除長春市特殊教育學校、長春市晨光學校,長春市直屬學校及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已經全部交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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