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的傳人194227561
邀請,這個問題一直沒回答。那就再回答一次。我是民工札記南八,我在農村生活二十多年。我說說我們那村子裡是怎麼埋人的。在70、80年代還是生產隊的時候,家裡的老墳在哪裡,下一代去世後還是埋老墳地的。進入90年代,村裡土地調整重新劃分土地,一般都是誰家承包的土地埋誰家地裡。如果有老墳的話也會和村裡的人家調換下土地,使老墳地變成自家承包的土地。這樣的話村裡也沒有什麼矛盾,鄉里鄉親也都很和諧。你所問的問題,土地確權後,土地的使用權在你手裡,你當然有權阻止別人埋在你家的地裡了。只是也不能一味地按照規定走,隨心所欲。也要結合當地的實際喪葬習慣。如果村裡都沒人阻止,就你自己阻止了,那你在村裡估計很快就會抬不起頭來。不要問我為什麼?你試試就知道了。所以我建議你,村裡別人是怎麼做的,你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就行了!
民工札記
土地確權後有權阻止別人在自己地裡埋墳嗎?對這個問題,各地的具體情況千差萬別,處理方式也可能會不同吧。雖然國家提倡火葬,但是大多數農村人還是接受不了,所以許多地方仍然是以土葬為主。要土葬那把墳埋在哪裡呢?我說一說我們這裡的做法吧。
這還得從殯葬改革說起,那時候我們這裡是先把所有耕地上的墳頭,全部剷平一個也不留,然後實行公墓化埋葬,就是以生產隊為單位留出一片土地統一埋墳。
一開始要求很嚴格,沒有人敢亂埋。改革開放後,慢慢的沒有人管了,出現了隨意埋墳的現象,但是一般都會在自己的承包地裡埋,很少有人在別人的承包地裡去埋的。如果因風水原因,實在想要埋到別人的承包地裡去,那必須求得到人家的同意,或者把土地交換到自己名下才行。
以前在土地過一段時間就會調整一次的情況下,想在別人的承包地裡埋墳都比較困難。那麼,今後土地確權以後,時間長達五十年,而且明確了農民有土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這以前大多數農民是不知道的。所以肯定是不會輕易讓別人在自己的承包地裡埋墳了,也就是說有權阻止別人在自己的田地裡埋墳的。
當然,世上許多事情都不會是絕對的,也會有例外的,那就看是什麼人去辦了。希望衛龍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歡迎大家一起來說一說,點評必復。
圖片來之網絡。
衛農老頭
雖然國家明令提倡火葬制度,取消土葬,但中國土葬習俗己經有幾千年歷史了,人們一時還很難改變入土為安的觀點,在現在農村絕大部分老人去世後都還實行土葬。
這也無可厚非,傳統觀念慢慢改吧!
但土葬是有一定說法的,不是隨便埋哪是那。農村人都要找風水先生,去看一塊所謂的風水寶地做墳地,並且逝世的祖先都要埋在一起。那麼問題來了。
第一種情況,別人家的祖墳在你的責任田裡怎麼辦。因為祖墳的時代久遠,責任制實施的時間短,現在人家有人去世要埋葬在祖墳裡,也就是你的責任田裡。依照法律法規,責任田是你的,你完全可以不讓對方埋人。但按農村習俗,你若不讓埋,全村人都會罵你,認為你不懂道理。因為死人的事準家都有,況且人家祖墳在此,別無選擇,都是一個村住著,要講點人情世故,該埋人就要人家埋人,但對方也必須相應給你一定的佔地損失補償。如果你堅持不讓,恐怕你們倆家的仇要記幾輩子了。
第二種情況,人家新選墳地看到了你的責任田。這種情況可選擇的辦法就多了。
A,你可以同意,並讓對方付一部分補償。
B,你可以完全同意,不讓對方補償。
C,你可以完全拒絕。
這三個你怎麼選都行,畢竟對方也有選擇的餘地,雙方也不傷和氣。
總的來講,按照法律,你可以完全有權力阻止別人在你家地裡埋墳,按照風俗習慣你應該雙方協商讓對方埋人。主要是看你自己的決定了!
閒聊農家
土地確權後有權阻止別人在自己地裡埋墳嗎
我先說說我自己的經歷吧。
我母親在我11歲時去世,去世後進行的火葬。最開始是埋葬在我們自己家承包的地裡的。後來我父親一個人精力有限就很少種地了,大部分的土地都給了組裡別的人在種了。其中也涉及到我母親墓地的那塊地。
由於當時位置特殊影響生產,經過別人跟我父親商量後,我爸把母親墓地遷移到了跟別人互換後的那塊地上。
回到題主的問題,我覺得土地確權後別人要在自己土地上埋墳,從法律上來說你有權阻止,從中國人傳統倫理上說還是應商量為好。
你有權阻止是因為土地確權後這塊土地的使用權是屬於你的,別人無權使用。別人如果使用你的土地,這等於侵犯了你的使用權。打個比方說,你買了車,肯定只有你才有使用權,如果別人都可以隨意開你的車,那這個社會不亂套了嗎?並且我國《土地管理法》也明確規定耕地只可用於農業生產,不得用於別的比如挖礦、埋葬、建房等事情,這都是你主張自己權利的法律武器。
對於埋墳應商量為好,我的意思是“人死為大”。我國其實已經不允許進行土葬,但現在農村主要進行傳統的土葬。不管是土葬還是火葬,對於去世者家庭來說都是一個打擊,我們將心比心。如果不特別影響生產的我覺得沒問題,我們沒必要強行阻止,我想通過商量,比如出土地租金或者換塊地給你,這都是可以解決的。畢竟埋人這事在農村人看來涉及到他們子孫後代,這裡面的事情只可意會不可言傳,我想大家都懂。
當然,如果影響自己生產,或者自己有其他別的因素不贊同,那是你自己的權利,別人也無權干涉。
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歡迎交流。
洞庭清水塘
土地確權後有權阻止別人在自己地裡埋墳嗎?
耕地裡有墳頭,這是比較正常的事情。特別是在農村以前實行土葬的時候,很多耕地裡都有粉頭髮的存在。但是把墳埋在別人的地裡也是有條件的,而且需要經過地主的同意的。畢竟在耕地裡埋墳對於耕地的確有些影響。但是實行火葬之後,這種情況少了。但是仍然有一些將骨灰盒放在小棺材裡安葬的習慣。
對於確權之後的耕地,你的確有權利阻止別人在你的耕地裡埋新墳的,因為土地是你自己的,對於之前的舊墳可能不好處理,但是對於想在耕地裡埋新墳是必須經過你這個地主同意的。否則他是沒有這個權利隨便在別人地裡埋新墳的。如果要埋,必須經過你的同意,或者給你一些補償,因為墳在耕地裡會減少一些土地面積的。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土地確權後有權阻止別人在自己地裡埋墳嗎?對於此題,我作為一位農村人,可以很明確的告知您:必須有權阻止。
具體詳情如下:
首先和大家普及一下我國《土地管理法》 的具體規定:見下圖
大家可以從《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中可以知曉:我國土地歸屬於集體所有,並且明確規定我國土地禁止佔用耕地建礦、建墳、建房、挖沙等。
根據題主所問,別人在您家所分到的土地中建墳,明顯屬於違法行為,單單從此方面就可以為您指明方向:有權阻止並制止!
總結
雖然題主所問問題的結果我已經為您揭開憂慮,但是根據中國農村極為普遍土葬傳統,題主您還是最好不要去阻止,畢竟您家也會有這樣情況的出現;試想一下:您家出現這樣的情況,別人去制止您,您又會是那種心態呢?
一品三農
土葬是世世代代遺留的傳統,可以使後輩人們便於尋宗認祖,也是後輩對先輩的尊敬和思念。
土地確權,無疑給農民吃了顆“定心丸”,可以使農民放心的行使土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對於“阻止別人在自已地裡埋墳”一事,立場不同,眾說不一。
作為土地承包主,可以行使土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可以阻止別人在自已地裡埋墳,在什麼場合說都不輸理,任何人不能強迫你供出自已的權力。你要阻止埋墳,別人也無可奈何!
但是,遇到與人有爭執事情的時候,必須要換位思考。俗話說:要想公道,打一顛倒。新紮瑩都好說,實在不讓埋就換個地方,就怕是世者要歸祖,或者是老伴己入土需要合葬,此時,作為親人家屬,心裡是何等難受和焦慮,老人不能入土為安就是不孝啊!恐怕經濟條件允許,只要讓埋人,提什麼條件都會答應。
我親眼見到外鄉人到本地埋墳的事,那是解放後土地改革,外鄉的墳地分到我們村,一個老人先去世,配偶活到一百多才去世,埋人時後輩買了兩盒煙來給地主說了說,還要掏錢,地主死活沒要。認為那樣做就喪盡了天良。
人人都有父母,人人都有先輩,要發揚優良傳統,積德行善。你可以阻止別人埋墳,但阻止不了人們對你不知道德禮議的吐罵。我還是希望為人多做些善事吧。
農家大伯聊三農
土地確權,是指按照法律、政策,對群眾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其它權項的確定、確認。也就是說經過確權的土地,我們對土地所擁有的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不經過戶主的同意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來使用,所以土地確權後戶主有權阻止別人使用自己的土地來埋墳。
土葬形式有幾千年的歷史,雖然現在殯葬改革 ,提倡集中安葬或火葬,但受地區及觀念的影響,推廣普及還存在一定的困難。
俗話說“人死大家埋”、“死者為大”,人總有一死,但要入土為安。為讓死者順利下葬也頗讓人費心費神,安葬埋墳地的選擇就是其中一種,為此群眾間也時有矛盾發生。在我們這一地區,農村殯葬分兩種:一種是城郊的由政府徵地建公墓,採取集中安葬;一種在偏遠點的農村,就地安葬,但必須是安葬在不顯眼的自留山中,不得佔用耕地,當然群眾可以相互協商看安葬在誰的自留山中。
總的來說,做事不僅要遵紀守法,還要兼顧人情世故,要協商考慮再決定。
農村一山貨
你好,從法律上來說,你有權利去阻止別人在你自己的土地建墳。建議根據當地的情況,做協商處理。根據農村的傳統來說,很多地方現在依然是土葬的傳統,這個傳統還會施行很長一段時間。
首先,農村地區並沒有統一的公墓作為安置。另外,農村傳統對於火葬的接受度還沒有打到全部認可的時候。
根據國家的土地管理法規定,耕地不可以建房、建廠、挖沙、建墳等。所以在法律上,你有權利阻止,也有律法的支持。
但是,從農村傳統上來說,家家戶戶都是如此吧。我爺爺下葬的時候,也是佔用同村的土地了,埋葬的地方是原先我曾祖父祖母的墳地。我們村同家族人多的,佔用墳地多的,都是跟村裡商量。墳地劃給自己耕種了,這樣就不損害別人耕種利益。
還是跟村內集體商議吧,你不讓別人建墳。那麼,你家裡去世的親人,早先佔用的別人的土地是不是要讓出來呢?大家祖祖輩輩都是在這片土地上生活,都是相互照顧,相互扶持的。等到真的到了喪葬制度更為嚴格的時候,問題就會迎刃而解了。
露峰山雲淺
現在士地確權後,這些問題更簡單化了,原因是村民們思想觀念發生了轉變,不在把去逝的老人安葬在祖墳旁邊,考慮到土地性質發生了改變,這樣會給別人的耕作帶來不便,所以現在都選擇在自家責任田,我想在不遠的將來這個問題就煙消雲散了,國家下一步要強化農村
的火化制度。
現在該回復你的問題了,土地確權後,你可以拒絕這樣的做法,也可以協商,因為土地是你家的,至少在這三十年之內,你有耕種權,也有拒絕的權利,但沒有轉讓出賣的權利,我國的土地是國有制,私有化,就是說土地永遠是國家的,你自己只有耕種自由的權利,沒有變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