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不準大辦酒席,超過三桌罰款一萬,這樣做有什麼法律依據?

于帥帥26759996


農村喪葬新規的新聞很多,但是國家層面的強制性法規百度暫時沒搜到,包括嗩吶罰款5000,看過新聞一直在找到底規定條文在哪,可惜度娘裡都是類似新聞。行政機關法無授權即為禁止,傳統習俗哪些是文化哪些是糟粕,涉及中華民族文化文明的傳承,還是需要人大層面立法,現在對於一些行政指導性建議,有關單位讓鎮村衝在前,以鄉規民約的名義一刀切禁嗩吶、三菜一湯、三桌人或一桌人等,作為農村人是很反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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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不準大辦酒席,超過三桌罰款一萬,這樣做有什麼法律依據?

我們這裡也不提倡大辦酒席,特別是白事,從幾年前開始,村裡就一再的強調不準大辦,而且村裡出臺了村規,喪事吃飯不準超出四個菜,只要不違反村規,村裡獎勵三千塊錢。至於說大辦酒席罰款,有沒有法律依據,這個還真沒聽說,沒聽說過法律規定不準大辦酒席。


最近幾年,倒是聽說過公職人員不準大辦酒席,因為有的人利用操辦酒席的機會攔財,家裡老人過生日擺筵席,孩子百歲擺筵席,結婚週年也擺宴席,凡是能想到的明目都想到了。這個確實是有公務員管理規定,不允許公職人員大辦酒席,在鄉鎮一級,股級以上人員在操辦婚嫁喜事等都需要提前報備。


如果真有法律明文規定,不準大辦酒席大宴賓客,我想大家一定是會雙手贊成的。說實話,大辦酒席這事,勞民傷財,去喝酒的不願意去,因為隨禮隨不起,宴請的主家也嫌麻煩,提前一個月就得開始愁著,雙方都不情願,卻還是得該怎樣就怎樣,因為不能壞了老規矩老傳統。

在我們膠東地區,人去世了之後,五七、一年和三年,是三個比較隆重的忌日,所以親朋好友都得去,逝者的兒孫需要伺候來祭奠的賓朋,這個傳統延續了多少代了。可最近幾年,我們鄰村都在逐漸取締這些儀式,當然不能一下子就全部取締,但是好多村一年的祭奠儀式取締了,村民們都擁護。不過這也不是法律規定的,也是各村自己制定的村規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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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對於農村辦酒席來說不針對普通農民,法律明確約定,公務人員、老師、是涉及到財政開支人員,禁止子女升學、婚喪、嫁、娶大操大辦,超過三桌罰款一萬元,比如說,法律也是有人性的一面,工作人員兒女結婚需要辦酒席來慶祝,

工作人員本人向上級部門提出申請,兒女結婚需要辦幾桌酒席來款待親朋好友,以示祝賀,在辦席期間不收取任禮金,希望上級領導批准,批准後才能按規定設立喜宴桌數,不能超過批准桌數,超出桌數範圍發現嚴肅處理,



對於農民來說婚、喪、嫁、娶大辦酒席沒有約束,農村人都喜歡熱鬧,有個大事小情全村人都來幫忙,提前兩三天殺豬宰羊,出人出力都是為了把喜宴辦好,農村人辦喜宴講究的是實惠,大碗上菜,大碗喝酒,要的就是喜慶勁,對於工作人員來說最好不要參加,農村婚、喪、嫁、娶,如有工作人員參加,舉報核實後,依據條例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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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不準大辦酒席,超過三桌罰款一萬,這樣做有什麼法律依據?

近幾年來,我們這邊的農村,都成立了紅白理事會,由村裡的一些德高望重的人組成,監督幫助村民辦理紅白喜事。也是從勤儉節約、不大操大辦的目的出發,不過沒聽過超三桌罰一萬的規定。況且,這樣的規定根本沒有什麼法律依據。

自古以來,農村家裡有紅白喜事,親朋好友,街坊鄰居都會來幫忙。人再少也坐不下啊,哪家坐坐也不止三桌。


農村歷來攀比之風就有,總覺得別人家的標準這樣,咱總不能比人家低了吧。所以在攀比之下,宴請標準越來越高,讓一些條件不好的人家不堪重負。

特別是農村家裡有老人過世的話,這講究更多。從下葬出殯算起,七天燒一個七,一直到七七四十九天,加上百日、生日、週年等。其中又以出殯、五七、週年、三年更為隆重。所以有人連呼"死不起″!

這幾年,我們這邊村裡的紅白理事會出臺規定(當然村裡自己的制度),家裡辦白事時,一切從簡。不準披麻戴孝,請客就餐時,每桌四盆菜,一般是大白菜豆腐燉粉條、豬頭肉拌黃瓜、炒芹菜、炒豆芽,管夠吃。如果誰家違反規定,就扣發誰家的福利待遇。這一規定,得到了大部分人家的擁護支持。像我們家鄉,有些村裡福利待遇高的,每年每戶都能拿到近10萬,所以沒人去違反村規。標準一樣,也沒了攀比,不存在了"面子"問題。



對於題主所說的請客不超三桌的情況,倒是沒有聽說。不過國家對於公務員宴請倒是有明文規定,宴請都需提前向上級部門報備,嚴格執行規定標準。也是對於一些幹部借宴請之機斂財的情況的一種扼制手段,此舉深得民心。


誰家有個紅白喜事也需要宴請賓朋,這是農村千百年來傳下的習俗。但大辦宴席之風確實應該扼制一下,宴請雙方出於面子問題,主家怕檔次低了讓人笑話;做為客人,則考慮隨禮多少,太多真是負擔不起,少了面兒上又過不去。再說了,操辦一場宴請也是件勞心勞力的差事。所以不管紅白喜事,還是一切從簡最好。


建行漸遠


這小編可能是三代單傳了,全家人丁稀少,一桌也湊不齊。而我家父輩兄弟姐妹11位,我這代堂兄弟姐妹30位,我的下一代54位,我的孫輩也有12位出生了,這次奶奶過世,我什麼酒也不辦?可一家人坐下來起碼也有11×2+30×2+54+6位成家了的愛人+孫輩12位=154人,怎麼也得15桌人了!誰敢來罰!!一家人聚一起犯哪條法律法規了?!!



開開玩笑活到老


農村不準大辦酒席,超過三桌罰款一萬,這樣做有什麼法律依據?

法律順乎人情,人情是制定法律的基礎;法律是規範人情的一種強制手段。

現在來看看農村大辦酒席的現狀:

女兒出嫁,親朋好友,鄰里之間會送填箱,為了表示感謝,會擺酒席招待;兒子結婚,親朋好友,為表示祝賀,送上賀禮表示祝賀,為表感謝也會大辦酒席。家有喪事,村裡的人都會過去幫忙,親戚朋友都會送上喪禮,表示慰問,為表示感謝,也會擺下酒席款待;再如建房上樑,孩子滿月,升學等都會擺下酒席。

這種現象在以前是幫助,感謝,慶祝和答謝的表現;有著濃濃的人性美。但是,現在卻變了味。

女兒出嫁,送填箱原意是給出嫁女送些日常生活用品,幫助她成家後過日子不會為難,是人家的一種心意,但現在得看送的錢多還是不多,送的少了,主家會不高興,送得多了似乎才是應當,結果因為這事產生許多矛盾。類似的事產生的矛盾很多。

擺酒席的原意是為了答謝親戚好友,左鄰右舍,是表達一種感謝,但現在卻失去了原意,成了斂財和攀比的一種方式。酒席擺的越多,越豐盛,收的禮金越多,覺得越有面子,酒席擺的少,收的禮金少就覺得失去了面子。

現在農村擺酒席,不但起不到和睦親朋友鄰的作用,反而讓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變得緊張,人心變得浮躁,這也是禁止大辦酒席的原因。

有的地方對大辦酒席罰款,沒有法律依據,只是移風易俗的一種強制手段,是對當前農村這些不正常現象的一種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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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說鄉村


關於這個問題,我不知道題主是從哪裡得到的消息提出的。不管這個罰款規定有沒有指定特定對象,都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

我想,沒有任何法律法規會支持這樣一種不讓人擺3桌酒席接待親朋好友的罰款。理由不多,只有四點應該說得清楚了:

第一,農村人辦酒席自古以來就是一種習俗。在農村,無論遇到紅白事,都需要村裡鄰居、親朋好友一起幫忙,喜事大家一起慶賀,白事互相幫忙。

大家聚在一起,主人家出錢請大家吃個飯,喝點農村土酒。這是一種正常的社會關係行為,並沒有妨礙或影響他人之意。

第二,農村人有事辦酒席體現的是一種人情味。農村人最重人情味,這一點是相對城裡人說的。

城裡人,大家都住在同一幢樓裡,甚至住在同一層樓對面門,但一年到頭真的沒有多少機會一起聊天說話。有時住了幾年竟然不知道家對面住的是誰。

這與城裡住戶不太相互往來有關,也與城裡人的人情味不濃有關。而農村人不同,一村人雖然不會個個都那麼友好,但是平時有大小事務都喜歡相邀相聚。

第三,沒有法律規定農村人不可以自己辦酒席。農村人遇到子女入學、小孩滿月、老人過生日、新居落成、入夥新居、結婚等重要事務,用自己的錢,幹自己喜歡的事,喝自己愛喝的酒。

更有不少主人家吃的是自家養的豬雞鴨,請的是自己要好的親威朋友,有時高興了多請幾桌人一起坐坐吃個飯,這又有哪條法律規定不允許了?

第四,農村人也應該提倡節儉過生活。這一點,桂農通倒是十分贊成。勤勞節儉,本來就是中國勞動人民的傳統美德。

不過,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髮展,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村人過去只有辦大事才聚在一起吃喝,現在已經不論那麼多了。凡是遇到點開心值得慶賀的事,只要經濟許可都會請來朋友親威一起搞個小酒席。這種行為,我們提倡量力而為。

最近,中央對黨員幹部包括農村的黨員和村幹部,有規定說辦酒席不能超過多少桌。這個規定我是聽說過的,但絕對不是題主所說的3桌。因為黨員也是人,幹部也是人,也會有人情味,不可能因為是黨員和幹部就不能辦超過3桌的酒席。

如果農村人辦酒席確實過於鋪張浪費,是一種社會道德範疇的事,可以宣傳教育引導,但如果象題主所說的以罰款來強制執行,是不適合農村實際的,也是容易招來廣大農民的不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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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農通


農村辦席不能超過三桌,這純屬是放的子虛烏有的狗屁,在農村,直系親屬及堂兄弟,姑舅老表等至親親戚加起來絕對超過三桌的。小編家可能是世代單傳,已頻臨接近失傳的情況了,這樣辦酒席才有可能不會超過三桌的


兵哥哥老黃


罰款作為行政處罰的一種,我們經常會遇到,比如交通違法、經營違法等等。

但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部門、所有規定都有資格設立罰款這一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以及第十四條的規定,除去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以及較大的市制定的規章,其他規範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處罰。

也就是說,除非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者省、較大的市一級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有所規定,不然所設立的罰款均為無效。

經過查找,本人並沒有找到在相關層面的“農村辦酒席超三桌罰款一萬的法律依據”,因此如果遇到相關情形,可以直接要求對方提供處罰法律依據,若規定的級別不夠連較大的市的規章都沒有達到,或者制定規定的部門沒有到達較大的市的級別(比如地級市、區、縣、村、XX局之類的),那麼這個罰款很有可能是無效的。

如果遭遇到,而且被收了罰款,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細節,從一點一滴做起,我是法律小專家陳小彬,歡迎關注互動。


法律小專家陳小彬


這種一刀切的做法違背了中國5000年的歷史,就像我們江西政府收棺材,其實政府動機有幾點,第一、禁止土葬可以節約土地資源、木材資源。第二、統一公墓埋葬對政府收入不菲。第三、收來1500-2000一幅棺材卻被某些單位600元一幅賣給鋸木廠了。這樣也是政府收入。第四、違背了中國人全屍入土為安的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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