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嚴查社保,打擊掛證,這幾類人員注意了!

住建部嚴查社保,打擊掛證,這幾類人員注意了!

住建部11月27日文件出臺:要對“掛證”進行專項整治,重點堅持證書註冊人員的社保是否在註冊單位!

對於這一舉措,我們許多建造師紛紛提出疑問之處,具體有以下三大類:

第一類:證書註冊單位和本人勞務合同單位不一致。

提問一:原單位去產能關閉,但代繳社保,執證在現單位上崗,算掛證嗎?

回答:算掛證,因為社保與證書不在一起。小編建議儘快將社保轉到新單位繳納。

提問二:自由職業者,在A省生活,並讓A省某單位代繳社保,證書註冊在B省某單位,B省單位也繳納社保,這樣算掛證嗎?

回答:也是掛證,認證分離就是掛證,這是違法的。

提問三:在A單位上班不繳社保,證書在B單位,B單位繳納社保。

回答:B單位你沒有履行勞務合同,有現場履職檢查,許多地方已經施行項目主要負責人刷臉考勤。你不可能每次走運。

住建部嚴查社保,打擊掛證,這幾類人員注意了!

第二類,證書遺漏被非法使用。

問題一:離開原單位,在辦理轉註過程中才知道原單位把註冊證給調包了,個人已辦理了遺失補辦,遺失補辦的證還未下來去處理,現在已經在新單位上班,社保也是新單位在交,也算掛證了?這樣怎樣處理?

回答:儘快處理,明年1月底前辦理好,一定要把證書從原來公司轉出來。

問題二,證書遺失還有相關的資料也洩露了,被中介把我的信息賣給某些公司,被拿去申報資質,我該怎麼辦?

回答:建議儘快註銷掉,以免後期嚴查時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住建部嚴查社保,打擊掛證,這幾類人員注意了!

第三類:住建部整頓期間轉註冊問題。

問題一:證書舉報對本人有什麼影響嗎?

回答:自己主動舉報的,一般不會有太大影響。建議儘快處理,這個文件中住建部已經明確,明年1月底前是主動整改期,2月開始將嚴查嚴處。

問題二:人員在整治期間把社保轉到註冊公司,是否不算掛靠?

回答:在自查自糾期間整改到位的,可視情況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

”掛證“違法法律法規,大家一定不能為了一己私利而“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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