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直到二戰末才意識到步槍威力過剩?

綠銫地帶


步槍威力過剩的問題是二戰末期才提出,但這並不只是槍的問題,而是整個大環境下的一個縮影。什麼叫步槍威力過剩,簡單來說,就是子彈飛的太遠,而實際戰鬥的距離沒這麼遠,意思就是,本來戰鬥要在400米的距離,而你子彈能飛1000米,多出來這600就是過剩。

二戰之前,士兵作戰的方式是一個樣子,而二戰爆發後,又是另一個樣子。二戰時期,世界各國使用的步槍多是一戰時期的步槍,或者是一戰時期步槍基礎上改進的型號。二戰爆發前,人們就發現步槍威力過剩這個問題,步槍射程普遍是400-600米,衝鋒槍一般是200米內,中間200到400米是個中空狀態。而面對的另外一個問題是,每個國家都庫存數目巨大的全威力彈藥。而發展中等威力,消耗財力多,戰爭準備時間長,還要丟棄大量彈藥,划不來。

老式栓動步槍,槍管長子彈,裝藥多,也就射程遠威力大。而一戰時期,戰爭主要就是塹壕戰,兩邊在戰壕內對射的場面特別多。這種情況下,就是誰打得遠,誰有優勢,敵人的步槍能打800米,你的步槍只能打600米,當敵人發現你的時候,直接可以開槍打過來,槍多,不怕打不準,而你想打他們,完全夠不到。

到了二戰時期,在德國的引領下,老式的塹壕戰已經不復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機械化的作戰,以坦克為主角進行突進,坦克面對地方步兵作戰,完全不用在乎對方多遠打得多準,一炮過去完事,輪誰也不敢正面剛。坦克突進,拉近了兩方步兵的交火距離,而交火距離近了,步槍能打1000米就完全沒有必要了,這個距離射速才是關鍵,要的是火力壓制。而衝鋒槍無法在200米外的距離發揮絕對優勢,機槍又不是人手一挺。而德軍拿出了當時最優秀的解決方案,研製出了一把真正意義上的突擊步槍--STG44。這把步槍曾經在蘇德戰場上把蘇軍打傻了,誤以為德軍已經人手一挺機槍了。

二戰中非常典型的就是斯大林格勒戰役,在斯大林格勒的廢墟當中,蘇德兩軍的交戰距離甚至已經貼臉了。這種情況下,衝鋒槍的作用明顯,而栓動步槍可能不如一把手槍。這種環境下作戰,射速快才是王道,打的準不準遠不遠已經不重要了。你打一槍,人家一梭子。自己腦補一下,你和敵人在一個臥室裡相遇,一人一把栓動步槍,突然相遇的情況下,誰會穩穩的瞄準啊,心跳的速度遠遠高於子彈射速了。如果這時候你有一把使用中威力彈藥的全自動步槍,那你肯定優勢大增啊。比如,吃雞時,對方一把98K,你有一把scar,狹路相逢,誰有優勢?

一戰和二戰都改變了人類作戰的形式,一戰時期,有著兩國士兵戰壕里長時間對射的局面,而二戰,德國的閃電戰,改變了傳統的作戰,蘇聯的縱深穿插玩的爐火純青。從此,人類作戰就變成了運動的打,而不是固定一點。我們經常看到的是,士兵坐在坦克上突進,抱著衝鋒槍,下了坦克就開打。

尤其二戰結束後,世界上所有國家都認識到了步槍威力過剩的問題,蘇聯借鑑STG44,研製出了自己的突擊步槍,大名鼎鼎的AK47。


看看,都這個距離了,打1000米有用麼

二戰末期,仍然有一個國家頑固不化,那就是日本,日本是拒絕衝鋒槍的,後來勉強認識到不足,發明了個沒有保險的百式衝鋒槍。三八大蓋有效射程是460米,而後來的九九步槍標尺射程竟然達到了2400米,多數情況下都是400米左右的距離,我不知道多出來這2000米有什麼用,打飛機麼?

日軍這就是兩種作戰理念,其他國家都在積極研製坦克,革新戰術,發展新式輕武器的時候,日軍只能拿這個裝甲車級別的坦克,作戰思想停留在25年前。最為信任百發百中又百步穿楊的全威力步槍,也不願大面積配備全自動武器,根本原因就是窮,用現在話說,日軍在美軍德軍蘇軍面前,就是個屌絲。

日本的戰績如何?太平洋島上的叢林裡,近距離交戰,大喊一聲板載然後衝向美軍,都比開槍管用,而多數情況下,一個嶄新的人肉篩子誕生了,或者是燒烤。美軍的加蘭德步槍和M1卡賓槍在近戰中佔盡優勢,日軍根本就抬不起頭,如果,美軍裝備了STG44,那場面,不敢想,只要知道日軍很慘就行了。

二戰之後,大規模的坦克飛機投入作戰,步槍的作用便失去了往日的重要地位,士兵也無法在一個固定點中安心瞄準射擊了,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敵人突然出現在二三百米甚至幾十米的距離內,這時,唯一有用的就是射速了,能打1000米的槍毫無意義。


御史三大人


其實,從嚴格意義上講,一戰前夕,軍界就已認識到了步槍彈丸威力過剩的問題。

譬如,日本曾派出陸軍軍官,到德國考察步兵槍械,mp18衝鋒槍以及毛瑟98步槍,令日軍官印象深刻。

毛瑟步槍儘管性能優越,直到二戰依然是德陸軍的制式裝備,但其7.92毫米彈丸威力過剩,導致開槍時後座力極大,顯然身材矮小的日本兵吃不消。

聰明的日本人,就將毛瑟步槍7.92毫米彈丸,改成了6.5毫米口徑。

此舉,一來降低了步槍的後座力,使得脫胎於毛瑟步槍的三八步槍,更適合身材矮小的日本兵使用;二來節省了製作彈殼的寶貴銅材,這對資源緊缺的日本維持戰爭特別重要。

一戰時,德國軍隊率先將mp18衝鋒槍用於小規模的突擊,經常撕開協約國的防線,開衝鋒槍投入戰場作戰之先河。
二戰時,在投入上百萬支mp40衝鋒槍的同時,德國又率先研發了發射中間威力步槍彈的突擊步槍,mp44突擊步槍成了陣地戰的大殺器,又開了一代風氣之先。

嚴格來講,一戰時,認識到了栓動步槍彈丸威力過剩的問題,只是未引起多國軍方的足夠重視。

二戰時,衝鋒槍大面積投入戰場,已是認識到步槍威力過剩,對其火力不足的有力補充。



德國研發的mp44突擊步槍,發射中間威力步槍彈,既解決了步槍彈丸威力過剩,又解決了衝鋒槍發射手槍彈威力不足的雙重問題,可謂步衝合一,天才大發明。

對本文有不同意見,歡迎參與討論,到評論欄目,發表您的高論。

2018年2月17日於杭州


國平軍史


步槍的威力真的過剩嗎?

縱橫認為這道題根本就是一個偽命題,其出發的根據點是,大部分步槍的有效射程都逐漸縮短,比如二戰時期的步槍三八大蓋和98K等,要求射擊距離都很遠,而現代步槍要求射擊的距離沒有以前那麼遠,這根本就是扯淡。

對步槍的要求並不是威力太大,恰恰是威力不夠,二戰後期出現的狙擊步槍或者說狙擊槍,連牆都能打透,一千五百米開外擊中目標就跟玩一樣,二戰時期步槍雖然打得遠,但是傷害卻並不高,比如三八大蓋打得雖然遠,但是都是貫穿傷,一槍打透,如果不是擊中要害卻不致命,這就尷尬了。

二戰結束後,步槍發展呈現更加細化的特點,並不像二戰時候那麼單一,需要遠距離的槍械,細分出狙擊步槍甚至是狙擊槍;需要衝鋒時,細分出突擊步槍。

二戰以後的步槍比以前的步槍,口徑更大,彈藥更多,子彈的速度更快。

發展的方向距離是一方面,傷害才是最重要的,即使用突擊步槍來說,放棄過去的遠射擊,得到的是火力密集,彈容量大,傷害更充分,也就是說,我們現在看到的步槍可能打的沒有以前遠,但是對人的傷害大,一顆子彈過去即使不是要害也夠斃命的,貫穿傷?根本不存在的。

威力並不是單純的距離

以一般步槍來說,對人造成的傷害主要有三點,一個是子彈的速度,一個是空腔效應,一個是距離長短,只有搞明白這三點才知道什麼是槍的真正威力。

子彈速度越快,就越有勁。二戰後的槍對速度的要求是越來越快,更快的時間更有勁的打出更多的子彈才是王道,而對人的傷害,還有一個空腔效應,這個學術名詞簡單來說,就是子彈進入人身體內造成的傷害有多大,因為子彈原來是在空氣中運動,到身體的時候質地發生變法,運動的阻力增加,以前的子彈做的尖,就是為了子彈有勁,打得遠,能打透。

但是現在子彈尖都是圓的,而且口徑更粗,這樣的子彈打在人的身上,阻力改變原來的速度會迅速像四周擴張,這種短時間內形成了張力對人身體的損害是很大的,子彈不會貫穿。

有的子彈,估計設計成這樣,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進入身體內而不出來,這樣的槍威力實際上比以前的更大。

為什麼二戰後的很多槍射擊距離變短?

步槍的射擊距離變短並非有意為之,很多步槍都會配備望遠鏡,目的就是為了打得更遠,只不過槍這個東西,你既要他不太沉,拿著輕便,還要裝更多的子彈,還要有火力更加猛,還要全自動,出來的槍兼顧了這麼多,最後只能是沒有以前的槍打的遠了,這不是威力過剩,而是一種威力加強。

實際上,二戰後大部分的戰爭,遠距離的攻擊都是火炮和飛機轟炸來完成的,更遠距離的還有導彈,遠程導彈,洲際導彈;而步槍的應用場景大部分又都是密集建築物或者叢林內,不像二戰在壕溝裡面,這樣的情況下,對步槍的要求不是遠距離,而是密集的火力壓制。步槍還打那麼遠有什麼必要,即使是這樣,如果但由步兵來完成任務,在小隊裡面還會有狙擊手或者狙擊步槍來承擔遠程攻擊。

因此,這個步槍威力過剩就是偽命題,其實應該說是步槍為了追求威力向著多樣化發展了。


史論縱橫


世界各國在一戰期間使用的步槍大多是栓動步槍,由於主要是相隔數千米的塹壕戰,重武器普遍不足,而來源廣泛的步槍成了各國發展的首選。一寸長一寸強,重視步槍射程成了各國武器設計師的共同點。在這時參戰的步槍彈,彈殼直徑大多達到60毫米以上,有效射程2000米,標尺射程也有1200米到1800米不等。

圖為SKS步

時間進入二戰,雖然戰前衝鋒槍一類的武器層出不窮,但是世界各國也還是下意識地把栓動步槍作為步兵輕武器。以前蘇聯的莫辛納甘系列步槍為例,使用的7.62-54R步槍彈在當時尺寸已經算小的了。二戰中期,德國為了STG44突擊步槍而專門開發了7.9-33短步槍彈,這才是世界首款中間威力步槍彈。而此前,各國步兵除了步槍以外,裝備量最大的裝備恐怕就是射速快,易於控制後坐力的衝鋒槍了。

圖為STG44突擊步槍

二戰雖然有“閃電戰”“大縱深戰術”這類運動戰的出現,但是自動化武器並未普及。加之還是熱衷於挖掘戰壕,雙方交戰距離往往是在反坦克炮射程以內,再短也有數百米。但是武器設計師很快就發現,即便是中間威力槍彈,減少彈頭質量也可以將射程延長到500米左右。加之二戰末期,短兵相接的情況更多地出現了,採用發射中間威力步槍彈的自動武器成了德國兵的最愛。

二戰後,人類步槍子彈的彈殼直徑進一步縮短。並非不知道子彈威力過剩,而是限於當時的情況未能迅速將中間威力型子彈實用化。


軍事新觀察


什麼叫威力過剩?是火力密集程度過高?還是槍彈出膛動能太大?

如果是前者,題主的命題就是一個偽命題,因為二十世紀以來,步槍從拴動步槍演進到自動步槍,火力越來越密集。

二戰實戰表明,自動步槍比拴動步槍優越得多,現在,已經沒有正規軍裝備拴動步槍了。

至於普通步槍槍彈出膛動能,二十世紀後確實呈下降趨勢,這是因為:

第一,步兵裝備發生了很大變化,戰場火力配置比二十世紀初豐富得多,各種輕型武器,乃至火炮、坦克等重型武器,對普通步槍的中遠程火力需求大大減弱了,普通步槍遠射程不再重要;

第二,步槍本身也演變出多種層次:普通步槍和狙擊步槍,班用火力配置,中遠程火力也由機槍和狙擊步槍提供,普通步槍主要是為了近戰和衝鋒;

第三,近戰和衝鋒,火力的密集和連續性,比槍彈威力重要,減少槍彈威力,雖然犧牲了射程,但步槍重量、槍彈重量、後坐力都減少了,後坐力減少,對自動武器的射速和射擊精度提高至關重要,更時候現代戰爭的普通步槍使用場景。

因此,現代步兵火力配置豐富,普通步槍的使用場景變成比較單一近戰和衝鋒,犧牲射程和提高射速,也就是現代步槍的自然選擇了。


魚眼貓眼鷹眼


並不是到了二戰末期才意識到步槍的威力過剩,實際上這一個問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就已經被意識到。

我舉一個例子,比如說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德國人特意為他的部隊,裝配上了幾十萬把手槍,而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人更是創造出了花機關,這樣世界上第一把真正意義上的衝鋒槍,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末期,英國人更是直接把自己步槍的長度給縮短了,為了提高射速,而且大獲成功!

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主流趨勢仍然是靜態戰爭什麼意思呢?雙方隔得老遠,互相挖戰壕,然後把各式各樣的重型武器搬到戰壕裡面向對方陣地展開射擊,在那個時候,無論是作為主力殺人最多的重機槍還是被斯大林稱為戰爭之神的大炮,其射程遠遠超過了步槍的射程,因此對於步槍射程這東西參戰各國是沒有太多的想法的。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人的主力步槍仍然是毛瑟98k沒有太多的改進,仍然還是沿用的一戰的設計。美國人在開戰之初仍然選用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候為美國人生產定型設計的湯姆遜衝鋒槍。英國人則是直接用起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武器。

但是恰恰有兩個國家產生了想法,那就是法國人和日本人法國人在面對德國人的時候,由於其防線上的優勢導致他後期能夠拖垮德國人,所以在法國人的作戰裡面要塞是一個特別重要的課題。在要塞裡面什麼樣的武器最能夠有優勢當然是射程越遠越好。因此,學習法國人的日本人,這一點可以從幾個方面看出,比如說的日本人的九二式重機槍,他使用的就是金屬片冷卻,這學習的就是法國的重機槍,總之日本人為了他的所謂的老師的意見,所以將自己的步槍的長度給拉長了,最後形成了著名的三八式步槍。

而且大家都知道步槍的口徑越大,殺傷力也就越大,因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各個國家形成了一個約定俗成的規定,就是所有的步槍子彈口徑,全都是超過7mm的。都是大口徑子彈。

但是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閃電戰是颳起的一陣旋風,使得之前所有的戰爭理論全部推翻,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80%的士兵全都是正文在距離自己步槍400米以內的射程裡面。

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美國人率天下之大不為,直接拿起來小口徑的子彈,他首先是應用在自己的手槍上,後來又應用到自己的步槍上,比如說比較著名的m4,他的口徑就是5.56,小口徑子彈。由於在近距離的時候,一旦穿透對方的身體的話,就會產生劇烈的滾動和不規則運動造成的殺傷後效,也更為強烈。這個時候,所有人才發現,原來戰爭可以這麼玩,原來士兵手裡的步槍。竟然還要順應時代的要求進行改進。

正好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人給世界留下了一個寶貴的遺產,那就是風暴突擊步槍,他把槍聲給縮短了,並且槍的擊發都是自動化的。風暴突擊步槍,定義了戰後所有步槍的設計標準。同時,他說縮短的槍管,重量較輕的子彈,也都定義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所有步槍火力發展的一個趨勢。

不是衝鋒槍那隔著50米,子彈就亂飛的情況也不是像大威力步槍一樣,需要把他的射程提高到600米左右。他只需要在400米的範圍以內。對。能夠看到敵人進行有效的殺傷,這就是現代突擊步槍所需要做的所有事情。


漩渦鳴人yy


二戰時期士兵有什麼防護裝備?基本上只有頭盔,而大家都知道普通鋼製頭盔反光,容易暴露目標,基本上一槍可以打穿的。

所謂有矛有盾,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又不能加大鋼盔的重量,所以基本上沒有什麼防護能力。



在當時看來確實步槍威力是過剩的,但是新世紀新技術的出現對於槍口的動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因為現在大量列裝的防彈插板已經凱夫拉頭盔,輕便而且便宜已經被大量裝備。

二戰時候的槍比一戰強,已經有了現代槍械的雛形,加上當時單兵也沒有什麼好的防護裝備,所以那時候才意識到威力過剩。


李曉偉


步槍威力過剩的問題並不在於步槍本身,而是機槍、大炮、坦克、飛機的進步,壓縮了步槍的使用空間。

在一戰以前,機槍和大炮還沒有發展到後來那樣喪心病狂的水平,飛機也僅僅是實驗品。在炮火和機槍還不密集的時代,步槍也是戰場上的主力。在兩軍拿著這步槍對射的情況下,誰的威力更大,誰打的更遠,誰打得更準,誰就具備優勢。

一戰開始,由於戰爭的刺激,大炮、飛機開始飛速發展,到了二戰,地面戰場,炮彈造成的傷亡已經達到了80%。到了我們對越自衛反擊戰,炮兵對敵軍造成的傷亡達到了90%。美軍方面更是有轟炸機的加持。這裡就能看出來,戰場上飛機和大炮造成的傷亡呈直線上升趨勢,而普通步兵用槍械對敵方造成的傷亡則是呈直線下降趨勢。

槍的業務首先是被飛機、大炮搶走了一大塊。發現敵軍,首選就是炮彈覆蓋,飛機轟炸。這樣留給步兵發揮的空間就越來越小,作戰距離也是越來越短。前方500米已經被炮火覆蓋,你再往裡射兩顆子彈......

其次是一戰開始,以馬克沁為代表的機槍大出風頭。馬克沁曾經一天打死了6萬英軍。這樣一來,機槍就成了步兵的戰鬥核心,步槍淪為機槍的輔助。

二戰中德軍就是典型的例子,他的步兵班火力核心就是機槍,用機槍打輸出,其他步兵都是負責機槍安全的。

二戰末期,美蘇為代表的軍事強國,在飛機、大炮、坦克、機槍方面已經發展得非常完善,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威力的步槍就越發顯得不合時宜了,也就是所說的威力過剩。通過炮火封鎖、接近坦克、威脅到機槍的敵人,肯定是距離已經非常近,出現得非常突然。這時候,需要的不是射程遠、威力大,但反應速度慢的步槍。而是輕便靈活、快速反應、火力猛烈的步槍。

當然,最先拿出解決方案的是德國,他們研製成功了7.92×33毫米步槍短彈,與標準的步槍彈相比,減少了裝藥,彈頭也更輕。這樣一來,有效射程確實減少了。但步槍發射的後坐力也大為減小,方便步槍實現連發射擊。

在中間型彈藥的基礎上,德國順勢推出了StG-44暴風突擊步槍。這款步槍曾經在蘇德戰場打得蘇聯人懷疑德軍是不是人手一把機槍。

二戰的作戰模式也影響到了步槍的發展。

一戰以及以前的戰爭屬於:靜態戰爭。大家趴在戰壕裡對射。再不就是你衝鋒我趴在戰壕裡、我衝鋒你趴在戰壕裡,在這樣的作戰模式下,步槍需要儘可能遠的射擊,射得準,把敵人擊殺在戰壕裡或者擊殺在半路。

但到了二戰,德軍給大家打開了一個新世界,閃電戰、動態戰爭。到了戰爭後期,蘇軍更是把大規模縱深穿插、分進合圍發展到爐火純青的地步。

在動態戰爭的模式下,兩軍的遭遇會更加突然,不可能像一戰那樣,兩軍在戰壕裡對射半年。在運動戰中、坦克集團混戰、巷戰,步兵越來越不可能像以前那樣遠距離安靜的對射。都是敵人突然出現在近前的混戰,這時候,端著發射全威力彈藥的栓動長槍也就變得越來越不合適。


銳視覺何老師


準確的說,在二戰末期並不是所有的戰場都出現了步槍威力過剩的現象,尤其是對戰雙方實力極不對稱的東方戰場,中國軍隊和日軍作戰的大陸上步槍威力不算過剩、日軍和美軍激烈交戰的太平洋上步槍威力也不算過剩,只有技術兵器相互博弈的歐洲戰場才算是威力過剩。在歐洲戰場上各種機械化部隊將戰爭變為“動態”作戰,遠距離的陣地交火和野戰活動基本沒有了,巷戰和機械化部隊的近距離廝殺成為作戰的主要方式,因此步槍的超遠射程顯得不必要了,這就是步槍的威力過剩。同時步槍的射速和火力持續性嚴重不足,各種衝鋒槍大行其道,這種現象也出現在東方戰場,但並不算是威力過剩。

偏傳統的中國戰場和多灘頭爭奪的太平洋戰區,交戰雙方對槍支的射速、火力持續性要求也越來越高,但是步槍威力並沒有出現過剩的現象。中國的抗戰更多的還是類似一戰的遠距離陣地戰,抗戰早期只要大城市周邊的陣地失手,守備部隊就會棄城而逃,在郊區野戰和攻城戰中需要步槍有極大的射程和破壞力,日本正是在這個過程中意識到三八式步槍威力不足才研製九九式步槍的,日軍用口徑7.7mm的九九式代替6.5mm的三八式,足以說明在中國戰場上步槍的威力不算過剩。

九九式步槍批量生產之後並沒有大規模應用於中國戰場,而主要交付給鏖戰東南亞的“南方軍”和日本聯合艦隊的“海軍陸戰隊”。而且,在日軍在仿製加蘭德步槍製造“四式步槍”時,也沒有降低槍支的口徑,而是使用九九式通用的7.7mm子彈,這說明前線的部隊還是需要大威力步槍的。美軍之所以使用大量的自動衝鋒槍和半自動步槍、卡賓槍,是為了滿足部隊對火力密度的需要,並不是步槍威力過剩的原因。同時遠在非洲空曠地區作戰的隆美爾“非洲軍團”也沒有意識到步槍的威力過剩,威力降檔的MP-44突擊步槍並沒有裝備這支部隊,真正出現步槍威力過剩的只有歐洲戰場而已。


利刃軍事


其實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一些國家就已經察覺到現有的步槍彈威力實在過於強大,但是當時很多國家剛剛列裝新式步槍不久,比如法國勒貝爾步槍,俄羅斯莫辛納甘步槍等,不可能僅僅為了火力過剩的問題而花費巨資再次裝備一款新式步槍。

而當時曾經流行過6.5毫米步槍彈,比如日本的6.5x50毫米友坂彈、意大利6.5x52毫米卡爾卡諾步槍彈等等,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是對現有步槍彈威力過剩的一個解決措施,而這些彈藥的性能也很優秀,比如一直以精度高著稱的三八式步槍使用的就是6.5毫米友坂彈。

而在一戰中,雙方主要以塹壕戰為主,比較缺乏機動性,因而傳統全威力步槍的依然能夠有不錯的發揮。但是雙方也發現這些步槍火力薄弱,開始研製更多的單兵自動武器。但是使用這樣的全威力彈明顯會有強後坐力,最終法國則研製出了使用8x32毫米彈的克貝羅勒自動步槍,可以自動發射,已經可以視為突擊步槍了。此外,還有像俄羅斯費德洛夫自動步槍,M1907步槍等等,都採取的是削減彈藥威力,並同時加強火力的做法。

而在一戰二戰之間的20年中,各國也開始不斷嘗試新式步槍以及其配套的彈藥,但是由於關於究竟採用什麼彈藥,應該採用怎樣的設計指標等等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再加上各國軍方對新步槍比較保守,因此二戰中大多數國家依然使用的是全威力步槍彈。

而在二戰中,雙方主要是以進行機動作戰,而步兵火力不足,彈藥性能過剩的問題突顯出來,蘇聯人乾脆大量裝備波波沙衝鋒槍,美國人大量裝備半自動步槍,德國人則開始裝備突擊步槍。最終,在二戰後,各國終於開始對其現有武器體系進行了改進,誕生了像M14,FN FAL等一系列使用新彈藥的新式步槍,而後來更是誕生了更加削弱的小口徑彈藥,但是殺傷力方面卻依然不遜於曾經的傳統步槍彈,已經成為了如今軍隊的主力彈藥之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