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現代高智能犯罪―― 殺害17人的“海林大案”

自1991年至1994年連續發生在柴河、牡丹江、海林市的系列殺人搶劫案,6起案件均為兩人結夥所為。

1991年4月22日,海林市柴河林業地區刑偵科發現內勤趙偉石(男,29歲)一整天沒上班,即派人查找,見到他與女兒趙宇被人殺死在家中。案發後省公安廳、省林業公安局及牡丹江林業地區公安局都派人趕到現場,勘察中提取了兇器2件(菸灰缸及繩索2條)和趙家地面磚上殘缺穿襪足跡1枚等。同時發現趙佩戴的“六四式”手槍一支、彈夾一個被搶。經調查,瞭解到趙偉石夫妻不合,兩人都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專案組懷疑犯罪分子是因姦情臨時動意殺人,搶槍則是為了轉移公安視線。經大量工作,收審了重大嫌疑人王衛光,王交待了作案過程,但不交代槍支下落,後推翻證詞,案件未能進入訴訟程序。

1994年1月17日,海林市刑警大隊接到一起報案,趕到市公安局交警隊車管股股長王建才家中,見到王和他的3個孩子分別被殺死在3個房間內。王建才中4槍,3個孩子各中1槍,從衛生間的門把手上提取到血指紋一枚,從3個房間提取了“五四式”手槍子彈頭5枚、彈殼7枚,在客廳沙發和地面上提取了足跡。 王建才的女兒王威是倖存者,據她描述,當日下午約4時10分,她在廚房裡做飯,父親回到家中。隨後不久,門外進來2個陌生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年齡都在40歲左右。

兩人直接進入客廳與王建才談話。以後,客廳裡發出2聲槍響,王威側頭探視,見父親坐在客廳的沙發上,頭部出血,胖子正用槍逼住他頭部。王威驚叫一聲,瘦子就奔過來用手槍朝王威頭部開了一槍,但槍沒響,王威轉身跑入衛生間,隨手推上門,插上插銷,又推開風窗跳入後院跑到鄰居家求救。

市局當即部署警力在交通要道堵卡,同時檢驗彈殼,發現現場使用的兩支槍分別是1991年4月19日在柴河殺死民警趙偉石時搶走的手槍和1993年10月6日在海林鎮殺死石河派出所所長丁國春夫婦搶走的手槍。對現場周圍目擊者和出租車司機的查訪,查明2名犯罪分子從海林乘出租車輾轉逃往牡丹江市樺林鎮。

根據槍支來源和罪犯逃跑方向都是柴河,被害對象都是柴河人,由省、地、市及牡市林業分局領導同志參加的破案總指揮部以及柴河、樺林兩個分指揮部制定了偵破方案,決定以柴河為主戰場、海林、樺林為分戰場,確認“五種對象”、“四個條件”,又以指紋為依據,開展大規模大聲勢的摸查。指揮部根據作案特點將柴河和牡丹江另外3起特大搶劫殺人案件聯繫起來一併考慮,擴大了摸排對象,對現有黨政幹部、公安政法民警也逐人進行調查,捺取指紋。

罪犯終於被驚動了,柴河林業局貯木廠工人王成巖於1月25日攜帶2支手槍畏罪潛逃,1月30日中午在遼寧開源市郊殺死一名司機後被民警擊斃,手槍使其暴露身份。 在未拿到口供的情況下,指揮部採取果斷措施對王成巖家屬進行隔離審查。

王犯的妻子、兒子和一個8歲的女兒除說明王是1月24日離家出走以外,別的一概不談。最後,指揮部選準王的女兒作為突破口,王的女兒談出,她爸爸有一個朋友,姓張,是公安局的,發案前後常來找她爸爸,還證實1月17日晚,她爸爸很晚才回家,穿了一件警察大衣。 這個“張叔叔”即柴河林業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張四維,他的暴露令人吃驚,但立即被隔離審查。

張副主任承認與王成巖是好朋友;在一起做過倒賣虎鞭的生意,別的一概避而不談。他是有多年工作經驗的公安幹部,任派出所民警時因工作出色立過三等功,還當過預審員,對審訊工作策略十分了解。 當時公安方面雖然獲取了許多線索和情況,但還沒有拿到直接證據,若張一口咬定搜查出來的物品是王成巖送給他的,審訊便會陷入僵局。

為此,指揮部組成了由省、地、市三級領導參加的強有力的審訊班子,由省廳刑偵處副處長閆自忠主審,將“王成巖尚在遼寧醫院搶救已脫離危險”的說法傳達給張四維,對其進行干擾和迷惑,審訊中適時使用張的姘頭李秋豔提供的“炮彈”,造成張四維的精神防線完全崩潰,最後他交待了與王成巖合夥殺害趙偉石等17人、作案6起、搶劫現金及財物1萬餘元的犯罪事實。

張四維和王成巖是小學同學,1989年10月王成巖任柴河林業局貯木場北車間副主任時,與女工李X有不正當的兩性關係,後被李X控告強姦。

林業地區公安局受案調查後,確認案件不成立,建議貯木場作行政處理。李的丈夫郭XX遂對王成巖進行報復,用刀將王刺成重傷,林業區公安局對郭XX以傷害罪報請檢察院批捕,並移送起訴,後被檢察院免訴。此時,張四維在林業公安局預審科任預審員、辦案中對王成巖有過諸多關照,王對此十分感激,以後兩人關係密切。

張四維一直感到經濟窘迫,曾因兜內僅剩10元錢無法支撐到警校畢業,不得已向別人借了10元錢,深受刺激。他覺得錢對他太重要,而王成巖也急於弄錢,兩人便合夥預謀和實施了系列殺人搶槍、搶劫的罪惡行徑。 他們每作一案都經過詳細的研究、考查和策劃,除非意見一致才動手。

作案工具從不留在現場,用槍而不開槍,他們採取跨區域作案手法、轉移偵察視線,得以長期隱藏。“1.17”案件中,由於被害人王建才奮力反抗,兩人才不得已開槍。暴露線索以後,王成巖提出兩人一起外逃,張四維狡猾地讓王成巖自己帶兩支槍走,想辦法在外面留下痕跡,引開公安機關對柴河的注意,同時告誡王,暴露後不可被抓住。

王表示,就是打死也不會被抓住。這是最後一招,一切都按預謀的進行,但還是沒有逃出法網。張四維、王成巖的作案已構成典型的現代高智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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