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主要程序


(一)發展對象彙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家庭和主要社會關係情況,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

(二)入黨介紹人介紹發展對象有關情況,並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三)支部委員會報告對發展對象的審查情況;

(四)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討論,並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內。

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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