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婚鬧”導致新郎車禍!別把“不要臉”當傳統文化

來源:綜合自中國婦女報、貴陽晚報、梨視頻、網易新聞轉自:法制日報特別提示:凡本號註明“來源”或“轉自”的作品均轉載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

 11月25日中午,一段新郎為躲避朋友惡整被轎車撞倒的視頻在朋友圈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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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現場目擊者介紹,新郎官被整急了,跑上蘭海高速準備抄近路回家,在高速超車道被一輛轎車撞倒。


低俗“婚鬧”導致新郎車禍!別把“不要臉”當傳統文化



新郎全身赤裸躺在地上,身上只剩下一條短褲,全身沾滿了被好友惡搞留下的墨汁。事發後現場一片混亂,沒有結婚的嬉笑聲只剩下陣陣哭聲。目前受傷新郎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11月26日記者趕到醫院時,新郎官艾某仍上半身赤裸躺在病床上,緊閉雙眼,任何人呼叫均不應答,手上還有未洗乾淨的黑色物質。

據醫生介紹,艾某除了外傷,其顱骨還有骨折、顱內有出血現象,是否需要手術治療還有待觀察。

家人回憶事發經過

“他被整得無路可走上了高速”

25日中午,艾某在迎新娘的這段路,走得很艱難,據參加他婚禮的親友說,

一路上,他遭好友、同學用雞蛋、啤酒、墨汁“歡送”,還有人用膠帶將他固定在電線杆上,用竹條抽打……

“我看著都疼,後來他被圍在高速公路邊一處死角里,無路可走。”艾某三姨說,但這些朋友仍沒有放過他,艾某為擺脫朋友的“婚鬧”,突然轉身跑上高速——只要穿過高速公路就能到他的家,朋友們就拿他沒辦法。

家人介紹,事發後,參與“婚鬧”的朋友也來到醫院看新郎官,並沒有推卸責任。他被車撞傷後,親友們又湊了6000多元錢給他墊付治療費用。

“參與‘婚鬧’的多數都是他的好朋友,但喜事變悲事,對新郎一家來說始終是一種傷害。我們現在先不希望追究誰的責任,只希望他能平安無事。”家人說。

此事,還被刷上微博熱搜:


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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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年“婚鬧”的報道,一直不斷

11月23日,山東德州,一新郎被綁在路燈杆上,親朋就在不遠處旁觀,各種調料、啤酒、雞蛋、澱粉一起招呼到新郎身上。現場有市民直呼“太可怕了”。

而新郎被綁的路燈杆上,還能看到“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的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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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山東威海,一場婚禮上,親戚朋友起鬨惡搞,用膠帶把新郎纏在路燈杆上,連幾個伴娘也一起被綁,圍觀眾人鬨笑拍照,婚禮攝影師還在一旁記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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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婚鬧”導致新郎車禍!別把“不要臉”當傳統文化

3月29日,湖南邵陽,一名新郎赤裸上身遭親友鞭打出多個開裂傷口,隨後旁人在其傷口上撒鹽。當地村民稱“毆打新郎”是當地一個“婚鬧”習俗,寓意結婚不易,希望新郎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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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有媒體發佈了一個統計數據,盤點了從2012年到2017年,”婚鬧”事件最常出現的地點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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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隨手搜索了“婚鬧”兩個字,出來的結果……大家感受一下這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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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僅是鬧新郎,低俗”婚鬧”行為針對伴娘和新娘動手動腳的屢有發生:

低俗“婚鬧”導致新郎車禍!別把“不要臉”當傳統文化

今年2月,一段“公公醉酒婚禮現場強吻兒媳婦”的視頻廣為傳播,配文稱,“江蘇鹽城某國際酒店的婚禮現場,新郎父親酒喝多了,強吻新娘!”消息一出,全網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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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婚禮強吻兒媳” 視頻截圖


婚禮主持人稱,此事為當地婚禮惡習引發,不願再提起此事,也不希望再發生類似的事情。據多名鹽城當地人介紹,在當地結婚現場,確有鬧喜公公和新兒媳的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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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比較著名的一起案例是柳巖當伴娘被捉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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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巖當伴娘被捉弄


在這些場合下,被傷害被侵犯的一方只要稍有不配合,就會被責備“不懂事”“放不開”。

低俗“婚鬧”導致新郎車禍!別把“不要臉”當傳統文化

2017年12月,在網絡瘋傳一個視頻,疑似在陝西境內,一位女孩在一場婚禮上當伴娘,期間有一些男賓們將伴娘抬到一輛陝C牌照的汽車引擎蓋上,然後不顧女孩的掙扎強行將她的裙子當眾拉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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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婚鬧”導致新郎車禍!別把“不要臉”當傳統文化

2017年6月8日,一條“疑似‘婚鬧’伴娘被襲胸猥褻”的視頻在網上傳播。視頻的內容,讓人大跌眼鏡。這條題為“疑似西安某地結婚‘婚鬧’”、時長51秒的視頻顯示,在車內,兩名男子分坐在疑似伴娘身邊,對其襲胸脫衣,疑似伴娘喊叫,甚至咬其中一名男子手臂,均未能阻止兩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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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絡爆料,在2017年2月份,一位女子在一場婚禮中當伴娘,當場被一些賓客捆綁後,再將伴娘的背部衣服除去,然後竟然有人拿著點燃的蠟燭往伴娘的背部滴。

“婚鬧”行為人可能會承擔相關責任

根據“鬧婚”的行為方式不同和情節輕重,行為人可能會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以最為多發的對新娘、伴娘動手動腳的現象為例,這種行為輕則構成性騷擾,重則構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如果利用鬧洞房“陪床”、新娘或伴娘酒醉之機與其發生性關係,則構成強姦罪,可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可被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再比如通過“鬧洞房”“聽床”等方式看到或聽到新郎、新娘的隱私並向外傳播,則侵犯了新郎和新娘的隱私權,應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侵權責任。在婚禮上大吵大鬧、藉機滋事,擾亂社會秩序的,有可能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也能構成犯罪。

此外,如果“鬧婚”中的整人遊戲出現了意外致人傷害或死亡,也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女性有獨立的人格尊嚴,

她們的權益和尊嚴

絕不容許侵犯和踐踏!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莊重聖潔的婚禮,人生最珍貴的瞬間,請來美麗的伴娘烘托歡樂氣氛未嘗不可,大家開開玩笑自在情理之中,但凡事有度,不可以“嗨過頭”,超越情、理、法的邊界,切忌以侮辱女性來助興,發洩某種陰暗的情緒,暴露出任性的醜惡。


婚禮上強吻、扒衣、強姦的新聞不時見諸報端,惡俗者有之,“很黃很暴力”者亦有之,讓喜事變成悲劇,親朋不歡而散反目成仇,甚至婚禮結束就有人鋃鐺入獄,面對法律的嚴懲,其教訓不可謂不深刻。如果伴娘被定性為“佔便宜”“揩油”的對象,就又誕生一個汙名女性的詞彙,將來誰還敢做女儐相?

習俗也有良惡之分,其演變存廢必須跟上文明的腳步。“鬧伴娘”這種不尊重女性的陋俗,侵犯了女性的人身權利,對其身心造成傷害,必須徹底剔除。

婚俗不是遮羞布,

應對輕慢甚至欺辱女性的行為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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