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山地被個人承包,但沒有交租金,農民有權收回嗎?該怎麼辦?

段富歡


既然說沒有交租金,就說明之前承包山地是有租金約定的。

1、從合同法來講,承包方已違約,發包方有權要求對方履約支付租金,並隨時終止合同,收回山地。

2、要注意的是,因為是集體土地,發包方主體是村委會,村民無權直接要求承包方退出。

3、在集體利益受損的情況下,依法維權是必須的。個人建議分幾步走:一是由村民代表直接要求村委會終止合同,收回山地。在自身利益受損,群眾民憤較大的情況下,村委會不會也不敢坐視不理。二是在對村委處理結果不滿意的情況下,向上一級鎮政府反應問題,要求鎮紀委、監委介入,與鎮駐村幹部組成聯合工作組,限期公佈調查處理。三是依法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召開會議,要求收回土地。但在農村,這一方法受多方面的影響,真正需要用它來解決問題的例子不多。一般來說,鎮一級政府應該可以解決問題。


基層三農人


這個問題要看情況哦,當初承包荒山的時侯承包方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籤沒有籤合同?如果簽有合同,就按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如果僅僅是口頭協議,沒有任何白紙黑字的情況下被個人承包了荒山,而且多年來也沒有交納相關費用的情況下,這種情況就等於私人霸佔了。村民可以經過村民代表大會或者向鄉鎮上級反映情況,在全體三分之二村民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收回他的承包資格。

村裡的荒山也屬於村民集體經濟組織管轄範圍內,其所有權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發包方在什麼情況下有權收回或者無權收回村民承包土地的條款如下。


我們國家是法制社會,一直以來踐行依法治國的原則。法治社會當然包括契約精神。如果當初發包的時候是口頭協議的話,在法律上很難得到認同。如果在口頭協議的情況下一直霸佔著這片荒山,也沒有給村集體經濟組織交納任何費用,經村民代表大會協商無果的情況下,那就屬於非法佔有。村集體組織有權強制收回。如果簽有協議(合同),則一切按協議(合同)辦事,一般的情況下是無權收回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歡迎關注評論。


BMLGGZSGCS秋水長天


有權收回,但是得開村民委員代表大會,既然是集體所有,就得集體表決

1沒有交租金就得看是不是有什麼內幕

2或者當初土地不值錢,沒有人耕種,村委會本著不浪費土地原則,免費承包給他人,另當別論。

如果是第2種方式,雙方肯定會簽署合同,如果在合同沒有到期情況下,村委會無權收回。須等到合同到期後,在另行處置。




鄉村周波


個人來說是沒有權利收回,如果大家集體找村委會,就有權利收回,因為這是集體土地,共有的,必須集體去做的事情!根據合同要求,出租方和被出租房必須履行交租的義務,如被出租方無理拖延或者拒交租金費用,集體可以到有關部門提起上述(如法院),由有關部門監督和落實執行合同的有效性,若租用方繼續不履行義務,可以向法院提前公訴,強制性收回集體土地,這是個人見解,不知道有沒幫的上的


農家鮮生小荷夫


農村集體山地 個人是有權承包的!但是像你所說的 沒有交納租金,很有可能是暗箱操作! 而且承包山地 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你所說的本來就違規了 直接到村裡 再到鄉里走一波,鬧一趟,那個人就差不多了🤔


花果小農


農村集體山地個人承包,沒有交租金,農民有沒有權收回就要看根當時與村集體合同是咋籤的。

如是通過村民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並簽訂承包合同,籤多少租金交多少,必須履約。沒有簽訂租金的應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及條款。承包個人履行了合同,村集體是不能收回的,否則相反。

農民個人或少數想收回也不行。應該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維護髮包方與承租方雙方權益。


瓜州瓜迷


要看當時合同是怎麼寫的,所以以後土地承包給別被人一定要寫清楚


農村小海哥829


沒有分包給村民集體土地應該有村委管理,如果是分包給個人而個人又轉租的土地如果在沒有給租金的情況下個人當然有權利收回。


好客魯西南


土地流轉應遵循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阻礙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原則。誰協調的就找誰,租金支付應該按照合同上寫的執行。


志遠農民合作社


首先得搞清楚,他和村裡有沒有什麼協議合同之類的,然後再進行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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