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光榮與夢想|專訪李保唐:對偵查權要更加重視

一名老檢察人的情懷

——專訪最高人民檢察院原瀆職侵權檢察廳廳長李保唐

40年光榮與夢想|專訪李保唐:對偵查權要更加重視

李保唐,1943年12月出生,山西省長子縣人。1967年畢業於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法律系法律專業,1970年12月25日加入中國共產黨。畢業後,在湖北工作18年。1988年底調最高人民檢察院,先後擔任最高檢人事廳組織建設處處長、中國檢察出版社副社長、檢察日報社副社長、中紀委駐最高檢紀檢組副組長兼最高檢監察局局長、最高檢政治部副主任、最高檢法紀檢察廳(後改為瀆職侵權檢察廳)廳長。一級高級檢察官,中國法學會會員。

“我的經歷很簡單,從1988年來最高檢,到2005年退休,每個崗位我的工作時間都不長,工作中既沒有立功,也沒有受獎,你的文章不好寫。”11月12日上午,在本報會議室,最高人民檢察院原瀆職侵權檢察廳廳長李保唐接受記者採訪,他幽默風趣的開場白,讓原本清冷的會議室瞬間溫暖活潑起來。

檢察院來了個“李師傅”

記者:您是1988年來最高檢的,此前您在哪裡工作?

李保唐:1988年之前我在湖北,當時在恩施州委組織部工作,任州委常委、組織部長。我1963年考入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1967年畢業到部隊農場鍛鍊接受再教育,1970年正式分配工作,先在湖北省來鳳縣縣委辦公室(開始叫縣革委辦事組)工作10年,然後到恩施地區行署政法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2年,當時提倡“幹部四化”,1983年我被任命為湖北省檢察院恩施分院(後更名為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檢察院)檢察長。

當時湖北全省地市州有14個分市院,真正法律專業畢業的檢察長就我一個,省院鍾澍欽檢察長對我很重視,各地向最高檢推薦幹部的時候,湖北省院就推薦了我。

記者:1983年,檢察機關已經恢復重建5年,當時你們院的情況是怎樣的?

李保唐:我剛開始當分院檢察長的時候,全院有三十來人,辦公在一棟居民樓裡。說起來,檢察事業的早期發展,是很緩慢、很艱苦的。

我的辦公室也就七八平方米,院裡也沒有會議室,當時開會大家就是坐長條板凳。我記得有一次照相拍合影,屋裡擠不下,只好在宿舍樓前拍。

記者:條件確實非常艱苦,您還記得第一天上任時的情景嗎?

李保唐:那不能忘,當然記得。那天很有故事的,我自己都很想寫一篇文章,叫《檢察院來了個“李師傅”》。那時離任上任也沒有搞迎送那些儀式,我自己拿個人造革包就去上班了。

那天我到了之後,先去的辦公室,我還記得當時穿的是滌卡制服,整個人外表看起來也很普通。我一進門,還沒來得及自我介紹,屋裡打字員是一個年輕姑娘,她就問我了,你是不是來修打字機的師傅?我說好嘛,有什麼毛病,我幫你看看吧。

那天他們的打字機壞了,剛好請了一個師傅來修打字機,我一來,就被當成修打字機的師傅了。我正在那幫她看打字機,院裡別的領導過來了,認識我,就說這是上級派來的,我們新來的檢察長。你看,我是先當的“李師傅”,後當的檢察長。

記者:除了辦公條件這些客觀困難,當時您所面臨的最亟待解決的困難是什麼?

李保唐:我去了之後,很快意識到從事檢察工作知識水平和專業水平太差不行。那時全院幾乎沒有法律專業科班出身的,怎麼辦呢?當時我就想,得加強培訓。印象中當時剛好司法部編了一套法律書,有刑法、刑訴法等十幾本,適合中專文化程度,我們採取的辦法是“小老師”制度,各個縣級院派人到州院來學習,學了之後回去再教其他同事,大家都要學。

當時我還有個雄心壯志,提出來在州院辦一個檢察學校。但後來到省裡溝通,省裡沒批。學習這件事,只要有機會,大家還是很樂意學的。我記得當時宣恩縣檢察院有一個司機,他有一次到武漢出差,看到大學招生,後來就到武漢去學習了,考取了武漢大學法律系,一直讀了碩士、博士。

扭轉辦案的被動局面

記者:來到最高檢之後,您最初是到的哪個部門?

李保唐:1988年初來最高檢,我到的部門是人事廳組織建設處。經歷過很多崗位後,2000年到法紀檢察廳當廳長,直到2005年退休。2000年2月,法紀檢察廳更名為瀆職侵權檢察廳。當時,關於改什麼名,是有分歧的。因為改名不僅僅是一個名字的問題,所涵蓋的職責定位要準確和清晰,也就是要保證名稱和職責的一致性。當時有人覺得瀆職侵權這四個字有點長,但也沒有更好的名字了,光說瀆職,涵蓋不了侵權,單獨叫侵權,又說不到瀆職,瀆職侵權檢察廳這個名字不算簡潔,但總比過去前進了一步。

記者:名稱的改變,意味著工作思路也要相應作出調整吧?

李保唐:是的,當時我們要解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要認識到反貪和反瀆職各自的重要性,從概念上首先要清晰。我們當時提了一個說法,叫作“瀆職是不裝腰包的腐敗”。比如說,因為官員的翫忽職守,某個地方垮了一座橋,那損失可能就是成百上千萬,甚至上億元,所以瀆職犯罪必須引起重視,嚴懲瀆職犯罪,嚴懲貪賄犯罪,應該是當時檢察機關的兩個“拳頭”。

首先要提高認識。當時重慶出了一個案子,兩名領導幹部到美國引進液晶顯示器生產線,當時我們國內沒有這個項目,他們在美國考察,沒有看到關鍵設備,只看了一條實驗性的生產線,就草率拍板,決定購買626萬美元的設備,結果買了不能用。中紀委對此很重視,《人民日報》也專門發了評論員文章,闡述的觀點就是瀆職也是腐敗。

記者:當時社會各界能認識到瀆職也是犯罪嗎?

李保唐:應該說,社會各界對瀆職侵權犯罪行為的瞭解、認同程度還很低。瀆職不同於貪汙受賄,有明確的金額,很多時候瀆職造成的損失是不可估量的,而且其違法行政和造成的經濟損失等犯罪行為具有隱蔽性,很難為群眾所知曉,可以說發現難、取證難、執法難。

我們通過辦理系列典型案子,抓的是觀念的轉變,引起大家對瀆職侵權犯罪的重視。瀆職侵權犯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括司法人員),他們的幹部身份對辦案有阻礙,很難查。

對偵查權要更加重視

記者:面對新時代人民檢察事業新局面,您有哪些期望?

李保唐:我們檢察機關的歷史很不容易,發展到今天的局面是幾代檢察人努力的結果。有一點希望是我真的想說的,就是各級檢察院應對偵查權更加重視。

我注意到,10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訂草案)》,明確了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這裡邊多數是原來瀆職侵權部門負責偵查的案件。希望最高檢在機構改革的時候,組建有力的隊伍,把這塊承擔起來,因為這個工作和幹部隊伍的建設關係很大,對於加強司法建設意義重大,我認為這很重要。這部分工作的開展肯定會面臨很大壓力,工作難度很大,但是對於建設法治國家,建設一支廉潔、有責任擔當的幹部隊伍,意義重大,不要削弱,應該加強。

●鏈接

在別人思維止步的地方,多想三兩點

2001年,貴州省發生一起聞名全國的貪汙案。貴陽市財政局有一個女會計貪汙公款7000多萬元。李保唐回憶說,當時《南方週末》有個廣告語,大意是,在別人思維止步的地方,多想三兩點。具體到這個案子,也引起李保唐的思索:一個會計為什麼能貪這麼多錢?後來檢察機關就開始查這起貪汙案背後的問題,結果查處了一個主管財政的副市長,還有財政局兩個處長,他們翫忽職守。

後來,當時的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推廣這個案子的偵查經驗,對瀆職侵權案件的辦理起到了推動作用。“我們宣傳的是一個觀念,因為好多貪腐或其他刑事案件就擺在那裡,但是你要深究,要思考,到底它是怎麼造成的,它背後往往有瀆職、翫忽職守,也不能說百分之百有,但往往會有。”李保唐說,這個案子讓他至今記憶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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