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業要補交稅,但各地並沒有明確標準

影视业要补交税,但各地并没有明确标准

從昨天開始,影視業就傳出要開展補稅工作的消息,明星、導演、編劇等相關人士需要補繳過去三年內稅款。

影视业要补交税,但各地并没有明确标准

按照截圖裡的說法,某上海從業者在微信群裡表示,上海地區要按照 70%的稅基和 30%的稅率來徵稅;東陽永康方面傳出的消息則為按照 35%的稅率補繳,做輔助服務的可以免 30%計入營業成本。

此外,還有一份“稅務總局下達浙江總局”的文件顯示,當地改核定徵收為查賬徵收,從業者需要按照過去三年收入的 70%,按個人勞務來補繳稅款,按照這個標準,如果一家工作室 2016-2018 年三年總收入總收入為 100 萬,其實際所得按 80%計算,其中的 70%需要按照 40%的稅率繳納稅款,減去已經繳納的部分後,該工作室需要補繳 19.2 萬元的稅款,佔其過去三年總收入的 20%。

總的來說,關於補稅和相關繳納比例的信息比較混亂,也沒有政府部門的官方說法。

其實,這波補稅傳聞,是此前 10 月份出臺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落實和後續。

按照當時《通知》的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從 10 月 10 日起,要通知本地區影視製作公司、經紀公司、演藝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視行業企業和高收入影視從業人員,根據稅收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對 2016 年以來的申報納稅情況進行自查自糾。

對在 2018 年 12 月底前認真自查自糾、主動補繳稅款的,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

而從 2019 年 1 月至 2 月底,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自查自糾等情況,對於沒有完成自查自糾的進行針對性地督促提醒,對經提醒自我糾正的納稅人,可依法從輕、減輕行政處罰;對違法情節輕微的,可免予行政處罰。

2019 年 3 月至 6 月底,對個別拒不糾正的影視行業企業及從業人員,稅務機關開展重點檢查,並依法嚴肅處理。

2019 年 7 月底前,對在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工作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要舉一反三,建立健全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管理長效機制。

前幾年,影視行業曾享有一定的補貼、稅收、辦公條件的優惠,但自從今年年初開始,多個此前承諾給予優惠的地區都重新調整政策,開始追繳此前的稅款。這導致了部分地區的影視公司撤離、註銷潮,例如在霍爾果斯,馮小剛、徐靜蕾、王中軍等擔任法人的公司都撤離了。

說到底,現在的局面還是由頻繁變化的稅收政策,電視劇缺乏試播制度以及過去幾年影視傳媒行業頻頻採用收購明星新成立的公司等做法共同造成的。優惠政策鼓勵產業投資,但缺乏試播制度使得影視製作方傾向於用明星來抬高價格從而把劇集以更高價格賣給電視臺或視頻網站,而為了降低財報上的支出項、稅收,又將付給明星個人的片酬轉化為公司內部關聯方的業務往來。

現在,之前虛抬的身價、做出來的利潤空間,都要被收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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