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意外險需關注傷殘鑑定標準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井楠、耿旭靜)年末不少大型保險企業都將理賠額在1000元/年以下的健康類保險首推為經營重頭戲。不過消費者需要注意的是,出險後保險公司鑑定與工傷鑑定的標準有差異,理賠額會產生差異。

案例:

兩種保險鑑別傷殘等級不同

廣州市民劉先生連續買了三年的綜合意外險,每年花費六七百元。近期,劉先生在工作過程中出了意外,胳膊肘關節粉碎性骨折,手術後留下了後遺症,不能完全屈伸。去醫院做了“工傷鑑定”,被鑑定為八級傷殘。劉先生本來以為在商業保險公司購買的綜合意外險也能定為8級,可以獲得15萬元的賠償金,結果保險公司鑑定時被小幅度“降了級”,定了10級,最後的賠償金只有5萬元。同時,保險公司償付了劉先生醫療費用和誤工補貼賠償金2600多元。

“綜合意外險的理賠很嚴格,與工傷保險相比,存在同傷不同殘的現象。”劉先生說,與工傷、社會醫療保險等保險相比,商業綜合意外險的醫療費理賠時相對嚴格。“遭遇類似事故,主要還是靠社會醫療報銷,住院手術總共花了兩萬一千元,自己出了七千多元,綜合意外保險醫療費用方面報銷了一兩千元。”

保險業內人士認為,劉先生的案例鑑定出來的結果不一樣,原因在於鑑定標準不一樣。工傷的鑑定標準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職業工傷標準(簡稱工傷標)作為工傷的鑑定標準的,而商保意外險是按照《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即保險行業標準作為傷殘鑑定標準的。另外,工傷主要是補償,是一種社會責任;而商保的傷殘鑑定,更多是看對生活的影響程度。

同時,社保主要是在醫保範圍內實現報銷的,而商保是基於社保且可能超越社保範圍的,也就是說商保的意外醫療險的賠付可以按照社保範圍來賠付,也可以超出社保範圍賠付社保不報銷的部分。劉先生購買的意外醫療險應只能賠付社保範圍內,也就是同社保範圍,那麼作為醫療險,社保已經報銷了,商保可賠付的部分就比較少了。

投保建議:

先買長期重疾險再買意外險

普通市民應該如何購買意外保險以及健康保險?慧澤健康險商品運營分析師何麗認為,一般來說,廣州的企事業單位都為員工購買了五險一金,也就是養老、失業、工行、醫療、生育五險以及住房公積金。而居民自行購買的商業保險,覆蓋範疇要比單位保險更大。

像劉先生這樣的中青年,首先需要購買的是長期重疾保險與人壽保險,其次是意外傷害類保險和醫療險。

購買商業意外險時,建議首先看條款,關注傷殘的鑑定標準及賠付比例很重要,因為這涉及傷殘的等級,直接影響賠付金額;另外,意外醫療險方面,若是有參加社保的,建議在選擇產品時關注是否賠付社保範圍外的(也就是自費)費用,這樣一來,社保不賠付的部分商保賠付,把二者的作用發揮到極致,才是最好的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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