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師為教育事業做出了貢獻,待遇問題應如何解決為好?

民辦教師是我國中小學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廣大民辦教師為發展我國農村教育事業做出了重大貢獻。這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即國辦發【1997】32號文件對民辦教師地位和作用的界定。

解決民辦教師待遇問題,國家有了統一明確的政策,但是,具體責任在地方政府,這樣,各地根據自己的經濟發展水平,制定了具體的補助標準,一般是按照一年教齡補助30元到幾元不等,還有的在落實解決之中。其實,這樣的補助標準是在目前生活水平及物價水平下,是不能滿足他們基本的生活和醫療需要的,所以,不少網友提出了一些建議,我們看一下,他們的觀點是怎樣的。

民辦教師為教育事業做出了貢獻,待遇問題應如何解決為好?

網友一觀點:納入城鎮居民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體系。原民辦教師任教的是事業單位的學校,只是由於"身份"的原因沒有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以至是原民辦教師的養老和醫療成為歷史遺留的問題。如果教育部門負擔12%的費用,原民辦教師將得到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的8%用於個人繳費,也算是邁出了關鍵的一步。

網友二觀點:無論怎樣,因為原民辦教師為我國教育事業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理應給予他們合理補助,讓他們欣慰於自己的付出和汗水,讓他們不能感覺國家和社會虧待了他們,還有隨著我國經濟發展,也要適時提高他們的補助標準,跟上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的上漲情況,按照他們的付出,每一年教齡補助150元比較合理,這樣,讓他們分享我們改革發展的成果。

民辦教師為教育事業做出了貢獻,待遇問題應如何解決為好?

網友三觀點:原民辦教師的歷史遺留問題不單單是退休養老待遇問題,還應該為他們解決醫療方面的問題,現如今他們的老年生活主要關心的兩個問題,就是養老和醫療。雖然養老金額並不多,但加上農村老年補貼,可以勉強維持生活,如果一旦生病住院,可能醫療費用就很難湊足。從當前各省對解決原民辦教師待遇的進程來看,已經有省份開始為原民辦教師解決醫療問題,青海已經下發文件,開始試水。

還有的網友,要求政府補足工作時應有工資差額,該退養的按公辦老師的退休金退養,給這群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民辦教師為教育事業做出了貢獻,待遇問題應如何解決為好?

綜合上述網友的觀點,大致有這樣幾種建議:一是納入城鎮居民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體系,二是增加每一年的教齡補助標準,提高到150元左右,三是統籌解決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問題。

在筆者看來,以上建議,統籌解決養老和醫療保險是最好的,其次是納入職工養老保險,再次是提高教齡補助標準,無論哪一種建議,只要實行了,都是給原民辦教師比較圓滿的答覆,也是比較公正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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