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醫鬧要打“組合拳”更要用猛藥

醫院是提供醫療護理服務、救死扶傷為主要目的的醫療機構,本來就是最安靜的地方,然而一些醫院卻成了不法分子的發威之地,傷醫辱醫事件也頻頻發生。“醫鬧”在過去本來不是啥新鮮事,可是,時至今天還有人在上演,那可就是新鮮事了。

“醫鬧”擾亂正常的醫療秩序,就是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儘管28部門聯合打擊,但是為何屢禁不止呢?筆者認為,只憑單純任何一個方法是不能湊效的,必須多管齊下,採用猛藥,預防教育和打擊處罰聯合打出“組合拳”,從源頭治理,還醫院一片晴天。

打擊醫鬧要打“組合拳”更要用猛藥

首先要用百合清腦靜神湯。對於那些患有神經官能症和癔病等病症的人,採用此湯劑就是要安神清腦、寧心通竅、鎮驚平肝、開鬱清熱。給那些頭腦容易發熱,行為容易衝動之人,文火慢燉,慢慢飲用,醒醒腦,提提神,養好“司令部”。同時也可以用逍遙散、柴胡加龍骨牡蠣湯,調理那些悲觀厭世、情緒不穩,容易失控之徒,別再犯衝動。這就要求相關部門加大《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宣傳,起碼讓《條例》內容沁心入腦。充分利用村組會議,加大農村群眾宣傳力度,尤其加大對貧困戶的宣傳,不要以為自己是貧困戶享受綠色通道而任性。

儘管醫鬧現象確實比過去少了很多,但是畢竟還是存在。既然存在,那就要究其根源,從思想意識,法律意識層面進行宣傳教育,讓這些“意識貧困戶”儘快脫貧,真正讓社會形成尊醫重衛的良好氛圍。

其次要理性分析“醫鬧”的原因。唯物辯證法認為,矛盾無處不在、無時不有。既然有矛盾那就解決矛盾,解決矛盾需要理性、客觀解決,而不是靠“拳頭”發威。因此,面對糾紛,我們要理性分析產生矛盾的原因,找出發生衝突之根源,是醫方的原因,絕不能姑息,更不能推卸責任;是患方誤會或者無理取鬧,則應該進行溝通,從源頭上加以疏導,做到風險防控。這就要求醫院加強醫護人員素質教育,培養他們冷靜處理敏感事件的意識和能力。同時建立醫患調解機構,積極解決患者投訴,主動處理相關敏感問題,從而降低“醫鬧”風險發生係數。

第三就是加大處罰力度,彌補法治缺位,懲罰不足。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醫院並未被列入公共場所的名單。這就給“醫鬧”留下了“空子”。有人以親人死亡為藉口,在醫院軟磨硬泡、死纏爛打,以此要挾醫院賠錢。醫院往往為了息事寧人,只好花錢了事,結果讓“醫鬧”乘機得利,客觀上助長了用鬧事解決問題的習慣,使“大鬧得大賠、小鬧有小賠、不鬧則不賠”成為潛規則。因此,要加大處罰力度,讓那些人在醫鬧之前先算算成本,從而形成《條例》的尊嚴和震懾力,進而形成“醫鬧”人人痛恨,“鬧”前核算成本的社會氛圍。

第四是建立誠信檔案,約束醫鬧蔓延。當前,我國正在建立和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旨在倡導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社會風尚。國家衛健委、公安部等聯合發佈《嚴密防控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提出“將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依法依規施行聯合懲戒並通報其所在單位”。這意味著,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將被列入社會誠信“黑名單”。一個人一旦有了“醫鬧”記錄,這個汙點就會伴隨一生,有可能影響其未來的工作和生活。儘管這只是一個“軟約束”,但對於遏制“醫鬧”蔓延具有積極意義。

第五是將“醫鬧”和幹部任用、評優樹模以及晉升職稱掛鉤。加強對黨政部門,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的宣傳教育,同時加大對他們的處罰力度。將“醫鬧”行為與幹部任用、評優樹模,晉升職稱、年度考核掛鉤,對於那些頭腦發熱,挑起事端之徒不能提拔重用,不能評選先進,不能評選優秀。10月30日下午,在河源市人民醫院,又發生的一起傷醫辱醫事件,事主張某是河源市電視臺某領導,電視臺只是暫停張某的職務,接受警方的調查,並責成其向當事醫生道歉。像這類身居高位的“素質型領導”,不能只是道歉那麼簡單,尤其是在最近多部委打擊“醫鬧”的關鍵時期,而其竟然我行我素,置法理而不顧,這樣的道歉,實在是幼稚的無法言傳。

打擊醫鬧要打“組合拳”更要用猛藥

在一個文明社會,醫生作為“生命的保護神”,理應受到特殊的尊重和禮遇。在醫生沒有明顯過錯的情況下,一個肆意侮辱或威脅醫生的人,必須受到輿論的譴責,付出應有的代價。

“醫鬧”行為擾亂醫院秩序,影響其他患者正常就醫,還嚴重威脅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讓醫務人員在工作中提心吊膽,難以集中精力救死扶傷。因此,打擊“醫鬧”必須多管齊下,採用猛藥,預防教育和打擊處罰聯合打出“組合拳”。黨政領導和公職人員更要以身作則,如有涉嫌,必須嚴懲。以辯證思維分析矛盾,以法治思維綜合施策,以底線思維規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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