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董事長和總經理的權利該如何分配?

理想人生165300555


首先,要區分兩者的差別,一個公司的董事長代表了公司董事會,他具有最高的決策權、監督權等,一般來說董事長是管戰略、方向的。而公司總經理具有公司經營權,就是具體管事的。

其次,總經理可由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也可兼任董事會董事。其實我本人很不贊成董事長和總經理一人兼任,這樣會導致很多問題,權力過於集中,一言堂缺少了必要的監督。這個可以學習華為,華為董事長是孫亞芳,華為總經理才是任正非。分工明確,責任明確,以便於互相監督,更有利於企業良性發展。

最後,董事長能召開董事會,而總經理不行。


中國財務人


對!董市長的主要任務,是制定企業的戰略`方針和政策。而總經理的主要任務,是用什麼樣的方法和戰術去完成董市長的戰略決策。所以它們像兩條腿去路一樣,雖也離不開誰,來保證平形的行走。所以只要部下,有能力完成任務,上級領導就不要橫加預。這樣使上下級相護信任,下屬才能沒有後顧之憂,而能棄分的發揮總理的主觀能動性。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務。反之董市長,大權獨l攬,“事必躬親”對下屬職責範圍內的事進行干擾,必然會束縛下屬的手腳,抑制了總經理的極積性的發揮。也是不可取的!因此只有科學分權,才能使董市長從繁雜的工作中解脫出來做好企業的決策。因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在同一時間,去完成不同的工作。必須“各盡所能"才對。否則,一個董市長成為一個整天忙忙碌碌的事務中,會影響自已的主要工作,同時也會影響下屬的工作主觀能動性。所以分權後,董市長就不能"越俎代皰”總理的具體工作事物。只有對他的使用權力,盡行監督和考察就行。發現問題極時究正,來保證分權`授權制度正確執行就可以了。這還有必要董市長,去越級去“事無鉅細”的兼任總經理的事務中嗎?否則是非常不可取的。


行勝郝勝


中國很多企業董事長喜歡兼任總經理,這是非常不可取的。

董事長和總經理對於一個大的企業,就像父親和母親對於一個家庭一樣重要,誰也離不開誰,兩者的權力和責任要明確到位才是一個企業健康發展的基礎。

董事長主要負責整個公司的大的政策和發展方向,可以豪情萬丈不切實際,可以追求熱點隨興所至,公司的大發展往往就來自於他們瞬間的一個好思路。

總經理必須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地完成既定的目標,他不能任性衝動。盡最大努力保持公司的平穩和健康發展是他最大的責任。

因為總經理站在公司經營的一線,所以公司的經營和人事權力應該充分地授予總經理,董事長的權力是監督。

創業者兼任董事長和總經理往往會在關鍵時刻失去監督,萬一出現策略性失誤,公司就會有非常大的麻煩,甚至倒閉。

聊聊理財和創業,喜歡的請關注。您有話說,敬請留言分享。謝謝!


財富與成功


簡單來說,董事長定方向,總經理負責把這個方向落實



股權落地平臺


企業董事長與總經理分設,有利於民主化管理。這是現代企業管理已形成共識的理論。

在實踐中已證明董事長與總經理一人兼任,監督缺失,導致一言堂。也容易權力集中,失誤頗多。

董事長是管方向,管策略優化。總經理以管生產、經營為主。業務一線總管。

董事長與總經理,應分工不分家,職責不樣,目的完全相同。應互和睦相處,合作共贏,才能率領企業持續發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