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不到位,業主拒交物業費會有什麼後果?

營養師勳巴


如果拒交物業管理費,估計會有以下後果:

一、流氓物管。不會管國家的法律法規,直接給你停水停電停氣,劃你的車,堵你的鑰匙孔。嚴重的,謾罵,毆打。

遇到這種物管,苦不堪言。

二、一般的物管。會電話或上門催收物管費,也會傾聽你拒交物管費的理由,並做一定程度的整改。如果你實在不交,有可能“不小心”停水停電停氣,或起訴法院。

三、優質物管。服務工作一般做得很好,拒交物管費的太少。這類拒交的業主,不管物管工作做得再好,反正就是不交,甚至還會煽風點火,歪曲事實,在小區散佈不實言論。對於這種人,物業一般只能勸說,起訴法院的少。但一旦徹底激怒物業,還是會起訴的。

優質物業公司在做好物業服務的同時,還很在意親民、和諧。

起訴後有什麼後果呢?

如果業主拿不出物業管理存在重大過錯的證據,一般都會敗訴。會如數補交物管費,交納滯納金,交納訴訟費用。有的甚至會被納入失信黑名單,影響你各方面的生活和工作。


幸有霖汐




說說我的經歷吧,正好比較適合你的這個問題的答案!喜歡可以關注我,專業回答房地產行業問題。

我16年買了房子,還沒交房,就在業主群裡聽說我們的物業怎麼怎麼的厲害,毫無服務可言,當時覺得可能個別業主矯情,物業沒那麼差吧!等到我交房的時候,那才知道什麼叫垃圾物業,哪裡是給業主服務的物業,簡直就是房東一樣,他們是業主,一點服務意識都沒有,態度蠻橫,各種強制條件,不然就斷你水,斷你電,簡直就是地頭蛇,第一次見過這麼霸道的物業,這樣的房子哪還有良好的居住體驗。



估計面對這樣的物業大多數業主就是據交物業費以表示抗議,可以這麼蠻橫的物業真的會斷水斷電,一來而去,自己鬧心不說,事情總的解決。

後來經過幾番鬥智鬥勇,我們業主才瞭解到,要用合法的武器捍衛自己的利益,首先物業霸王條款,斷水斷電是違法的,據交物業費也是不符合規定的,其實業主不交物業費,也不過是想得到更好的物業服務罷了,並不是想省那點錢。



後來我們的業主經過諮詢專業的律師,如果我們對現有的物業不滿意,物業實在存在服務差,態度蠻橫,不作為等不能達到物業服務的標準。

第一步:業主們可以去成立業主委員會,只要百分之20的業主簽字同意,就可以成立。

第二步:成立業主委員會之後,向開發商提交更換物業的申請,提交證明材料等

第三步:推薦或者開發商尋找業主滿意適合的有資質的物業聯繫交接,更換物業。

所以,我們現在更換了物業,再也不用和物業鬥智鬥勇了,雖有小小的缺點,但是沒有完美的事情,也算舒服了!


哈咯凱文


拒繳物業費有什麼後果?是問業主有什麼後果嗎?最嚴重的後果應是本人被法院判決後仍拒付物業費,被認定為失信人。



業主拒繳物業費,會有多種後果產生:

1、物業公司會上門催繳幾次,過程有平和有激烈,物業公司因收不到足夠的物業費幹不下去,悄悄地走了,走了!欠費業主也就省下了應交的物業費。

2、物業公司電話及上門催繳無效後,會專門發催繳通知函,通過郵寄或者上門方式送達。

3、物業公司書面催繳無效後,有可能由物業公司的律師發出律師函,進行嚴正交涉,督促催繳。

4、物業公司經上門催及書面繳無效後,向小區所在的區法院提請訴訟,要求欠費業主如數繳納物業費,並另外繳納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的違約金。經過法院判決,業主繳納如上費用外,尚需額外支付部分或全部相關訴訟費用。

有關物業費訴訟,如果應訴的業主掌握了充分的物業公司履職性欠缺證據,並得到法院認可的情況下,是有可能獲得物業費減免權利的,但這不是必須。很多情況下,業主的證據並不為法院採納,這些證據被認定為服務性的瑕疵。

5、如果經法院判決繳納物業費,判決生效後業主仍拒絕,物業公司可以提前還願執行強制執行,進入了這個程序,欠費業主有可能會被法院列入誠信黑名單。就如同高鐵“座霸″孫某一樣,不能搭飛機、坐高鐵,個人開公司、做生意等都會受到了影響。




曾有過這樣的案例。業主在外地因上了信用黑名單而無法購機票\\坐高鐵,只好坐著大巴趕了幾千里路回小區物業補繳物業費,積極地不行。

回頭仔細想一想,這又何必呢?

除了以上涉及金錢財務部分的後果,業主還需要有如下心理準備:部分省市《物業管理條例》(下圖)允許在小區公佈欠費業主的個人信息。那麼業主就有可能招收到鄰居們的白眼冷語,以及個人認為的所謂的名譽損失。



老包有時不在線


對於物業服務不滿的,業主們常常以拒交物業費來抗議,但是在以往的案件中,當物業將拖欠物業費的業主告上法庭後,大部分是以業主補交所欠下的物業費結束的。

我們要特別地看“業主拒交物業費”的前提:“物業服務不到位”。這幾個字還是分好幾種情況的。

第一種是個別業主對物業服務人員的不滿、對於物業公司的一些行為不滿或者與物業公司出現了矛盾,認為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直接拒交物業費。這種情況是物業公司並沒有違背與業主的服務合同,但是業主拒交物業費情況。

這種如果物業公司一起訴的話,業主是肯定要補交物業服務費用和滯納金的。

第二種是物業公司確實違背了服務合同引起了業主的不滿,並且業主掌握證據證明了物業確實違反了相關的條約。這種情況下,案件中多數還是會要求業主按照實際情況補交物業費,但是物業公司不能收取滯納金。

這種情況下,業主必須掌握證據證明。

不過現實情況下,一般在業主拒交物業費的時候,物業公司不會採取起訴的行為,基本都是業主拖欠物業費較長時間或者當物業要撤離時進行盤點清算時會起訴業主。

前期的話,物業為了讓業主繳納物業費,採取一系列不合理的行為,就是經常說的停水停電上鎖等。


物業生活圈


物業服務不到位,業主拒交物業費的後果要視具體情況而具體分析。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業主是有義務交物業費的,沒有權利拒交物業費,帶來的後果就是會收到法院的傳票,最終的結果還是會交。如果小區大部分業主都交了,只有一小部分沒交,物業也不一定會把業主送上法庭的,畢竟物業是服務業主的,整天低頭不見抬頭見,不會搞的太尷尬。比較好的解決辦法就是成立業主委員會,物業如果服務不到位,可以由業主委員會出面跟物業協商解決,如果協商未果,業主委員會可以起訴物業,要求更好的服務或更換物業!物業要想有好的服務條件,也是離不開業主的支持的,物業費不交,物業缺少流動資金也是無法運轉的!!



宋子天一


這麼跟你說吧,物業服務不到位,你必須有明確的證據,而且這些證據是對你的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的。目前,國內的大環境就是:只要物業公司把公共垃圾收集處理了,那他就是合格的了。服務有瑕疵不成為你不交費的理由,你沒有任何理由拒絕繳費。不管是打官司還是投訴都沒用的,這就是現實。

且看看曾經法院是如何說的吧。

1.作為服務來講,沒有完美的服務。服務的瑕疵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什麼是瑕疵。所以業主提出來的東西基本上是沒有很大用處的。

2.一般來說,小區發生的不滿意物業的地方,都是一些公共區域或者公共設施。而你提出的都是公共設施部分對你個人造成的影響,只能作為你不滿意的地方。不能代表全小區,因此不作為物業不到位的證據。

3.物業公司和業主是合同關係。在服務發生瑕疵時,應該是督促和溝通,繳費是法定義務。發生糾紛應該尋求法律幫助,可以發起訴訟維權。拒絕交費要承擔違約責任。

4.如果真的對物業公共服務不滿意的,可以發起集體維權。有業主委員會的,由業主委員會訴訟。沒有業主委員的,以小區20%以上業主發起訴訟(有些法院是要求50%以上業主),並且每家每戶都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缺少這些必要條件,你都必須交費。

5.要注意蒐集物業服務不到位的證據並妥善保存,日期時間地點齊全。然後法院會去現場調查。可是你想想,你以前拍的照片,可能還是那個樣子嗎?完了,不一樣了吧。你的證據無效。

其實不管怎樣,一個小區好與不好都應該成立業主委員會。只有業委會才能代表業主行使權利,而且業委會時唯一代表業主的法定自治組織。

如果業委會都沒法成立的小區,建議你乖乖繳費。否則,物業起訴你,不僅僅是你的物業費了,還有高額的滯納金等你一起支付。如果你拒不繳費會被申請執行,並被計入老賴的行列,這個影響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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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這個問題只有二個後果,其一是拖欠時間太久,會被物業公司起訴到法庭,法庭會依法裁定業主補交所拖欠的物業費。但一般不會要求業主交納滯納金。因為怕太激怒業主,造成物業以後的收款工作更加困難。


物業服務費用是物業公司為業主提供了保潔,保安,維修,綠化等維護或養護服務的情況下,必須收取的費用。這費用跟物業服務的品質,人員服務的態度無關。

第二個後果是物業對拒交物業費用的業主不斷進行催款騷擾,讓你不得安生。有電話不定時催打,有夜裡上門催款,還有動員其它業主或客戶找機會勸說。

如果物業服務真的不到位,可是聯絡業主召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讓業主委員會撤換物業公司。


老薑聰蒜


中國的物業管理服務是改革開放後興起的,目前有若干物業企業在運行,證明其有生命力。從全國的信息看,有的業主對物業服務頗有微詞,而有的物業企業對有的業主欠交物業費深感頭疼,有的物業企業運行困難。業主是物業小區的主人,物業企業是主人請的管家,雙方是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的關係,合作則雙贏,對立則兩敗。電梯公寓必須要有有資質的物業企業管理,否則電梯和二次供水難以正常運行。鑑於這一特點,電梯樓自治管理不可行。業主要當家理事,承擔應盡義務,業主接受物業人員的服務就必須按時交物業費;物業企業要按物業服務合同盡職盡責,做好物業服務。 物業公司按合同負責小區現有物業的管理,沒有義務解決開發商建設的遺留問題。

物業公司良莠不齊,客觀存在;有的業主欠交物業費,也是事實。市場經濟,誰受益誰付費。住鄉村招待所,要享受五星級服務是不可能的。但住鄉村招待所要享受五星級服務是不可能的。


15983039315


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業主拒交物業管理費屬於違規行為。不管物業管理有多差,業主必須繳納物業費。因為相關法律規定,只有業主繳納了物業費,才有權利去問責物業管理公司,否則是沒有權利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物業公司提供的是一種綜合性的服務,這種服務包括很多方面的內容。而物業公司是根據業主擁有的房產面積,按每平方米固定金額收取物業費。在物業費的構成中,有些是按年計費,有些是按月計費,有些是按面積計費,有些項目的收費可分,有些項目的收費不可分或很難分。因此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是業主因為物業公司一項服務沒有做好,就拒交全部的物業費,而物業公司則以提供了綜合服務為由,要求業主交納全額的物業管理費。在這種情況下,物業和業主之間難免發生費用糾紛。為了解決問題。業主也必須先繳了物業費才有權利向其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葉公來幫忙


以下幾種情況,根據嚴重程度,可以不交或少交物業費: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3、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物業合同約定的標準; 4、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 5、物業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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