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小學老師都不教乘數被乘數了嗎。取消了?

山城老事


上次和一位師友粉絲深刻探討過這個問題。乘法的含義從整數乘法同數累加到分數乘法的拓展意義,如果重視概念,會對於這部分規定很迷惑。取消被乘數,統一都用乘數,本意是降低區分難度,防止一些過分追求字眼的題目限制認知。但這樣改造成學生對於乘法意義愈發含糊不清,反而有悖於數學的嚴謹性。也加深了乘法分配律,小數乘法,分數乘法的概念教學困惑。我是王老師,致力於小學數學的精品問答!個人還是支持原來的嚴格區分的,以下觀點,供您參考!


變化

整數乘法的意義就是同數累加,可以理解為同數加法的一種高階簡便運算。

舊教材概念:被乘數表示累加的數,乘數表示個數。書寫時被乘數在乘號前面。

【引例】6+6+6+6+6 → 5個6相加 → 6×5=30.

美國是正好相反,數量放前面,但也是導入因數factor概念。

新教材概念:取消被乘數,統一都用乘數。不再強調意義區別,也無所謂位置。

【引例】6+6+6+6+6 → 5個6相加 → 6×5=30或5×6=30。

這是加法改乘法,再看乘法改加法,5×6可以寫成6個5相加,也可以寫為5個6相加。學生角度是隨便寫,這樣真的利於對於數學概念的理解嗎?

我還是覺得理解概念更重要,顯然不區分是加重理解難度了。

產生的困惑

① 乘法交換律怎麼教?用不用學了?

② 小數乘法,分數乘法意義怎麼講?還有應用題列式?

比如班級共有40人,男生佔五分之三,有3/5×40這樣列式?學生估計都懵了。

基於以上,個人建議還是嚴格區分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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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堂王老師


我是二年級的數學老師,正好今年學到了乘法這塊。我來給家長們答疑解惑。

二年級上冊首次出現了乘法概念。

乘法是加法的簡便運算。舉個例子:8+8+8+8+8=40改寫成乘法算式就是8x5=40或5x8=40 這兩個算式都對。

這種寫法顛覆了一些家長的認知。過去我們學習這塊的時候,老師強調必須寫成8x5=40其中8表示相同加數,5表示相同加數的個數。絕對的不能寫顛倒了。為寫顛倒了,挨老師打的家長也不少吧!

可是現在就可以這麼寫了。不過在講的時候還是和如果一樣。上圖解釋下。


過去有被乘數x乘數=積 後來還有因數X因數=積的說法,但那都是老黃曆了。現在就是乘數x乘數=積的說法了。雖然兩個乘數可以前後顛倒,但是表示的意義並沒有變,只是說不再像過去強調它的位置,但是說法並沒有變。我們在講課時也是把過去的那種寫法寫在前面,只是不強調必須那麼寫,怎麼寫都對。

看上圖,明白了沒有。乘數所表示的意義沒變。只是不在強調相同加數必須寫在前,相同加數的個數必須寫在後面了。


橫線所標的題,是石家莊去年二年級考試的一道題。前面寫乘法算式就是8x5或5x8,但是後面表示5個8相加,這不能寫成8個5相加。這也是要強調的一點。

知識也是有時代性的,也要與時俱進。其實這樣改減輕了難度,孩子們接受的也比較快。

這是我的回答,希望你能滿意。如果有不同意見或者建議,請留言我們一起交流溝通。


心中百合靜靜開


5個8相加用乘法,過去必須寫為8x5,那麼5個a(用字母代表數)相加就應寫為ax5,中學代數課講字母與數相乘,乘號可省略,就變成a5,但這寫法是錯的,正確的應是5a表示5乘a,所以5a也表示5個a相加,故5個8相加可以表示為5x8。這樣小學算術與中學代數就統一了。


金鈴154336842


我是數學專業的,數學老師,我認為很多人到後來學不好數學的原因,就是太愛鑽牛角尖了。數學,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簡化,大道至簡。

我贊同現在的改法,一萬個贊。咬文嚼字應該屬於語文的。數學專業只要邏輯上通,推理正確就可以了。


遠方教育張楊


其實數學是一門邏輯語言。

既然是邏輯學範疇,顯然要有其具體涵義。

之前我學習乘法的那時候,8x5與5x8完全是兩回事,也就是被乘數在前,乘數在後。

譬如,一個雞腿8元,購買5個當然是8x5。反之亦然。雖然8x5與5x8這兩個算式的計算結果相同,但所代表的涵義完全不同。

如今要講究什麼數學簡便化,就不是我這等呆板無趣者可以理解的。


四川達州


首先我覺得我們要擺正一個觀點。自然數乘法屬於可交換乘法,不區分前後順序,這是最基本的數學邏輯!!

不管你到哪裡去,自然數乘法可交換也是對的,是合理的。甭管難或者簡單,你就得這麼講!

我覺得這個觀點擺正了之後,再解決教學困難。

比如很多人說的,5個8和8個5,你完全可以教學生寫5(個)×8,8×5(個),然後再把個省略,這不就很清晰了?

至於應用題,更不用擔心,帶上單位就可以了。5個×8元=40元,8元×5個=40元,這就很清晰啊。

所以我一向是這個觀點,你要先保證合理,正確,再考慮怎樣講便於理解,利於接受。而不能為了我們自己的邏輯,抓住錯的東西不放。


sAviOr本座


化難為簡,這是好事,大大減輕了孩孑的學習壓力,哪象以前繁瑣。以前是:被乘數×乘數=積。比如:18×4=72,被乘數是18,乘數是4,積是72,表示18的4倍是72,改成加法算式是:4個18連加,而4x18=72,表示18個4是多少,你看多麼繁瑣呀。現在被乘數和乘數統稱因數,簡單,易記。這是教材改革的進步。


嶽陽樓記


什麼乘數被乘數是質變因數,是量質關係,按道理,因數前一數為質該稱被乘數合乎邏輯。現在不教學生是文化倒退,減負減到文字上了,不妥!


洞觀火


前些年教低年級數學時,對教材的這一變動很不適應,從內心不認可這種提法,但也得遵循教材。只好在式題和簡便計算中遵循。一旦進入應用題的解讀和列式,還是強調,積的名數是什麼量,就把什麼量寫在前面(被乘數)。這樣要求有利於學生理解題意。


敬亭山\n


你是不是記錯了?我70年代的,也沒學過“被乘數"啊!只有“乘數×乘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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