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去世後父親找了個後老伴,現在父親要求你和他的後老伴住在一起照顧她,你會怎麼辦?

曹剛728


大實話:這不是給自己找了個老伴,這是給子女找了個麻煩。

關於老年人再婚這個話題,估計大多數子女聽了都會持反對意見。當然,如果老人有錢,那你再找一個一起生活子女攔不著,但是,如果自己也是靠子女養活,還想著再找個老伴,那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最近,一個粉絲小李就給我發來這麼個事,故事說的是自己的父親今年67歲了,母親之前生病了3年子女一直照顧,但是在去年母親還是不不幸去世了。今年上半年,父親說別人又給他介紹個老伴(父親的初戀女友),本來三個子女就不怎麼同意父親領個女人回家住,但是拗不過父親的倔脾氣,所以最後父親還是把新老伴兒帶回了家。兩個人也沒辦什麼結婚證,就這樣一直住在一塊兒。不過,上週老人在下樓梯時不小心摔倒受傷了,現在天天躺在家裡。父親說是在自己家摔傷的,所以希望三個子女能夠把她當母親一樣照顧。而小李兄妹幾個跟老人的親生子女打電話時,其子女稱,老人是在小李家摔倒的,就應該由他們家照顧。

說真的,這事要是怪的話,那隻能是怪小李的父親自己沒事找事,還真不能說人家的子女太過分。

首先,從小李父親和這個女人的關係來說,雖然兩個人沒有領結婚證,但是已然是有夫妻之實的。那麼,原則上就應該兩個人相互照顧,現在人家在你家摔傷了,那小李的父親作為對方名義上的丈夫,沒有理由說不管人家。說難聽一點,總不能說,人家身體好的時候跟你父親住一塊兒,現在人家在你家摔傷了,然後給人家子女送回去吧,這樣做那就太過分了吧。

然後,從法律上來說,小李的這幾個兄弟姐妹顯然是沒有責任和義務去照顧這個“後媽”的,畢竟,子女對父母的贍養對應的是父母把孩子養大的恩情,而這個“後媽”顯然是沒有這個資格的。總不能說,子女把親生母親養了老,然後父親再找一個老辦,子女還得為她養老吧。當然,這個養老責任是應該由其親生子女承擔的,而其親生子女所說的母親是在小李家摔倒的自己不管,從法律上來說肯定是說不過去的。說難聽一點,你母親也是成年人,自己摔倒了就是自己的責任,哪兒有說在哪兒摔倒,就賴哪兒的。

因此,從情感上來說,小李的父親應該照顧自己的新老伴兒,而其親生子女也應該承擔起養老責任,至於小李幾個兄妹,則沒有責任和義務為其養老。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個問題,你的這個後媽有沒有為你們這個家庭付出,如果沒有付出。不好意思不會去照顧她,願意接受來自四面八方的輿論和嚼舌頭的話語。

跟大家說一個真事,我發小他奶奶在病世之後,他爺爺就找了一個新老伴。這個老伴病世之前,是送回到老家和她的前老伴埋在一起。我發小他爸弟兄五個還有他姑姑,和他們孫子輩能去的都去披麻戴孝了。人家為什麼這麼做?因為這位奶奶在這個家裡付出了。奶奶把他們當自己的兒女,自己的孫子孫女對待。

我發小的奶奶病逝的時候,我發小跟我一樣還尿尿和泥玩呢。他爸下面還有兩個沒有成家的弟弟,一個沒出嫁的妹妹呢。

在他奶奶病逝一年之後,他爺爺就找了這個新的老伴,直到他那兩個叔叔結婚,那個姑姑出嫁。然後老兩口就在果園蓋了三間大瓦房,一間廚房,老兩口一起去了果園生活,把老宅子就給了小兒子。果園和村莊挨著,走路就2分鐘就到了村裡住人一排排的房屋。

在我的記憶力,我發小他們堂兄弟姊妹,和這個新奶奶關係非常好。當然了這個新奶奶對他們也是非常好,雖然老兩口搬到果園去住了。我們在上小學的時候,老太太還天天給孫子做飯吃。到了初中住校以後,每個禮拜天我發小他們都基本在他爺爺奶奶那裡待著。老太太是變著花樣給他們做飯,蒸酸菜包子,肉包子,豆包,花捲,烙餅,給他們吃。還時不時的給他們零花錢。

2011年,老太太生病了,他父輩弟兄五個還有他姑姑都掏錢了。還有他堂兄弟姊妹,也是多多少少的掏錢了。

老太太在時日不多的時候,送回到自己親兒子家去了。他們一大家子也去了,直到老太太嚥下最後一口氣。他們和老太太的親兒女,一起操辦葬禮,披麻戴孝,直到把老太太入土為安。最後的一七,到七七燒紙他們能去的都去了,直到燒了百天紙為止。

所以,老人再婚無可厚非,也是人之常情。但是總要為這個家庭有一定的付出吧?什麼付出都沒有,卻想別人照顧他的餘生,養老送終。這是不大可能,未免太過滑天下之大稽了!

我遠房的一個姑姑,沒有遠嫁,就嫁到了我們村裡。在2009年的時候病世了。留下了沒有出嫁的閨女和沒有結婚的兒子,但是女兒和兒子都成年了。2010年,我這個姑父在兒女的要求下,找了一個喪偶的女伴,登記結婚,沒有辦婚禮,就是親朋好友一起吃了一頓飯,見證一下,他們就和和美美的過日子了。

我那表姐和表弟結婚,都是他後媽給一手操辦的。他姐弟倆個有了孩子之後,也都是他後媽給帶的。他姐弟倆個和後媽的親閨女,關係也是處的非常融洽。

我表弟和我喝酒就說過,他後媽對他爸和他姐弟那是沒得說。他們沒來的及孝敬親媽,會把後媽當成親媽一樣孝敬的。當然了他和他姐姐也做到了,他姐夫和他媳婦兒也都做到了。

這才是值得我們照顧,孝順養老送終的後媽。


陝西憨厚娃


老年人再婚是無可非議的事情,不管男女,人上了年紀,身體體質都會弱的,需要人照顧,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父親再婚,找了個後老伴,現在父親要求你,和他們住在一起,照顧這個後老伴,在法律上你沒有這個責任。但是,要看這個老伴是不是個明事理的老人,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決定。

如果這位繼母自從和父親再婚後,對你很友善,一日三餐的為一家人做飯,熱菜熱湯的天天供著你,把你視如己出,現在身體不好了,父親求你來幫助一下。人總得講良心,伸個手幫一把,這是做人禮尚往來起碼的道義。就算是修陰功,積德行善,也應該出力。

如果這位繼母和父親再婚以後,無微不至的照顧了父親,而且使父親過的很幸福。這相當於是幫你為父親盡了孝,解除了你的後顧之憂,不再為父親操勞分心,可以一心一意工作和生活。現在生病了,父親要求你過來伺候一下,這也符合人之常理,不過分。

如果父親是一個只顧自己不顧子女的人,而且找的繼母也是個不懂人事的人,你和她之間形同陌路,根本就沒有一點情分可言。父親要求你過來同住伺候他的後老伴,這個要求就過分了。你和這個女人的關係八竿子都打不著,要伺候這個女人也是你父親的責任。他伺候不了,就不要再婚。子女的生活壓力也夠重的了,何必和子女找麻煩,你直接拒絕,可以和父親打開天窗說亮話,你有伺候父親的責任,卻沒有伺候繼母的責任。伺候這個女人的責任在法定上,應該是這個女人的親生子女,或者是你的父親。


老蔣閒言


西門觀點:視情況而定。

要不要和繼母住在一起照顧她,第一要看繼母照顧你父親多少年;第二要看繼母照顧你父親怎麼樣,和你們關係如何。

如果你母親去世多年,繼母照顧你父親多年,而且照顧得很好,對你們也很好,那麼,現在他們年齡大了,身體不好,應該照顧她。

如果他們的住房比較寬敞,也可以和他們一起住,照顧起來也方便。如果父親住房不是很寬敞,不一定要和她住在一起,但應該經常去幫他們做點事。

如果你母親去世沒幾年,繼母照顧你父親也沒多久,而且照顧得也不是很好,和你沒關係也很一般,那麼,應該由繼母的兒女照顧她。父親提出這樣的要求也不是很合理。

而且從法律角度講,你們也沒有照顧繼母的法定義務,照顧是出於人情,不照顧也沒有錯。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你這個問題沒有表達清楚,你母親去世後當時你多大了? 你現在結沒結婚,是你結婚後你爸爸找的後老伴麼?說出以下幾點一件供你參考。

1、如果你母親去世的時候你很小,繼母沒有孩子,拿你當了自己的孩子撫養,對你有養育之恩,你應該照顧繼母的生活。

2、如果你沒結婚,不管繼母撫養你多長時間你都應該照顧你的繼母,

3、如果是你結婚以後你爸爸找的後老伴,你可以看情況,也可以看在你爸爸的面子適當的給與照顧。

4、如果是結婚後你爸爸找的後老伴,看你爸爸身體怎麼樣,如果你爸真的身體不好,照顧不了自己的妻子,你可以和你爸爸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讓你繼母的兒女來照顧你的繼母,或共同和你繼母的兒女照顧你繼母。


abc88174774


——哎!口述不明,表達不清。父親再婚的時候,肯定要爭取子女意見,兒女沒有反對,這說明已經默認和認可,也就承認爸爸這個後老伴就是自己的後媽。

老父親沒有個伴,人到晚年無人照顧,找一個後老伴照顧自己,還能減輕孩子們的負擔。

因而說,我不同意多數人的看法,屬於站著說話不腰疼,哪能那麼輕鬆一答,隨口一推?

當然,不知問題“父親要求你和他的後老伴……”中指的“你”是兒子還是女兒?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應該靈活對待這件事,不可直接吐出令父親傷心的話語。

與親爸和後媽不能住在一起嗎?是不是親爸不親,還是後媽不厚道?

如果這個後媽曾經對你的親爸做出了對不起他的事情,那你如何對待都可以說過去!不然的話……


992舒暢


好兒女自在四方,子女成人後一般要遠離父母謀生,子女照顧父母日常生活,別說繼母,就是親媽也常心有餘力不足。

題目未說明父親是否再婚、再婚時題主年齡及與繼母共同生活情況,題主如何答覆父親要求,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題主父親與女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雙方屬於非法同居關係,父親無扶養女方法定義務,題主也沒有贍養義務。現實生活中,老年人出於諸多利益考慮不辦理結婚登記,有的結婚登記還偽造材料。

如果題主父親與女方辦理結婚登記,雙方屬於夫妻關係,父親有扶養女方法定義務。照顧女方生活,主要是題主父親的法定義務。

婚姻法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包括繼子女,父母包括具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如果父親再婚時題主未成年又沒有經濟來源,題主與父親一家共同生活,題主與繼母形成撫養關係,題主應當與繼母親生子女一同履行贍養義務。如果父親再婚時題主已經成人,或者年滿十六週歲並以自己勞動收入養活自己,或者未成年但由外祖父母、祖父母撫養的,題主與繼母不形成撫養關係,題主對繼母無贍養義務。

假如女方年老體弱需要他人照料的,除了題主父親,她的親生子女也應當負責照顧。

如果父親再婚妻子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她沒有親生子女的,父親一人又不能獨立照顧的,題主有時間可以協助父親照顧,替父親分憂可以減輕父親勞累,父親累壞了身體會讓題主更辛苦。


429方寸世界


如果後老伴沒有撫養你長大對你也沒什麼功勞的話,不建議住一起,每月禮貌點給些生活費可以了。真不明白這些老人,找老伴都不能互相照顧自己了,還找老伴幹嘛啊,純粹是給兒女找麻煩而已,何必呢,痴呆症嚴重到坑子女的程度上去嗎?


溫馨215632


父親又續了個後老伴兒,要求和"我"和後老伴兒住在一起照顧她?你怎麼辦?首先我是男人我有妻兒根本不可能和她住在一起!話說回來了父親找老伴兒不可能找個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照顧的老伴兒吧?父親找老伴兒也是想找個互相依靠的人也想找人照顧,怎麼會再找個茄子"滴嘍"?而且把這個任務交給子女?如果我是那個受“委託”的子女我會領父親上醫院父親的燒的直說胡話。


強歌69363307


這個問題的回答得看你的品德有多高這是第-點別的原因都不是重要的,如果你的品德達到最高境界就不用問了會做的大家都滿意,四鄰都讚揚,成為人們學習的榜樣。如果差一點起馬得對的起你的爹,再差就不評了因為頭條平臺是傳播正能量的平臺。還沒付出就算計合不合適那就找明白人幫你算,啥時候算明白再決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