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河是長春市的一條重要河流,
經過治理,
永春河有了很大改變,
可最近在盛世大路永春橋下的河道內,
經常有人傾倒餐廚垃圾。
誰這麼缺德?
城建工作人員決定連夜蹲守
終於在1日3時許抓個正著……
永春河道內頻現餐廚垃圾
誰倒的?
今年11月初,明珠街道城建科工作人員第一次在永春河道內發現了餐廚垃圾:
“當時以為只是偶然現象,發現河道有垃圾後,城建人員幫著清理乾淨了。”
南關區明珠街道城建科科長王吉偉說,自從實行河長制以來,街道對轄區內的河道、水域加強了巡邏,對在巡邏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可是清理後沒幾天,執法人員再一次發現了餐廚垃圾:
“倒垃圾的還是那個地方,從現場看,是有人從永春橋上,直接將垃圾傾倒在河道內。”
王吉偉說,執法人員在周邊進行了調查、走訪,但沒有找到傾倒垃圾的人,沒辦法只能再次幫忙清理。
從那以後,執法人員多次在河道內發現餐廚垃圾:
“有人故意在這傾倒垃圾,必須得找到人,還永春河道乾淨。”
王吉偉說,城建科安排了人員在永春橋周邊走訪、蹲守。
一夜蹲守抓現行
傾倒者,是他!
11月30日晚,王吉偉再次安排了車輛和人員在永春橋周邊蹲守:
“我們把車停在遠處,工作人員不時下車查看,半宿沒發現可疑人員。”
執法人員說。
12月1日3時許,一輛白色廂貨從西向東開了過來,到了永春橋上就停下了,這時下來一名男子,打開廂貨後從裡面取出一桶垃圾倒入河道:
“等了一夜,倒垃圾的終於出現了。”
執法人員立即將車開了過去,將廂貨攔住,將準備倒第二桶垃圾的男子抓個現行。
執法人員說,現在政府正大力治理河道,提高環境質量,而男子的行為嚴重影響生態環境,造成河流汙染,性質非常惡劣。
傾倒者:送餐返回途中傾倒垃圾
就為圖省事!
在明珠街道,傾倒垃圾的楊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楊某說,他是雙豐東路附近一家營養配餐公司的司機,每天晚上負責給雲友路一家公司送餐:
“那個公司晚上有頓夜餐,我每天凌晨1點多送餐,他們2點多用完餐,我負責把餐廚垃圾收走,再返回公司。”
楊某說,每天從盛世大路走,有時候會把餐廚垃圾送回公司,有時候就把垃圾倒河道里了:
“我也不知道會這麼嚴重,以後再也不會了!”
楊某說,他一般會把垃圾帶回公司處理,但有的時候回去晚了,處理的地方關門了,就把垃圾倒河道里了,知道這樣做不對,但沒想到這麼嚴重的後果。
破壞環境的後果很嚴重
處以1000元罰款
針對楊某向河道傾倒垃圾一事,12月1日上午,南關區市容環衛局執法人員趕到明珠街道,對其傾倒餐廚垃圾進行調查。
根據《長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49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傾倒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應當做到日產日清,密閉運輸,並清運到指定的垃圾消納場所,不得亂堆亂倒。
因施工或者其他作業影響垃圾清運的,施工單位或者作業單位應當在事前報告所在縣(市)區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並按照主管部門要求採取措施後,方可施工或者作業。
違反以上規定的,市容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對單位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分局民警當晚對楊某進行了訓誡。
1日上午,配餐公司老闆趕到明珠街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向社會公開道歉,希望自己的教訓能給更多的人做個提醒,愛護環境 。
南關區市容環衛局根據條例,對配餐公司處以1000元罰款。
圖文丨新文化報·ZAKER吉林記者 趙春剛
破壞環境不是小事!!
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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