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些女性提倡不生孩子,不做家務,不服侍公婆,就可以不收彩禮,以實現平等,你怎麼看?

太陽32515


彩禮和生不生孩子,做家務,服侍公婆是掛不上的。

彩禮在城市來說,也就幾萬而已,女方都會陪嫁過去,這點錢,呵呵呵,這點錢都不象徵性拿出來的男的,根本娶不到老婆。

天價彩禮之地,為什麼都是在甘肅、海南、福建、江西等地?因為那的背後,是重男輕女重災區,即使天價彩禮,也是要生兒子的,還是認可女性只是生育輔助的,男丁才是後代。男女大致平等的地方,是沒有天價彩禮的。

至於說生育是女性的職責,好,可以,許多女性不是不喜歡生孩子,關鍵是她們有權利選擇和誰生孩子,不是嫁一個對她們不好的老公,就還得盡生孩子的義務,女人的子宮是屬於女性個人的,法律也是有保護的,生育權在女人手上。

不要動輒拿過去三從四德要求女人,那時候的女人是不上班的,男人要養家,娶小妾也可以,還得養多幾口人,小妾和小妾的孩子,原配和原配的孩子,父母的養老等等。現在女性一樣工作,還要拿過去的一切衡量女人,那就真的需要你的老婆是一個機器人了,能上班,掙錢多,回家做飯燒菜帶孩子,男人啥都不幹就回家躺著等開飯,女人也是人,回家累了也想休息。

家務,不管收取不收取彩禮,都是應該分擔的,公婆和岳父母也是需要雙方照顧的,將心比心,不能單方面要求女人孝順公婆,女婿不管岳父母。家是兩個人的家。

結婚一般也是男女分家去住,不會和父母住,住一起就有矛盾。

中國的婚姻其實是在向發達國家靠攏,國外也是分開居住,彼此稱呼對方父母的名字而不是稱呼媽媽爸爸,女人如果全職,丈夫的工資是要養家的,一旦離婚,丈夫要給贍養費給妻子到她再婚,女方如果要孩子,不管幾個是給媽媽的,只要媽媽不吸毒,沒重大疾病,當然,男方的探視權是得到保證的。法律比較健全,偏弱勢一方。如果女性也工作,沒有規定要求女性承擔家務活。男女一樣要做家務,否則,外國女性是比較潑辣的,敢分居的,因為宗教關係,國外發達國家其實也不提倡離婚。


曉丹叮咚


單位人事處有一女科長,博士學位,35歲已是副高級職稱,堪稱“女強人”,極力推崇男女平權。

經常掛在嘴邊上的是“什麼是現代女性?上得了廳堂,騎的了牆,打得了流氓,就是下不了廚房”。

難怪她35歲還單身,不下廚房要你幹啥?

自己玩吧。

什麼是男女平等?

人格上的、精神上的、財務使用上的、話語權上的,乃至身體上的自由支配權,與男性享有同等地位和權利。

不要彩禮貌似“新女性”,但在要不要孩子這個問題上,卻忽略了“平等”,也有點碾壓男性的意思。

既然說平等,男方同意不要孩子最好,如果想要,女方反對,那麼,平等又從何說起?

家庭生活,離不開雞飛狗跳,床上地下,柴米油鹽,煙燎火燻,女性不做家務,也不伺候公婆,誰做這些?男性?

你這不是講“平等”,簡直就是打著平等的旗號,幹著不平等的勾當,行欺壓男性之實。

男女共同分擔家務、伺候雙方老人,生不生孩子另議,才是現實家庭生活中的平等。

否則,那只是你一個人的“平等”。

這種平等,看上去是弱者的吶喊,實際上是在尋求強權。

脫離了現實生活的平等,不會產生實際意義上的平等。




千嬌百媚的虎頭鍘


可能我下面的話會比較難聽,如果女人不生孩子,不照顧老人,那麼要結婚幹什麼?生育是女人最大的弱點也是最強的優勢,這句話可能不太對,應該說生孩子是女人最大的特點,如果這個特點沒了,女人還能成為女人麼?

這是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假設是在農村,說你不能生育,無論你多優秀,都幾乎是滅頂之災。

女性最偉大的地方就是成為母親,這是個神聖的字眼。如果沒有這點,無論你能力多強,取得多高的成就,都和女性無關,即便你是女性,因為那是人的優秀,而不是女人的優秀,這個邏輯不知道你們看不看得懂。

要男女平等,首先要承認男女不可能絕對平等,認識到事情的一體兩面,否認自己固有的特點,其實是放棄自己應有的權利。

女人能生育,並由此帶來體小力弱,並由社會適當照顧,這是應該的,和平權無關。

但是,你一旦放棄了這個特質,那麼由此帶來的一切照顧都不應該擁有,那麼你就等於是個體弱的男性,你職場的競爭對象應該所有的男性,想想,那是你們所想要的麼!

最後想要說的是,特點不是弱點,放棄了特點,你連代表這個特點群體的資格都沒有,因為你不屬於這個群體。


一隻壞貓


我是個男的,說說我的看法吧,彩禮是得要的,這也是表示對女方家庭的尊重,這個問題呢提的幾點看起來貌似就是拋棄了一切,不要彩禮,雙方不揹負責任,只有兩人湊合到了一起,看起來貌似有理,但真理脫離了現實壓根沒有實際意義

第一不生孩子,不做家務,不服侍公婆,以實現平等,這樣前提下組成的還叫家庭麼?不過就是雙方都有個免費可以滿足生理需求的人罷了

這樣組成的兩人還能生活嗎?雙方的父母又要怎麼照顧?還跟以前一般各歸各的,但每人多了個爸爸媽媽?

有意思麼,乾脆繼續丁克下去吧,別整個假對象來應付自己的爸媽,沒意思

回頭來說說彩禮,其實也沒必要太糾結,女方要多少視自己找的男方情況而定,要是他壓根就無法滿足要求,你也不願意,就別折騰了,換個能滿足的

男方也別太多抱怨,你無法滿足的女方要求,怪你沒本事,你就換個人唄,好聚好散淡定點,每個人的追求三觀都不同,總有願意,看上你其他方面的優點的

看開點,整天火氣那麼大,吵來吵去有意思麼嗎



夜黑觀影


敢提不生孩子不做家務不伺候公婆的女子,肯定是有工作,經濟獨立的。那麼問題來了,人家父母辛苦養大,沒吃你家一口飯,沒喝你家一口水,養大了不收一分錢彩禮嫁你家去,然後拼了命生個孩子跟你家姓,然後還要工作要帶孩子要做家務要伺候你的父母,男人們,你們覺得公平嗎?所以我認為彩禮可以適當給點,多少表示一下對女方父母養大自己媳婦兒的不容易的感謝。女人生孩子已經丟了半條命了,所以在今後的生活中,男人應多擔待點,包容她,忍讓一下她的小脾氣,家務多承擔點。雙方父母應一視同仁,同等對待。


秋水長天1322


男人為什麼要娶媳婦?現在這個問題變得越來越模糊了,因為女人認為是為男人生孩子,就必須給錢。女人認為是為男人做家務,必須給錢,女人服伺公婆?不可能的事,但為了錢也要算上,以後的事,誰知道!那麼男人不要孩子可以不?家務現在男人做的更多。好了!問題的焦點在孩子身上,同為一個做父親一個做母親,男人要通過房子車子彩禮、上交工資卡這麼大的成本獲取一半孩子的權利?男人別結婚了!意義真的不大,用二代人的積蓄換一半孩子的撫養權,女人一提離婚,孩子帶走,人財兩空,而且是二代人的人財兩空啊!男人們該醒醒了!讓女人們單著吧!讓她們去為想要孩子並願意用錢與物質交換的男人生孩子吧!以前女人做母親是一件光榮與自豪的事,現在生孩子、做家務女人卻在與代孕與保姆比價格,唉!你還不能說“墮落”二字呢!


微風拂麥浪


我就是一分彩禮沒有要的,沒房,當時租房子住的,結婚時父親還給了我兩萬塊錢,說就當嫁妝。但是作為女人不做家務是不可能的,我老公長期出差,只有週末在家,所有的家務我一個人包了,包括懷孕快生的時候一日三餐加洗衣拖地,作為一個家庭主婦我覺得沒什麼!但是要我伺候公婆,對不起,我做不到,噴子們儘管噴吧!因為我需要人照顧的時候她們沒一個人照顧我一天,我做兩次手術,一次是剖腹產,一次是膽切除手術,公婆沒照顧我一天,連個電話都沒有,人心都是換來的,你們對我如此冷漠,叫我如何熱情對你們!從小到大你們沒有養我一天,憑什麼要我來照顧你!當然,你們對我好的話我也不會對你差!


素素若兮


看評論裡有些人,口口聲聲要彩禮是陋習,口口聲聲必須生孩子,照顧公婆。如果彩禮是陋習,那麼逼女人生孩子甚至有些必須生男孩的,就不是陋習了嗎?照顧公婆是媳婦的義務嗎?法律有規定嗎?生了誰誰養老!男人不做家務不是陋習嗎?如果這些條件都排除,女生不需要懷孕生娃帶娃照顧公婆家事,完全自己有時間和能力去工作掙錢,事實上很多女性在做著這些的同時仍然要不耽誤掙錢養家。所以看待事情不要雙標最重要,要說陋習那就一起摒棄,我想大多數女生都是很樂意一身輕的,而且,一般女方父母很少要求女兒必須傳宗接代,如果社會發展成這個程度,我想問,找個代孕多少錢?而且,希望這些一筆勾銷的同時,男方也都能愉快的不要彩禮嫁入丈母孃家!在女方的生活環境下幸福快樂的生活!(家務一人一半合理)


三生4963


現在又有多少女人服侍公婆了?沒有給公婆臉色就是好事了,還服侍公婆?洗洗睡吧!至於做家務,現在很多女人連飯都不會做,反而男人變成全能型的!至於不生孩子,在中國丁克族日子非常難過的先別說父母那關了,光是你們親戚朋友都會把你給埋汰死!假如你不能生孩子,估計你倒貼很多人都不願意娶你的,還扯彩禮?你說古時候扯彩禮,我覺得是合情合理的,畢竟古時候的確是賣女兒了,而且婚後沒有經過丈夫同意不能隨便回孃家的,你以為像現在動不動心情不好就跑回孃家?關鍵是古時候都是有嫁妝的!都是有嫁妝的!都是有嫁妝的!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還有人說古時候女性結婚後不出去工作的,那是純屬狗屁,知道什麼叫“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嗎?說的就是那些古時候農民老百姓的,農民男女都要勞作的,所謂的什麼不工作也只是稍微家底好一些的不會出去拋頭露面工作而已,但是依然會在家裡刺繡來賣來補貼家用的,難道這不是工作?你還真以為古時候老百姓各各都穿金戴銀穿絲綢大魚大肉? 說了這麼多,我覺得可以讓女權主義者出來,她們不是扯女權嗎?不是別男女平等嗎???有些東西她們可以給你說!!!


不理世俗的堅強活著


首先,把這些東西拿來當成一筆交易本身就是錯誤的行為,是一種逃避責任,推脫義務的表現。提出這樣問題的女性們,三觀就是不正常的,你們就可以去找不正常的人,或者一個人。兩人相愛,不光愛對方,結婚以後更要愛雙方的父親,母親。兩人組成的是一個家庭,而不是一場交易。

其次,這個世界上每個人在家庭都有一個身份,不是父親,就是母親。有這樣的想法真的是特別的自私並且悲哀。同時結婚以後贍養雙方的父母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這在憲法中都有的。

最後,小編想說,有愛才有家。提出這樣的想法只能說明你沒愛,沒真正的愛,很悲哀的一個人。既然愛都愛不到一塊去,趁早分開。更不要禍害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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