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在“黃海霞替考”事件中,一些不良媒體帶節奏的行為?

易統江糊


媒體人首先得有自己職業操守,不昧著良心說瞎話,誤導大眾,以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就本事件來說,沒有真正的調查事情真相,偏信一面之詞,就添油加醋的配合並沒有造成什麼危害的一方哭鼻子抹眼淚,滿嘴謊言的控訴對方,以博得同情,達到置對方於死地的目的。正是媒體人這個幫兇,讓她差一點達到了這個窮兇極惡的目的。不過在互聯網這個平臺上,大家的眼睛是亮的,任何妖魔鬼怪都逃脫不了億萬正義之士的火眼金睛,任憑妖魔鬼怪無論怎樣偽裝表演最後都得被打回原形。做後要說的是做人要厚道,別隻想著害別人,到最後自己比誰死得都慘。


海市蜃樓73587546


老杜想說:黃海霞學籍事件表現最差勁的就是無良媒體,最可怕的是當下逾越底線的誣告和造謠成本太低

當地教育部門給出了官方結論,確有學籍頂替,不過成績是自己考的。翻譯過來就是,黃曉玲當年確實使用了黃海霞的學籍,但除此之外的都是誣告。對此,老杜想說三點:

一、黃曉玲當年頂替學籍參加中考,肯定屬於違規,不過好多事情要放到當時的社會環境下去看待,黃海霞並非頂替學籍的直接受害人。經歷過那個時代的人,都知道當時能上一個師範(中專)的絕對都是學習拔尖的孩子。不過,因為一些不盡合理制度的存在,復讀生使用別人學籍參加考試,在當時那個年代並不鮮見。當時還沒有普及義務教育,初中輟學的學生不在少數。為了讓孩子有一個鐵飯碗,為了不讓一些好學生因一次失常遺憾終生,會允許使用輟學學生的學籍參加考試。

二、黃海霞長期明顯違背事實的誣告,部分無良媒體的推波助瀾,社會影響更壞。公眾對於受害者很容易自我帶入,在國內告狀者、舉報者彷彿有天然的正義,經常是在不核實事實的情況下,就進行單方面的批鬥。最可怕的是,逾越底線的誣告,幾乎是沒有成本的。許多媒體為了迎合公眾眼球,往往也誇大事實、推波助瀾。等到真相澄清時,傷害已經造成。

三是部分無良媒體喪失職業道德,扭曲事實、片面的報道,起到了助紂為虐、推波助瀾的作用,應該受到嚴厲譴責。作為媒體,報道理應全面瞭解事件,該事件中完全淪為誣告的幫兇,對當事人和社會造成了嚴重傷害。



如果放任這種情況存在,對於社會風氣、對於社會監督,一定不是一個好事!


杜圖圖大美育


首先這個提問就有點問題,貌似替黃風玲洗白,也太心急了,才會這樣提問。俗話說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在70年代末,全國曾開放高考,我一姑表哥的考試成績過了中專分數線,就是收不到入學通知書,一遺憾終身。80年代,還有一表哥大我一歲,當年中考超過分數好多,全校第一,卻上不了中專,而成績差一點的,學校一女老師的妹妹卻拿到了入學通知書,而且與上面還有點關係,她卻上了。可好事不會總是旁落,經過努力學習,表哥終於考上了大學,真是功夫不負有心人,現在已是副教了。

在那個年代,冒學籍,頂替成績,移花接木的事情太多了,只是沒人披露真相而已,只能怪自己沒錢沒關係沒辦法而已。

為啥這樣的一個案例被報道出來,怎麼就成了歪門邪道,不良媒體了呢?如果沒有問題何必如此,准考證都有,咋樣退學?媒體報導,只求的是一個真相,給關心這案子的廣大群眾一個交待而已,媒體又沒故意抹黑,有則改,無則勉,也給黃風玲一個清白,多好。


剛強204142387


單就這兩姊妹的事來看一定不是頂學籍這麼簡單,1971年出生的姐姐,要跟77年出生的妹妹同一界畢業,可見姐姐不知已歷屆多少年,而妹妹卻正是當年初中畢業應屆生。說頂替學籍太牽強,既然妹妹連中考未考,說明一直學習很差,突然在中考發揮這麼好放誰也會懷疑,中師可是國家包分配工作的呀,難道校方會培養一個學習一直不佳的人嗎?懷疑?妹妹本來叫黃海霞,無緣無故會改成黃偉霞嗎?為什麼被改名時,不反對不關注呢!據我瞭解,許多補習多年曆屆生,要想以應屆生參與考試,只要在原學籍上做手腳就可以了,因為小學時期是可以留級的,把初中學籍改成一個陌生名字(在全學區不重複),那麼原名就是小學時期的曾用名,這個陌生名就是初中以後個人學籍:的現用名,一直到終生,像這種情況在全國比較普遍。像黃鳳玲和黃海霞分屬兩個家庭,能合併學籍,合併家族歷史的事,不是通過官方違紀違規是不能成功辦理的,倒是有一種情況可以,同胞姐妹,親姐姐與親妹妹交換,妹妹戶口本上變姐姐。在那個手寫檔案年代,s0 easy 搞掂。在本案中,既使黃風玲真考了498分,為何不在自已的手寫檔案作文章呢!據說,當年有些中專也招歷屆生,就是要在應屆生錄取線上加分。最後,我想說的是,本案中焦點是年齡問題,那年頭參加高考也有年齡限制。往事隨風,這兩姊妹就私了吧!即便爭贏了,國家也不會賠償給你的!


東之虹


重點不是過後成績就是黃風鈴本人取得嗎,僅僅是冒用學籍,個人認為這至少說明黃風鈴是憑藉自己能力考上了學校,而如今所獲取的一切,中間那更是依靠的自己努力。

這是官方調查結果,而且本來誰考的,當時的同學,老師肯定知道,因此我認為這個結果毋庸置疑。

考試這點黃海霞到底知道嗎?黃海霞堂姐夫說的,當時黃海霞在1992年就在賣豬肉了。

關於冒用學籍這一點通過很多網友留言我們也可以看出來,這其實也存在一個歷史遺留因素。

甚至在過去是很正常的事情。

因此,雖然這事不好,但是個人認為

當時在這樣的氛圍中的確不會考慮那麼多。但是這是否涉嫌對其他考生不公平,無論如何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出現,單純的冒用學籍也是一種違法違規的事情。

媒體應保持客觀中立

至於媒體,我個人認為問題描述說的很對。

那就是作為媒體,最基本的就是客觀中立把事實展現給大家,而不是帶傾向性的偏頗。

這個客觀中立就是一定要採訪關於這個事件的多方面,所涉嫌的每一個人。

受眾如何評判交給受眾,而不是自己率先結論的引導受眾。

媒體本身就代表影響力和話語權,因此這樣的不公正報道,當然非常不好,並且會無意中傷害到他方,成為他人牟利的工具。

因此無論任何事件,個人認為,作為媒體,保持客觀真實,才是最重要的。而不僅僅是為了流量的誇張標題和低級煽情。


廖彩琳律師


本人經歷過這個時期最有發言權,這種事是時代的產物。如同紅衛兵年代一樣。學籍不是放在路邊的錢包,你想盜就能盜。這是學校安排,是學校黨委研究決定的。農村學校,師資力量,學生素質同城市或鄉重點中學都不在一個層次,但學校要升學率,學生要上學,就產生了復讀生,而當年復讀生學籍已沒了。學校在升學考試前會組伿預考挑選優透學生參加考試,或者那些自覺不參加中考的,這部分不考試的學籍就拿出來給復讀生用。一個班三十個人,估計只有十個人參加考試,多出二十個學籍,復讀生估計十來人,學籍還有得挑。先必須同性別,再挑同姓。就是說學籍當時不是你個人的,是學校的,對於借用學籍,沒有損害任何人利益,有人說擠了當年應界生,可是上界復讀生也擠了這屆復讀生。政策是國家制定的,對策是學校出的,要說學生有錯,就錯在不認命,不應復讀,應回去做農民,如果用今天的誠信標準去衡量過去的事件,得出這個堂姐冒名頂替不誠信的結論,是極不負責任的。


湘北九頭鳥


不做價值判斷,只做事實認定。中考前,黃海霞已經輟學與家人去賣豬肉;復讀生堂姐黃風玲頂替黃海霞學籍參加準備中考。中考後,黃海霞生活過的還是一般般,或許只能起早摸黑的賺錢養家餬口;黃鳳玲通過努力生活一天天變好。現在,黃海霞心有不甘,憑什麼你的生活會過的如此好,應該得益於這個學籍,所以就狠狠要求黃鳳玲賠償幾十萬甚至幾百萬,黃鳳玲及她爹(黃海霞大伯)毅然拒絕。今天,黃海霞在媒體和全國人民面前控訴這種行為,表面是揭露替考行為,實際是沒有滿足要求。這個責任到底是那個年代還是黃鳳玲?黃鳳玲該如何處理?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法治觀點


一些人謾罵堂妹黃海霞,這些人也太無恥了吧。

(1)你們從那些文字或視頻看到堂妹黃海霞說過要堂姐賠償多少錢?

(2)憑什麼說黃海霞沒親情?當初作為23歲的堂姐有照顧過姐妹情誼了嗎?

(3)當初頂替了誰的學籍會不知道嗎?

(4)作為血緣至親的堂姐會不知道堂妹的名字嗎?關係再差也知道吧!

(5)堂姐動遷了誰的戶籍為自己服務也不知道?

(6)堂姐對於20多年前考試細節倒是記得清清楚楚,感覺是在背書。

(7)無憑無證會告你8年,直到現在才轟動開來,一個農村家庭主婦有多少資源才能搜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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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試成績確實系黃風玲所為,此事也就罷了。

但是如今黃海霞不放棄。那麼她必須能證明以下三項其中之一,方能如願。

1、自己確實參加了93年升學考試。

2、黃風玲確實未參加93年升學考試。

3、黃風玲雖參加93年考試,但所用是自己“黃風玲”之姓名。

黃風玲如今有口頭和書面證明白己以黃海霞之名參加了考試,證據似不足。必須以物證。


山裡人149710186


既然冒名頂替了,就是違法行為。許昌師範應收回黃風林的中師畢業證。開除公職,處理弄虛作假之人。還人間正道,像黃風玲老師這類人,當時那個年代,擠佔了多少應屆生的上學名額?對應屆生是不公平的。假如師範學校招100個新生。有50個改學籍的復讀生。那麼就佔用了50個應屆生的名額。或許這些優秀的應屆生只能輟學,然後去打工,改變了50個人的命運,應屆生再去復讀。卻增加了家庭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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