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稅!3天17名藝人被約談:每百萬收入補繳19萬,追責到3年前!

就在大家以為娛樂圈的偷稅風波快要平息的時候,剛剛微博又曝出大消息#影視工作室接補稅通知:每百萬收入補繳19萬,追責到3年前#這下逃稅的明星們終於不能再逍遙法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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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稅務機關對於影視從業人員的“補稅”問題確實非常重視,尤其是大牌明星聚集和影視公司密集聚集地區的稅務部門。

今天,一則通知在影視行業引起熱議。這則名為《橫店工作室會議內容》的通知顯示,影視工作室需要針對自身的繳稅情況進行自查自糾,並啟動補稅工作,總體來說,“工作室補繳稅款需要按工作室總收入的20%左右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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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工作室總收入為100萬元的,100萬*70%為個人補交勞務費用的計稅依據(按照最高40%勞務稅率計算),同時扣除之前已經繳納過的稅款金額,最終補繳稅款為192500元。

該通知指出,本次自查由稅務總局下達浙江稅務局,共分為四個階段:

首先,是自查自糾階段,並截止至12月30日,需補繳費用和滯納金;第二,則是約談補稅工作室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且目前已有約17位藝人被約談;此後,自2019年1月起,至2019年3月,稅務會上門進行輔導、檢查;最後,從2019年3月起至2019年6月,稅務會進行重點檢查,可能會涉及刑事處罰。


但現階段並未有官方文件明確對這一通知進行佐證,截至目前,尚未有明確的官方消息確認上述傳聞屬實,不知是窗口指導還是僅為傳言。

稍晚,中國電視劇編劇委員會會長劉和平發了條朋友圈,表示今天上午和國家稅務總局領導進行了溝通,國家對影視行業扶持政策不會變。關於三年補繳應納未納稅款對編劇行業已明確回覆:按2002年國稅字52號文件繳納16%稅款,未足16%補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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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中國電視劇編劇委員會官方微博截圖劉和平朋友圈,補充發文:查賬徵收的工作編劇工作委員會一直在與上級主管部門溝通,後續還會繼續與有關部門溝通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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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圈徹查,國稅總局早已出手!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進一步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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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國家稅務總局通知明確:

重點內容:10月10 日起,嚴查截至到2016年有偷稅行為的明星們,抓緊時間補繳,否則後果自負

二、準確把握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的工作任務:從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稅務機關通知本地區影視製作公司、經紀公司、演藝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視行業企業和高收入影視從業人員,根據稅收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對2016年以來的申報納稅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對在2018年12月底前認真自查自糾、主動補繳稅款的,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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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內容:稅務總局或成立新的小組專項調查偷稅漏稅的明星以及影視企業:

三、切實抓好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工作的落實:加強組織領導。稅務總局成立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工作領導小組,由稅務總局領導擔任組長,相關司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統籌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各省稅務局要比照成立相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在稅務總局的統一部署下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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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總結:娛樂圈的全面清查要開始了。

事實上,從范冰冰事件被曝光之後,國家的動作就一直不斷:

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已經正式發佈通知,公開對“陰陽合同”事件表態:責成江蘇稅務機關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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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加強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進依法納稅,促進影視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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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國家稅務總局再次發聲,嚴懲娛樂圈偷稅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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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國稅總局下發《通知》:全行業進行自查自糾,涉及所有影視公司和高收入人員!

根據國稅總局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有關工作的通知》,從2018年10月10日起,各影視公司須對對2016年以來的申報納稅情況進行自查自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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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漸次升級的重拳“痛打”背後,是政府對娛樂圈生態正本清源的決心。下決心要整治影視產業鏈,嚴肅而凌厲。

總之一句話:讓納稅者盡享榮光,讓逃稅者無處可藏。


明星該納哪些稅?


明星收入這麼高,他們到底要納多少稅呢?

因為收入的多樣化,所以按照收入類型的不同,繳稅類型也不同。比如:

明星從簽約影視公司取得的固定工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稅;明星片酬、商業廣告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繳稅;明星獲得簽約影視公司的股權激勵,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稅;明星對外投資獲得的分紅,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稅;明星成立個人獨資性質的工作室收入,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繳稅;明星出書獲得的稿酬,按照“稿酬所得”繳稅;明星肖像權獲得的收入,按照“特許權使用費”繳稅;明星個人房產出租獲得的收入,按照“財產租賃所得”繳稅;明星出售房產、股權獲得的收入,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繳稅;明星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繳稅;……


具體到稅率方面,明星和普通人並沒有什麼不同,只要取得相應的收入,就要按照該收入類型繳納個稅。

國內明星偷稅案例被查處並不是第一起了,除了范冰冰,還有劉曉慶:

最為轟動的中國演藝明星逃稅事件,非劉曉慶逃稅案莫屬。這是中國第一起由警方介入的明星偷稅案。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1996年以來採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等手段偷稅漏稅達1458.3萬元。因數額巨大,盛名之下的劉曉慶沒能逃脫牢獄之災,1年多後才出獄。

這段醜事還多次被載入中學的政治課本作為反面例子,警示著一代又一代的學生:納稅是每個中國公民的義務。

明星在維護自己形象的同時,更要遵守法律規則,不要讓自己遊離於法律規範之外,錢沒了可以再賺,偷稅漏稅一坐實,真的是萬金難買後悔晚啊!


欲戴其冠,必承其重


從社會影響上看,作為調節收入的重要稅種,個稅具有“收入越高,交稅越多”的再分配效應。在普通人拿著幾千元工資還依法納稅的情況下,收入處於金字塔頂的明星卻鉅額偷稅漏稅,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傷害。

如果國家下決心狠查深挖,不知道這次會有多少企業和個人牽涉其中。

崔永元手撕的明顯不是范冰冰一人,而是整個娛樂圈。人民日報評論稱,欲戴皇冠必承其重,演藝明星從來都活在鎂光燈下,拿得起片酬,就應經得起查。

娛樂圈是一個名利場,很多人在這裡面迷失了自己。名利可以成就你,也可以將你拖入深淵!明星的高片酬是由市場所決定,我們不反對明星的高收入,但是,賺錢必須有底線!

范冰冰也說過:

欲戴其冠,必承其重。這句話被很多人奉為圭臬,但是如果這個冠是名利,而所承的重是竟然是這樣的醜聞,代價未免太過沉重!

在追名逐利的過程中很難不被影響,尤其是在這樣一個烏煙瘴氣的環境下更難保持本心。但是在名利場能夠保持住本心不是更難能可貴嗎?

不忘初心,才會找對人生的方向,才會堅定我們的追求,抵達自己的初衷。



來源:觀察者網、新浪微博、國家稅務總局、娛樂資本論、搜狐網、北京青年報、證券時報、會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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