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運營出租車,居然有這麼多人不同意!

殘疾人運營出租車,居然有這麼多人不同意!

大家都知道殘疾人是可以考取駕駛執照的,但是絕大部分地區都不允許殘疾人開出租車等運營車輛拉客人。我們先來看一個案例:

✎為謀生,只能悄悄載客

葉祥洋家住黃石市陽新縣城東新區,2013年,他取得駕駛執照後,一心想上街開出租車謀生,卻被出租車管理公司拒之門外。

葉祥洋今年快50歲了,他告訴記者,一歲多時,他因過度用藥治療小兒麻痺症導致右腿殘疾。目前,葉祥洋與他80多歲身患重病的母親生活在一起。

葉祥洋一直很愛車,乘坐朋友的汽車時,他經常會留意朋友開車的手法,暗暗學習。2013年,他從朋友處得知黃石市殘聯組織殘疾人學習汽車駕駛技術,便報名參加了培訓班。因以前跟朋友“偷藝”過,他順利考到了駕照。

拿到駕照後不久,他就想體體面面地開出租車賺錢養家。但他去出租車公司應聘時,卻被告知黃石暫時不允許殘疾人做出租車司機。

得知這一答覆後,葉祥洋的心跌倒了谷底。“我現在快50歲了,不懂別的技術,只會開車這一門手藝。雖然我被出租車公司拒之門外,但我還是不願意放棄。”葉祥洋隨後就從親戚、朋友處借款2萬多元,再從銀行貸款7萬多元,買了一輛小汽車。

車買回來後,葉祥洋在負擔照顧病母的同時,又當上了“車奴”,每個月要還1700多元的車貸。“剛開始,有人在路上無法攔到的士,我要是剛巧路過,就會順路帶上別人一程,有的人不願意白坐車,下車時就會給我幾塊錢。時間久了,不少客人很認可我的駕駛技術,就留下我的電話號碼,以後再需要用車時就給我打電話,這樣我也有了不少‘回頭客’。”葉祥洋說:“不能光明正大地開出租車賺錢,這成了我的一塊心病。”

✎有8成人不放心讓殘疾人開出租車

具備駕駛資格的殘疾人想做出租車司機卻遭到拒絕,那麼市民乘客對此如何看待呢?近日,記者選取20名黃石市民進行調查,其中,對肢體殘疾人開出租車表示“不放心”的有17人,佔八成以上。“就怕殘疾人司機無法掌握平衡,在出現緊急情況時因腳傷或其他肢體殘疾無法踩剎車。不過,殘疾人能夠靠自己的能力自食其力,這一點是值得肯定的。”黃石市民劉曉瑞說。

家住黃石市下陸區青龍山社區的居民黃彩霞告訴記者,如果殘疾人做出租車司機,恐怕會有很多不便。比如,她上街有時會買很多東西,乘出租車時就可以請司機幫忙搬東西上車,但若是遇到司機是殘疾人,她可能會不好意思開口讓對方幫忙。

在接受調查的市民中,有3人表示願意乘坐殘疾人開的出租車。“他們生活不容易,既然能夠憑努力考到駕照,那就一定能夠勝任司機的工作。”黃石市民何女士說。

✎政協委員曾為殘疾人運營出租車呼籲

2015年初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探索殘疾人駕駛符合國家標準的小型汽車在符合駕駛和運營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城鄉社區與地鐵站及公交站點間的短距離運輸服務”。

2018年,全國政協委員張麗莉表示,為促進殘疾人就業增收,建議交通運輸部以《意見》提出的“最後一公里”短途運營為政策突破口,加快調研研討,儘快制定實施相關專項政策措施。

張麗莉說,國內一些地方根據需求和實際,對殘疾人從事出租車運營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初步成效。

2010年11月,內蒙古赤峰市開創了全國先例,允許近200名殘疾人從事出租車運營。2014年雲南曲靖市專門制定了殘疾人參與出租汽車運營管理辦法,城管執法部門組建了曲靖市麒麟區出租汽車管理服務公司,為60名下肢殘疾人核發了運營指標。2016年新疆自治區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意見的實施意見》允許各地探索殘疾人從事出租車運營,提出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辦理合法運營手續,按當地出租車總數2%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出租車投入運營。浙江省溫州市政府允許殘疾人從事網約車運營。

為此,張麗莉認為,放開殘疾人駕駛機動車運營行政許可,修訂《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範》相關內容,細化出臺殘疾人駕駛機動車參與運營的具體管理辦法,包括殘疾人准入條件、准入原則、准入數量或比例、短距離運輸服務範圍界定、殘疾人從事網約車服務等內容;

研究將殘疾人駕駛機動車運營納入公共交通發展規劃,建立殘疾人參與出租運營的長效機制;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總結、推廣新疆、雲南曲靖等地的經驗做法,保障殘疾人駕駛機動車運營的權利。

✎殘疾人開出租車安全有保障

1.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殘疾人駕駛汽車權益的保障工作。相關部門制定了《肢體殘疾人駕駛汽車的操縱輔助裝置》國家標準(GB/T21055-2007)保障了操縱裝置的產品質量。《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21861—國家標準)對加裝了殘疾人操縱輔助裝置的汽車,做了詳細的檢驗規定。

2.中國殘聯,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衛生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於2010年3月4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切實做好殘疾人駕駛汽車相關工作的通知》對操縱輔助裝置的生產,質量監管,銷售,安裝部門資質,檢驗等一系列問題提出了要求。

3. 2010年5月26日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司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殘疾人駕駛培訓教學大綱》(試行)。殘疾人的駕駛證,就是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在正規的駕校,通過理論學習,考試,實際操作練習,考核等考取的,與健全人考取駕駛證完全一樣。

法律法規的完善,保障了殘疾人駕駛汽車的安全性,可靠性。加裝了輔助裝置的汽車,就是殘疾人用的汽車,即汽車的加油和制動都改腳動為手動,操作起來非常簡便,汽車的各種性能沒有任何改變。

殘疾人運營出租車,居然有這麼多人不同意!

醫生誰有車

社會上對殘疾人運營出租車還存在著很大的誤解,認為我們開車有安全隱患。但是我們殘疾人也是可以考駕照的,既然能考到駕照,說明我們的駕駛技術已經得到了國家的承認,為什麼不能開出租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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