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電動三輪四輪全面禁行怎麼看?

鄉村小軍


完全贊成。其實還要加一條才能保持城裡道路通暢。另外一條是:禁止農民進城。為什麼呢?因為電動三輪四輪禁了,那麼農民買不起汽車只有買手推車手拉車、三輪自行車了,一旦裝上重物,速度又慢,綠燈剛起步,還沒走過十字路口,又出現紅燈了,走在後面的就堵在十字路口。側邊綠燈有來車踫上路中間的三輪自行車沒走完,堵在路中央,好不容易等三輪自行車走了,可這邊又是綠燈了。整個路口就是堵車大燴呀。所以要禁電動三輪四輪的,首先要禁止農民進城才是上策,上上之策。


時聞快車


最近一段時間,全國很多城市在治理電動三、四輪車,引起了一些車主的不滿,紛紛向有關部門質詢,三、四輪電動車到底應不應該禁行,如果禁行了下一步車主該怎麼辦?

1、電動三、四輪車到底屬於什麼車?根據我國對《機動車安全運行條件》對車輛類型的定義及《全國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道路上行駛的三四輪電動車以車載電源作動力,以電機驅動車輪行駛,屬機動車無疑。

2、是否需要上牌、司機需持有駕照?既然屬於機動車,車輛必須到車管所登記並領取號牌,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電動三四輪都能上牌,只有列入工信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才可以上牌。司機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領取駕照才能駕駛這些車輛。

3、為什麼要禁行?一些車主聽信三四輪電動車銷售人員的盲目宣傳,不加辨別的購買不能上牌的三四輪電動車,這些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無法有效監管,司機們普遍沒有駕駛證件且年齡較大,反應能力大都不太靈敏,對交通法規不熟悉,闖紅燈、逆行、超員、亂停亂放等違章現象屢禁不止。由於車況不符合技術指標,一旦發生事故傷殘率很大。因為無法上牌就無法購買交強險、三責險,而且還被劃為機動車,承擔的責任就非常大,一些駕駛人賠償能力有限,有可能傾家蕩產,引起很大的社會矛盾。

4、為什麼還在生產?國家鼓勵生產新能源汽車,鼓勵生產符合標準的電動汽車,但一直沒有出臺配套的相應政策,尤其是對沒有列入《目錄》的電動三四輪車沒有明確規定,使一些不具備資質的生產商在沒有審批許可的情況下生產了大量三四輪電動車,宣傳時鼓吹不需掛機動車牌,不需辦駕駛證就可以上道路行駛,對安全技術、是否需要駕照等指標避口不談,使大量不符合規定的電動三四輪車流入了廣大市場。

在路上,我經常見這些電動三四輪車闖紅燈,一次在文明路口一輛電動四輪車急剎車造成了側翻,在路人幫助下車裡的兩個人額頭流著血爬了半天才出來。一到放學時段,校門口的這些車輛圍得水洩不通,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我支持對這些車輛進行規範,對不達標的車輛予以取締。車主也應該予以理解,我國已經是法制國家,一旦駕駛這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對他人對自己都沒有好處。相關部門也要拿出有效的解決辦法,有堵有疏,早日解決這個人民群眾反應強烈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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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上路,首先不合情,其次不合理,而核心是他也不合法。電動三輪車和四輪車是國家批准生產經營,交通法允許上路的交通工具,老百姓通過合法手段和渠道獲取之後,自然就具有上路行駛的合法權力。交通擁堵有多方面的原因,不能夠因為要去解決一個問題而製造另一個問題,尤其是這個問題還損害很大一部分民眾的合法權益。這些專家真的是吃屎長大。當然,話說回來,對於那些無牌無證,甚至生產出來就有極度安全隱患的所謂代步車、老年車禁行是可以的。這是為了確保交通安全,對於不合法的以及有嚴重安全隱患的車輛實施禁止政策,大家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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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專家們認為造成交通擁堵與電動車不遵守交規有直接關係,禁止電動車可以舒緩交通壓力。咋一看似乎有理,其實是犧牲部分基層百姓的出行利益來換取有車族的便利。我們看騎電動車的大部分是基層百姓都沒多少錢,有點錢的都買汽車了。隨著各大城市全面實施禁止電動車上路,確實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交通壓力。但各地方同時也都出現不同的負面影響。鄭州出現了人力板車車隊,畫面感十足似乎回到了80年代。


內蒙更是出現了騎“寶馬”(馬)送快遞的一幕,彷彿回到了古代鏢局,依靠電動車的基層崗位也受到了嚴重衝擊,例如:快遞、送水、送氣、外賣等。以廣州市為例:經濟專家分析指出:禁電動車後果是150家相關企業會倒閉,10萬人會失業,失業率高達8.98,這只是一個城市的數據。如果算上全國……想想都可怕,筆者認為:禁止電動車可以,但得有替代品啊。電動車禁止後沒錢的回到人力車時代,有錢的更換汽車了,無形中汽車數量又會增加,

以前沒想買車的這下沒得選擇了,只能購買汽車了。又增加了交通壓力,同時增加了基層百姓出行成本,有些惡性循環的意思。

筆者認為:管控是有必要的,畢竟有些不守規矩的還是大有人在的,例如:闖紅燈、搶道行駛、橫衝直撞等現象。但全面禁止確實有待商榷,電動車畢竟是綠色出行符合環保,今後應該大力發展從而逐漸標準化才是啊。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電動車標準化管理從源頭抓起,不得生產不合格電動車,必須全部按國家規定的生產,不然視為違法。電動車上牌,無牌無證,故意違規直接扣車,我認為這樣要比直接禁止強很多。全面禁止後由於沒有替代品,又會重現當年驢車趕集畫面,腦補一下畫面:



最近全面禁止電動車禁令,在全國範圍內逐步取消。各地禁止電動車負面消息層出不窮,央視《新聞聯播》卻表揚了電動車企業的發展,同時給電動車發展給予肯定。各地方也紛紛響應,暫緩禁令例如:安徽部分地區、江蘇部分城市、南寧、鄭州、無錫等等都重新給超標電動車設置了過度期限。


最後筆者認為:將電動車標準化,比較合理。以前部分電動車的速度也確實過快,也造成了不少交通事故。可一刀切的管理理念也直接導致了復古的尷尬局面(騎馬,人力車等),所以逐步取消電動車禁令符合百姓利益,電動車出行綠色環保也符合今後發展,今後應該依然值得鼓勵百姓電動車出行。


明辨是非123


我們不能說電動三輪車、四輪車沒有好處,外出擋風遮雨,適合接送孩子上下學,特別適合老人來騎,農村的進城方便,不需要做公交車,也解決了買車太貴的問題。

禁行、取締都是盲目、片面、武斷的方法。問題的關鍵,既然這個新生事物己經存在了,要的是我們如何加強科學管理,把交通法規真正普及、落實到實處,真正提高國民文明出行的素質,真正規範電動車製造行業,這才是當前真正要做的事情。

所有產生的問題都有兩面性的,電動車本身是一種綠色無汙染、便利的出行交通工具,也是當下應該所倡導的綠色環保新能源,也是一種前景可觀的產業鏈。至於交通安全問題,燃油車同樣也會發生。

我們不能盲目的去扼殺一個新生事物,前提只要是有利民生、適合當前的社會發展。我們就應該幫它去營建一個生存發展的空間,而不是扼殺。


簡單一春華秋實的歲月


菏澤已經開始禁行了,禁行區域內很少看到電三電四了,與其說是百姓配合,倒不如說是被逼無奈,許多老年人把塵封多年的腳蹬三輪又騎出來了,賣自行車的店家門口也出現了一排腳蹬三輪,據說價格也漲了不少,但生意依然不錯。

禁行還讓電動車二手交易火爆起來,城區到處是掛著牌子收購二手三輪四輪的,而且價格被壓的很低。老百姓要麼把車放家裡生灰,要麼就只能低價處理,心痛也沒辦法。

自禁行以來,還沒有遇上下雨的天氣,等晚點時候天氣變冷再加上下雨下雪,那時候矛盾就更突出了,並不是每家都有汽車,出行會變得困難,家裡有小學生的會更難。

我是做家電維修的,經常需要上門服務,原有的三輪不讓跑了,對我的生意影響很大,逼不得已,我只能考慮買車了,明知道用不多也得買,增加了個人經濟負擔也為城市添了堵。

還是那句話,禁行可以,但要循序漸進,我認為現在的一刀切不太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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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環境下,我覺得對於電動三輪四輪全面禁行這種“一刀切”的舉措是非常有必要的-----因為他們太“亂”了。


首先,電動的三輪、四輪是很難得以統一的、規範化的管理。

這點應該很好理解,私家車能遵守交通法規是因為“能責任”到人,車有定牌、人有定“照”。不管何種處置方式都能有效的落實到個人頭上。但電動三、四輪就不同了。駕駛資格混亂不堪、車輛上牌也是各種假牌、套牌-----而且很多電動車不符合規定是不允許上牌的。


這樣一來,違章車、黑車比比皆是,個個又膽大包天------但凡自家有車的人,誰不對這些逆行、闖紅燈的三輪四輪車深惡痛絕?

很多人說不要一刀切,存在即合理,但是這種存在滋生的土壤就不合理。而如果要重新規範法律法規、加大懲處措施,無疑是劇增社會成本,而且收效甚微:

第一,四輪、三輪成本很低,很多人都是本著“抓著了我就不要”了的態度來駕駛電動車。

第二,國家本身已經出臺了關於電動車的行駛規範的法律法規,但很多不合規定的車輛依舊能出廠銷售,這牽扯的範圍之大,糾結利益之深,在短期內根本無法解決。


因此,雖然全面禁行略顯粗暴、但見效快,成本低,是絕對利大於弊的。當然,很多人依然不會看文章,只看到了開頭就來噴“怎麼不加強管理”“凡事有兩面性”、“電動車環保”......但是你捫心自問,你開電動車的時候闖過了多少次紅燈、逆行了多少次,影響了多少次交通,或者,當你真的因為違章駕駛出了事故,你該怎麼辦?

再者,國家並沒有禁止75公斤以下的機動車駕駛,只要你遵守交通規則,誰又不准你騎電動車了?




無聊到巔峰


7月11日,鄭州市下發《鄭州市關於進一步加強機(電)動三輪車、機(電)動四輪車管理的通告》,依據此規定,數以萬輛電動三輪四輪車將無法上路。

有市民質疑:“車能買不能開”?認為一刀切不合理,治理交通不能因噎廢食,有人則建議給這些電動車它們上牌,規範化管理。不過,從鄭州交警支隊透露的消息來看,這些機(電)動三輪車、機(電)動四輪車不符上牌標準……此次嚴查將一直持續。

民生問題就是衣食住行,以及社會經濟相關生活的政治問題。總理曾在政府工作報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為政之道,民生為本。我們要念之再三,銘之肺腑,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

交通管理是民生,群眾幾千上萬元購置的電三電四損失是不是民生?老年、殘障及其他特殊人群的出行是不是民生?“板車快遞”是社會的進步還是倒退?

相關部門出臺政策是坐而論道還是做過調查研究,就可能出現的問題與矛盾有預案及應對?


河之南的文化生活頻道


關鍵還是立場問題,禁行電動三輪車四輪車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背道而馳。與交通堵塞關係不大。低速電動車有最高的性價比,是最經濟的運輸方式。是緩解交通壓力的工具。這些明顯優勢,磚家們都可以視而不見,睜著眼睛說瞎話。


愛中9164093460118


電動三輪車和四輪都是解決老百姓出行最後一公里的問題。是在過去自行車,三輪車發展而來的。是社會和科技的進步表現。不能說禁就禁!應出臺相應的管理政策。六七十年代車輛少,道路窄,事故少。現在修的路寬了,事故多了,為什麼?管理者該好好思考一下,再說現在的非機動車道畫的全是機動車停車位,給普通老百姓的出行留了多少空間?什麼時候可以把非機動車道修寬點?什麼時候能把機動車停在非機動車道列為違法?所以官員和磚家拍拍腦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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