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女有兩個孩子,招上門女婿要求男方必須買房並寫女方的名字,過份嗎?

幸福已上線292


也別一上來就罵人家二貨。當前男多女少,在某些地方女人真的是奇貨可居,還帶倆孩子,買一送二,開價高點,無可厚非。經歷就是財富,經歷過失敗的婚姻,才知道什麼男人最適合自己,那就是,甘願扛著房子倒插門的。

不如此,不足以考驗感情,不足以表達真愛,不足以讓這歷盡滄桑的女人心甘情願再進一次圍城,委身於他。

有錯嗎?

沒錯。

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這女子就是認為自己要找的男人應該揹著房子上門,你不背,我不收,我寧願帶著倆孩子自己過,還少一個人在眼前礙事絆腳,有錯嗎?

沒錯。

這女人還可以有條件地梅開二度,君不見很多女子已經在無條件地拒絕婚姻?不要說你買房子寫她的名,你就連她死了十年的二大爺的名字都寫上,她都不愛理你,自由比房子更重要,有轍?

沒轍!

在女人成為稀缺資源的當下,套用一句話:不怕女人假清高,就怕女人沒愛好。

所以,這個女人好賴還標出了價碼,強過那些嘰嘰歪歪跟你玩暖昧,每天使出無數個小性子,讓你猜你猜你猜猜猜的。

集市上有諺:寧可要跑,不能要少。

已經二婚了,再不講講價,難道還等三婚不成。

再者,法無禁止即可為。

想當年,你會想到鳳姐能拿到美國綠卡?

所以,標價是你自己的權利,堅持住,等到識貨的那一個。


潘衛霞律師


如此優質的條件,二婚證明有生活經驗,有兩個孩子,男方過來做現成的爹,省事了。這是多少男人夢寐以求的擇偶標準,女方的這個男友真有福氣,讓無數男人羨慕!

所以,讓男方做上門女婿,並且必須買房,還得在房產證上寫女方的名字,這樣的要求一點都不過分。而且,此要求似乎還有些簡單,應該再讓男方買一輛車,帶100萬元存款,男方必須有年薪50萬以上的收入,否則,兩個孩子誰養呢。還有更重要的一條,一旦離婚,男方必須淨身出戶,這樣就更完美了。如此一來,女方就基本可以過衣食無憂的闊太太生活了,且保證不會吃虧,也算沒有白白招這麼個上門女婿。

也許,會有很多人反對此意見,但為了女方的幸福,必須堅持以上要求,絕不更改。相信,女方應該會接受以上補充建議的,滿滿的益處。

在這裡,先預祝女方能夠打著燈籠找到符合要求的男人,雖然幾乎找不到,但千萬不可放低身價,以免耽誤自己後半生的幸福。

接下來,我們就題目中女方提出的簡單要求做個分析,看是否真的過分。

首先說說女方的自身條件:

題目中提到是二婚,大多數人應該都明白,如今二婚的男人還算比較吃香,但二婚的女人似乎沒那麼搶手。除非題目中的女方貌似天仙、如花似玉,有可能會提高那麼一點婚戀段位。題目中並未提到女方年齡,但就提供的資料來猜測,興許已過30歲,即使是未婚,也已步入剩女的行列。大家都明白,剩女就可能意味著自身條件打折,向男方提要求的段位降低。

其次是兩個孩子,這對於女方來說是責任,但對於即將過門的男方來說,可能是負擔。題目中並未提到兩個孩子是男是女,如果是兩個男孩,那對於男方是更大的負擔。如今供養兩個男孩從上學到結婚,沒個300萬人民幣可能下不來。

再說說女方對男方提出的要求:

1、上門女婿:現在社會,願意做上門女婿的男人可能本身經濟條件都不太好,否則,沒有男人願意倒插門,除非女方經濟條件極其優越,才有那個概率。但根據女方提出的要求來看,很顯然,女方自身沒有那麼優越的經濟條件,才會向男方提出那麼苛刻的要求。而且,如果男方滿足女方題目中所提出的那些條件,根本不需要倒插門,除非這個男人嚮往婚姻的目標就是倒插門。

2、要求男方必須買房:如今,假如男方具有買房的能力,根本不發愁找對象結婚,這裡所說的對象是未婚、適婚單身女性。二婚且帶兩個孩子的女性。幾乎不在能滿足買房條件男性擇偶標準的範圍之內。

3、要求男方房產證上寫女方名字:題目中並未表明是要求房產證上只寫女方名字,還是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是指也女方的名字,也就意味著男方倒插門還要陪嫁一套房,此房完全歸屬於女方。假如是加上名字,女方為了能夠擁有一半的房產權,折現便是錢,結一次婚就不能吃虧。

這個擇偶案例算是比較特殊、罕見的,首先,女方並沒有認清自身的條件、狀況,是名副其實高估了自身的價值。女方能夠擁有如此大的自信,可能不僅刷新了我、也刷新了不少人對“自信”的正常理解,讓人佩服的五體投地。

不僅如此,女方也低估了男人的智商,或者說根本不瞭解男人,將男人看得過於愚蠢、無腦、無知,可以任由她忽悠。如果哪個男人願意接受題目中女方的條件、及其提出的要求,那這個男人的智商估計掙不了一套房子的錢。

最後,想提醒題目中的這位女同志,醒醒、醒醒、夢該醒了。自己二婚,且帶兩孩子,還要求男方倒插門,並且帶上一套房,房子得寫女方名字,這已不能簡單的用過分來形容,簡直是奇聞。如果女方還想結婚,還是按人類正常的思維來做自我評估,並且將提出的要求全部丟棄,這樣才有可能真正找到自己的幸福!千萬別在做夢!

大家覺得女方的要求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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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不說你離婚,也不說你幾個孩子,招上門女婿理應該女的買房出彩禮,既然人家男的能買房,為什麼還要去幫你養兩個孩子去做後爸?還要做上門女婿,快去精神病院看看吧!


簡單ai520


大實話:這種行為用“過分”兩個字已經承擔不了它的重量了。

之前在網上看過一個段子,說的是男人是很專一的。20歲的男人喜歡20多歲的女人,到了30歲還是喜歡20多歲的女人,40歲的時候還是喜歡20多歲的女人。雖然是調侃的玩笑話,但是確實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偏年輕的女性顯然是更受男性歡迎的。

最近,一個剛剛經歷了相親的男粉絲小趙就給我發來這麼一個事情,故事說的是自己今年35歲了,但是一直沒有結婚,收入也一般,月薪一萬出頭。前一段時間去見了一個相親的對象,女的今年29了,普通白領,結過一次婚,還帶著兩個孩子。但是,考慮到自己年齡比較大了,然後女的長得也挺不錯,所以就想著先相處一段時間試試。一段時間後,該女孩的母親邀請小趙去他們家做客,然後女孩兒和她母親就開始給小趙提要求了:必須做上門女婿,男方要買房只寫女方的名字。

說真的,看完這個要求第一感覺就是:這女孩兒哪兒是相親啊,這是在找冤大頭啊。

首先,咱們暫且不說這是二婚了,就單單說男女結婚這事吧,就算是要男的買房,那也是應該寫兩個人的名字吧,哪兒有說只寫女方一個人名字的,說不好聽的,這就是明顯地欺負人。確實,長相好看一點是女性在找對象的時候的優勢,但是,你必須得明白,作為一個將近30歲的女人,這個優勢不會持續太久,毫不客氣地說,不會超過3年。

然後,咱們再來看女方的現實條件:單身母親,兩個孩子,上門女婿,買套房子。說現實一點,就單單有房這一個提條件,一個月薪過萬的35歲的男性,就不愁找不到媳婦兒。並且不會是二婚,也不會說帶倆孩子,更不會說要求上門女婿。說難聽點,女的自身這條件,還能提這麼高的要求,這得長得多漂亮啊。不過,這也應該是自認為的,不然,也不會帶倆孩子離婚了。

所以,總的來說,這不是要求太高,這是想得太美了,女的如果是這種思想,那真的是跟誰結婚誰倒黴。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侮辱女性的問題。我要舉報!


fancy2007


招上門女婿幹嘛還叫男方買房,你既然招上門女婿條件應該可以的,如果你條件差就沒資格招上門女婿,在說男方如果有錢買房還用做上門女婿嗎


齊靈283


不是歧視離婚婦女,這個條件的,能找個不嫌棄你的男人湊活過就不錯了。你是有多優秀啊,一個月掙多少呀,容顏賽西施呀,不行編不下去了😁


聞風聽花落


太過分了,人家憑什麼相信你啊,你再來個三婚怎麼辦,豈不是人財兩空了。


難得糊塗223149187


這是一個非常過分的要求,這哪是婚姻啊,分明就是一樁合夥的買賣啊!有點附條件的合作關係。說的清楚些,這個和上門女婿也不搭邊。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有一個習俗叫招上門女婿,又叫娶姑爺,說的通俗一點:把男方領到女方家和岳父岳母大人一起生活。但是如果男方自己買了房,那就是正常的把娘三個娶回家,還用得著娶做上門女婿嗎?因此,這樣的極端利益成分的婚姻很難說是幸福的。大多數”上門女婿“,都是比較“貧窮”的,而且有時還會被人恥笑,男方家裡都是迫於無奈的選擇。所以女方該從內心予以理解才是。你就說吧,人家來了不但照顧兩個孩子,還要照顧你、你的父母,還要送你一間房屋,你覺得這合適嗎?如果這不過分,那麼還有什麼不過分的事情嗎?在要求別人如何如何的時候,首先得拿著鏡子對照十分鐘:你有什麼資格?你有什麼權利?你配不配?


陳律12


結過兩次婚,還有兩孩子,再結就是第三次結婚,讓男人倒插門,還給你買房還要寫你的名字?你哪來的那麼大臉跟自信?男人有房還倒插門?還有什麼樣男人才能看上你這種被開了不知道多少手的車?說不定還死過人,能看上你的,估計這男人這輩子連個雌性動物都沒見過,更沒見過女人,所以眼瞎才能看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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