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文人活躍參與政治活動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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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體分三個時期

第一個階段:元末明初時期

元朝末年,群雄並起。在文人中,一部分奉行“良禽擇木而棲,賢臣擇主而事。”,踴躍投身政治鬥爭之中;一部分抱團取暖,遊離於政治邊緣;剩下的,則置身事外,僅憑嘴掌天下。

後來,朱元璋一統天下,採取鐵血手段來鞏固統治,殃及池魚,大多文人紛紛避世躲禍。

第二個階段:永樂大帝至明憲宗時期

文人通過正常的科舉考試或經由舉薦為官,在此基礎上直接參加政治活動。或在特殊時期,受政府徵召,而間接參與政治活動,例如永樂大帝編纂《永樂大典》時,大舉徵用天下文人。

第三個階段:王陽明“心學”問世至至明朝滅亡時期

明朝文化思想極度自由且繁榮,王陽明的“心學”雖未得到官方正式認可,但其思想主張及行為處事的方式受到文人前仆後繼的追捧。這一群人,奉行王陽明“以蒼生為念,接濟天下”的價值準則,先是以“同門師兄弟”的身份間接議政、輔政,或直接參政;後來逐漸發展,淪為“朋黨”;最後愈演愈烈,變成“政治黨派”,飛蛾撲火般地投身於殘酷的“黨派鬥爭”。

最惡劣的情況是,身處鄉野,遠離廟堂之人,都可毫不掩飾地放肆地議論國政甚至是評價當朝皇帝的是非功過。

注:內容皆為筆者口若懸河式誇誇其談,純屬個人一知半解之拙見,望見諒!


史鑑一說


中國古代的文人結社發展至明代出現高潮,它的興起、繁盛和衰落與多種因素有關聯,其中政治因素,影響既深且巨。不同歷史階段的政治時局總是牽動著文人結社的發展進程,高層官僚雅好宴飲賦詩甚或直接參與社事,帶動整個社會形成結社之風,激烈的黨派之爭促使文人結社變得更加熾盛,在總數、規模、管理、性質等方面都在向更高水平發展。

文人結社是中國古代社會一種非常突出的文化現象,自唐中期形成後一直是文人士子的重要活動方式。陳寅恪甚至認為:“治我國文化史者,當以社為核心。”①明代是中國古代文人結社的鼎盛時期,據有學者研究,至少在680家以上②,其範圍涉及明代的政治黨爭、科舉制度、講學思潮、文學流派、宗教風氣以及節日習俗等,是治有明一代政治史、思想史、文學史、教育史、社會風俗史等都必需涉及的重要領域之一。關於科舉制度、講學思潮、文學流派等與文人結社的關係已有一些研究成果,而關於政治與文人結社的關係,僅有少數學者在闡釋晚明社會衍變與文人結社的關係時有所述及③。事實上在諸多因素當中,政治對結社發展的影響既深且巨,政治局面的變化、高層官僚的參與、黨派爭鬥的加劇都對明代文人結社的興盛發揮過不同程度的作用。對這一現象的梳理,不僅有助於明代政治史、文學史、社團史中相關問題的探討,而且有助於揭示文人結社發展的外在動因,對當代社團的建設與管理也會有借鑑意義。

   一、政治時局的牽動

  依據社會的發展狀況,史家一般將明代社會劃分為三個階段:洪武至永樂年間為鞏固統治時期,洪熙至弘治年間為國勢上升時期,宣德以後 ,  至明朝滅亡為朝政衰落時期,為了研究的方便一般還會算上元明之際和明清之際這樣兩個特殊時期。在不同階段,明朝有著不同的政治時局,對文人結社的進程或多或少產生過影響。我們不妨以時間為序,來看看那些不同的政治時局是如何牽動社局發展的。

  元末,社會動盪,戰亂頻仍,各地形成了一些大大小小的割據勢力,他們擁兵自重,圖謀發展。身處亂世的文人們或者擇主而仕,或者易地避亂,這就為他們集中聚會、宴飲酬唱提供了契機。元至正十六年(1356),張士誠攻佔蘇州,招賢納士,自圖王業,唐肅、餘堯臣、張羽等從各地奔吳,與高啟、楊基等人結北郭詩社[1]卷2;至正二十三年(1363),何真左轄廣州,開署求士,孫�、王佐回到廣州,與黃哲、李德、趙介重開南園詩社[2]卷40;而閩中方樸、宋貴誠、朱德善諸人則不理世亂,開壺山文會,“賦詩彈琴,清談雅歌以為樂。”[3]310入明以後,這些結社有的因戰亂而消亡,有的則繼續舉行活動,成為明代文人結社的肇端。

  朱元璋在亂世之中建立明朝,因政治原因不斷採取高壓政策,對異己勢力予以打擊和摧毀。高啟因為魏觀作上梁文而被腰斬於市,孫�因為藍玉題書而坐論死,王行亦因藍玉案坐死,黃哲以詿誤罹於法,徐賁因事下獄死,張羽坐事自沉龍江等等,這些文人多是元季社事的活躍分子,他們的死亡不能不說對明初的社事是一個沉重的打擊,文人結社由此墜入低谷,導致了明初近百年社事的沉寂局面。不過,朱元璋對文人的貶謫、放逐、戌邊的政策,也在客觀上促使文人聚會結社,休寧江敬弘以吏謫濠梁,與同時謫居濠上的唐肅、董喜等人結為詩社[4],錢塘淩云翰坐謫南荒,舉行清江文會[5]卷14。同時,一些文人為躲避政治風險而歸隱山林,亦多結社,如福清林鴻性情脫落,因太祖治理操切而自免歸,與鄉人鄭宣、黃玄輩結社,開啟明代閩中風雅[6]1456。這些結社則在一定程度上延續著明初的社局。

  建文四年(1402),燕王奪位,是為成祖,明朝步入正常的發展軌道,社會逐步穩定下來,國勢呈現上升趨勢,至正統年間,國力開始強盛,此後的景泰、天順、成化、弘治時期,被史家稱為明朝的“承平之世”,文人結社也隨之逐步發展。由於“靖難之役”的影響,不少文人優遊林下以避世遠禍。永樂二年(1404),太平林原縉與丘海、何愚諸人“會里之花山,修白香山故事”[3]571;永樂七年(1409)之後,長樂陳亮“結草屋滄洲中,與三山耆彥為九老會”[7]7337;會稽漏瑜“建文初歷河南道御史,靖難後不復出,僑寓烏鎮”[8]卷24,至“宣德中,在烏墩為九老之會”[9]144,明代怡老會社自此興起。而國力的強盛大大刺激了文人的自信心和養尊處優的享受心態,結盟會社漸成風氣,如大學士楊榮就時常召集館僚雅聚杏園,宴樂賦詩[10]卷20。李東陽《書杏園雅集圖卷後》反映了當時士大夫的普遍認識和心理:“自洪武之開創,永樂之戡定,宣德之休養生息,以至於正統之時,天下富庶,民安而吏稱。廟堂臺閣之臣,各得其職,乃能從容張弛,而不陷於流連怠敖之地,何其盛也!”[11]卷73由此在全國範圍內漸漸形成了南直、浙江、廣東等幾個社事最為活躍的地區。在南京,弘、正之間有“顧華玉、王欽佩以文章立,陳大聲、徐子仁以詞曲擅場”,嘉靖中期有朱子價、何元朗等人“相與授簡分題,徵歌選勝”[12]丁集卷七。在杭州,正統時“有耆德會,有會文社”,天順時“有恩榮會,有朋壽會”,弘治時“有歸田樂會”,被譽為“碩德重望,鄉邦典型,酒社詩壇,太平盛事”[13]卷173。在東莞,天順初有南園詩社,“東莞鳳台相望而興”,之後又有戴賓竹、謝蘭趣等人續修社事,“繹志以聯章,稽德以肖圖”[14]眷38。

  正德以後,明朝的政治和社會危機逐步加深,國運開始走下坡路。武宗、世宗長期怠政,宦官劉瑾、權臣嚴嵩先後擅權,導致“將疲於邊,賊訌於內”,“百餘年富庶治平之業,因以漸替”[7]250251。如果說永樂至正統年間是明朝的治世時期,政局是從正面促使文人結社向前推進,那麼正德以後至明亡以迄,政局都是在從反面刺激著社局的發展,甚至激發了結社高潮的出現。典型的情況是,由於政治的黑暗,正直敢言之士多被罷官放黜,明哲保身之人自求歸田遠禍,但都是藉助結社活動來自遣怡情。正德初,劉瑾亂政,楊守隨因抗疏為其所銜,傳旨致仕,與鄉之耆舊以詩酒相娛,結社於甬上[15]卷6。劉麟因不謁劉瑾而被黜為民,流寓湖州,與吳琬、施侃、孫一元、龍霓“結為崇雅之社[7]5152。嘉靖中,嚴嵩弄權,張時徹上疏忤之,歸裡修社,領甬上風雅達二十餘年[16]卷42。張瀚亦因力劾嚴嵩而被削籍家居,與沈懋學、李彥明等人結湖南吟社,“明哲理道,雅善著作”[17]卷1。至萬曆時,明朝已呈“將圮而未圮”之勢,“其外窿然,丹青赭堊,未易其舊,而中則蠹矣”,“明興二百餘年,至嘉、隆之季天下之勢有類於此者多矣”[18]卷9。張居正柄政期間,“褊衷多忌,剛愎自用”[19]958,為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多采用強制性乃至專制性手段,因而與之同朝的不少文人都或多或少受到打擊。例如萬曆三年(1575),歙人汪道昆不滿張居正引某人為上卿而“直摘其瑕”,引起張居正不快,“遂上書陳情終養”[20]55,並於萬曆八年(1580)解組歸鄉,然後與李維楨、屠隆、沈明臣等二十餘人組織白榆詩社,社事之盛,“燻灼海內”[21]504。又如萬曆五年(1577),奪情議起,張瀚因不聽張居正囑咐,被“嗾臺省劾之,以為昏耄,勒令致仕”[19]951。致仕後,張瀚亦“與同鄉諸縉紳修怡老會,會幾二十人,一時稱盛”[22]643。天啟間,閹黨亂政,順德梁元柱因疏劾魏閹而被削職罷歸,招邀朋舊,與陳子壯、黎遂球等人“開訶林淨社”[2]卷40。崇禎初期,思宗有過短暫的力除積弊、重振朝綱之舉,但未能扭轉朝政的頹敗之勢,在黨派爭鬥、農民起義、滿族入侵等內外因素的合力之下,明朝迅速走向衰亡。政局的黑暗與動盪、朝廷的荒誕與無能最終導致社會的失控,人心浮蕩,世風奔競,文人士子紛紛結盟立社,或藉以干政,或賴以延譽,或藉以怡情,使得明朝中期以後全國各地社盟林立[注:據筆者考訂,明代後期(萬曆、天啟、崇禎三朝)共有結社282家,足見晚明社事之盛。參見李玉栓《明代文人結社叢考》附錄三《明代文人結社分期與分類統計表》,上海師範大學2009年博士學位論文,第493頁。],出現了中國古代文人結社史上前所未有的繁盛局面,即使與近代的辛亥革命時期、現代的五四運動時期和當代的改革開放時期相比,社事的數量、種類、規模等也都毫不遜色。

  明清易代,使得處於鼎盛時期的文人結社迅速走向衰落。清初的文人結社多表現出遺民心態,或眷懷故明,如甬上遺民所結的西湖八子社、南湖九子社、西湖七子社、南湖五子社等[23]卷6;或抵抗新朝,如清河楊廷麟“招致四方義勇”立忠誠社[3]2910,甬上全美閒“自以明室世臣,不仕異姓,集親表巨室子弟為棄糹需社”等[23]卷8;或躲避世亂,如吳江吳與湛“結詩社於江楓庵”[24]卷2,鄞縣周惟一社於榆林[25]卷72,蘭溪章有成“與同邑趙淳、吳鯤、範開文為詩酒社”[26]239等。這些故明遺老所結之社,無不直接地或間接地受到政治局勢的影響。清人楊鳳苞說:“明社既屋,士之憔悴失職,高蹈而能文者,相率結為詩社,以抒寫其舊國舊君之感,大江以南,無地無之。”[27]卷1正道出了清初時局對明朝遺民結社的影響。

  如果以“治”、“亂”為標準的話,明朝的各個階段分屬於治世、亂世或者二者之間的過渡時期,需要強調的是,並不是治世政局一定給予社局正向影響,也有負向的;亂世政局也不一定都起著負向作用,甚至更多的是起著正向的作用。從上面簡略的縷述中我們可以看出,這種情況在明代尤為顯著。

   二、高層官僚的帶動

  皇室貴族和館閣重臣屬於社會的上等階層,由於政治身份的特殊性,他們的權力、地位、聲望等影響力較一般文人更大,他們的行為更容易受到社會的關注,他們對結社的態度也就更容易為社會公眾所接納與效仿。

  明代前期的幾位皇帝都比較愛好文事,對於明代文化的繁榮、文學的興盛包括結社的發展都起著重要的導向作用。太祖雖出身農民,卻“喜為歌詩”[21]1,“長篇短歌,操筆輒韻”[28]卷148,經常“與文學之臣燕飲庚和”,洪武十年(1377)就曾特製十題,“命典籍吳宗伯賦之”,又“命扈從儒臣和之”,再“命群臣賦七言律十二韻”[29]卷13,可謂“韻事特多,更僕難數”[9]1。成祖“戎馬之餘”,亦能“鋪張文治”[21]2,視學後賜詩給太子和親王,學士胡廣進《視學詩》,“一時詞林諸儒臣咸和之”[10]卷11。仁宗“好文重士,樂善有誠,時節宴群臣,間賜詩獎諭”[30]卷9。宣宗“萬機之暇,遊戲翰墨”,常常“君臣同遊,庚歌繼作”[21]3。宣德六年(1431),宣宗賜詩尚書胡�,楊士奇、楊榮奉和以獻,又召大學士黃淮宴飲萬歲山,黃淮獻詩以謝。英宗“崇尚文治”,“頻頒宸藻”[9]4。憲宗“時御翰墨,作為詩賦”[31]卷17。孝宗“非惟政事之勤,實啟人文之化”[9]4。武宗經常命大學士費弘、楊一清更定其詩,“或御製詩成,令二輔臣屬和以進,一時傳為盛事”[32]38。萬曆以後,皇帝於文詞一道只是偶爾為之,不再如以前光景。但是,當時文人結社之風已然盛行,許多宗室子弟都開始自行立社,或課詩或研藝。恭裕王孫三人翊釒氏、翊、翊�皆工詩,兄弟嘗共處一樓結花萼社,談藝不倦[7]3632。寧惠王第四子朱多火黑等王室後裔十人在南昌城外結龍光詩社,社詩輯為《龍光社草》[9]19。輔國將軍朱�圻與��、��、��四人結社,日課以詩[21]779780。更多的宗室子弟則是與各地文人交遊,參與到文人結社的活動中去,如寧獻王六世孫朱多�就曾變姓名為來相如,與李維楨一同加入汪道昆的白榆社[33]卷71。

  象徵著最高統治權力的皇帝及其宗室成員們的行為,率先影響到與他們接觸最緊密的館閣重臣們。早在永樂年間,文人結社還處於沉寂時,大學士胡廣就邀請同院之士“酒酣分韻,賦詩成卷”[10]卷20,開朝廷大臣節會唱和之始。宣德年間,由於英宗勵精圖治,君臣戮力,締造了一個“治平之世”[注:《劍橋中國明代史》對英宗及其時代作出這樣的評價:“宣德的統治是明史中一個了不起的時期,那時沒有壓倒一切外來的或內部的危機,沒有黨派之爭,也沒有國家政策方面的重大爭論。政府有效地進行工作,儘管宦官日益參與了決策過程。及時的制度改革提高了國家行使職能的能力和改善了人民的生活,這兩者是賢明政治的基本要求。後世把宣德之治作為明代的黃金時代來懷念,這是不足為奇的。”牟復禮、崔瑞德:《劍橋中國明代史》上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中譯本,第298頁。]。在這樣的太平盛世中,大臣們多優遊唱和,如宣德三年(1428),學士楊溥掌院事,率眾僚友宴於聚奎堂,“眾皆賦詩”[10]卷20;正統五年(1440),楊士奇仿唐宋洛中耆英之會,與館閣同志七人倡真率會,“文雅風流,道義相發”[34]232;弘治中,南京吏部尚書倪嶽與吏部侍郎楊守�、戶部侍郎鄭紀、禮部侍郎董越諸人,“皆發身翰林者,相與醵飲,倡為瀛洲雅會”[34]481;正德二年(1507),吏部尚書王華與禮部尚書劉忠、戶部尚書楊廷和、吏部侍郎黃�、禮部侍郎馬廷用、太常少卿羅王巳等人續舉瀛洲雅會,“皆倡和成卷,以梓行於時”[34]481。這種事例幾乎歷朝歷代都有一些,黃佐《翰林記》就記載著很多,並且說:“本院諸寮有文淵閣賞雪詩,蓋詞林紀事,多有題詠。”[10]卷20這些館閣重臣的宴飲遊賞、雅集唱和,雖然沒有明確標名是結社,但它容易為下層文人所效仿,對當時正在興起的文人結社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文人結社興起以後,館閣重臣不再僅僅是宴遊賦詩,也經常參與到社事中來,或主動參加,或被邀主盟,或自立會社。成化後期,戶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王鏊結文字之會,“花時月夕”, “燕集賦詩”[35]卷10。正德間,吏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李東陽結西社,“與諸友生觴詠玉堂之上”[36]駐四。嘉靖間,戶部尚書劉儲秀與僚屬倡和為詩社,“都下稱西翰林”[6]1986,刑部尚書王世貞結六子社,“彬彬稱同調”[37]。這些館閣重臣對文人結社的影響,不僅僅是他們自己結了幾個社、參與了幾個社,而是他們致仕或離職後,將這種結社風氣散播到全國各地,並由於他們的影響力,很容易在當地組織起規模不等的社事。長洲祝顥,官至山西布政司右參政,年六十致仕,“歸田之後,一時耆俊勝集”,“高風雅韻,輝映鄉邦,歷二十年”[21]207。吳江莫震官至延平府同知,成化十九年(1483)歸鄉,擇親友中賢而有禮者,結為敘情之會,“每月會於一家”[38]卷16。鄞縣楊守隨官至工部尚書,正德二年(1507)解組之後,“與鄉之耆舊以詩酒相娛”[39]卷15。壽光劉澄甫官至山西布政司參議,嘉靖十三年(1534)歸田後,與鄉大夫“結海岱文會,每月集於精舍。”[40]卷6類似這樣的例子,在明代俯拾皆是。所謂上行下效,從最高統治者皇帝開始,到皇室成員,再到這些館閣重臣,他們的言行舉止是整個社會的風向標,既然這些高層官僚如此雅好於宴飲社遊,其他的下層民眾熱衷於此也就順理成章了。可以說,正是由於皇室貴族和館閣重臣們長期地、頻繁地進行集會唱和、宴遊賦詩,甚至是親自參與社事,才帶動結社之風由朝廷逐漸向民間擴散,並最終風靡全國。

  三、黨派鬥爭的促動

  明代文人結社與政治黨爭發生直接聯繫是在萬曆以後,當時神宗長期怠政,皇帝、內閣、六部、太監、言官之間,各種矛盾錯雜疊出,愈演愈烈,以癸巳(1593)京察為開端,黨派爭鬥正式拉開帷幕。日益激烈的黨爭促使當時已經興起的文人結社更加熾盛,發展的水平也更高。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激烈的黨派鬥爭促使文人結社的數量增加。明代涉及黨爭的文人結社概括起來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在黨爭中被削籍或乞歸的官員進行結社。萬曆二十一年(1593),刑科給事中劉道隆論劾虞淳熙,吏部尚書孫�疏救失敗,虞淳熙罷官歸裡,與馮夢禎、屠隆結西湖勝蓮社[41]卷21;天啟六年(1626),曹學�因著《野史紀略》,與閹黨《三朝要典》相悖,忤逆魏忠賢,被削籍歸裡,與陳�、徐

  火勃等修閬風樓詩社[9]568;啟、禎之際,劉宗周以忤魏閹削籍歸,舉證人社於塔山旁[3]2873,等等。另外一種是在黨爭中發展起來的結社。其中,有正直文人為匡扶正義、反對閹黨而成立的社,如崇禎元年(1628),徐孚遠、陳子龍等人立幾社,“昌明涇陽之學,振起東林之緒,以上副崇禎帝崇文重道、去邪崇正之至意”[42]458;崇禎二年(1629),掖縣貢生趙士�“倡山左大社,以應復社”[43]638;崇禎十二年(1639),陳貞慧、吳應箕舉國門廣業社,“酒酣耳熱,多咀嚼大鋮,以為笑樂”等[44]353。也有閹黨成員為與

  清流抗衡而結成的社,如崇禎八年(1635)前後,正被廢斥匿居的奸臣阮大鋮遷怒於東林黨人及其子弟,組織成立中江社,“網羅六皖名士,以為已羽翼,一以標榜聲名,思為復職之地;一以樹立黨援,冀為政爭之具”[45]。這些社事都是由於黨派之爭而產生的,它們在總量上增加了明代文人結社的數量,是社事高潮中的一股重要力量。

  其次,激烈的黨爭促使文人結社的規模不斷擴大。明代前期的社事承宋元遺緒,規模都不是很大,一般只有幾個或十幾個成員,如莆田的壺山文會“初會九人”,“ 續會者十三人”[3]310,廣州的南園詩社“有孫�、趙介、李德、黃哲、王佐輩,世稱前五先生”[46]卷首,山陰的清閒會只有“裡中遺老十人”[47]卷6,南京的清恬雅會“凡十二人”[48]卷14等等。黨爭加劇以後,為了達到由野制朝、以社援黨的目的,文人結社由講求宴遊怡情逐漸變為講求聲氣延譽,對於成員的吸收和接納就比較寬鬆,入社成員越來越多,社事規模也越來越大,以至動輒幾十人、上百人甚至上千人。張溥等人在京師倡立燕臺社,“稍稍至二十餘人”[42]458,阮自華招鄰霄臺大社“宴集者七十餘人”[21]445,趙士�倡山左大社有“九十一人”[49]卷3之三,姚�續國門廣業社“招集四方應試知名之士百有餘人”[50]下卷,後來還達到了“幾二千人”[51]卷1。最大規模的結社是明末的復社,時人周同谷曾說張溥創舉復社“門人七千,稱西銘夫子”[52]。七千人之說,或屬誇張,依據確切資料記載,復社成員至少有“三千二十五人”[53]30,而據今人研究的結果,其數量甚至還要超過此數[注:日本井上進大量蒐集今存資料,對復社成員進行全面整理,集成《復社姓氏校錄》一文,計有3043人,是今天所能知道的最多的復社名單。見《東方學報》1993年第65冊。]。

  複次,激烈的黨爭促使文人結社的組織性增強。為了加強社中成員的聯繫,更好地開展文事、政事活動,就存在著如何管理社事的問題,尤其在規模擴大以後,這個問題就更為凸顯。於是許多結社都通過制定社約來規範管理,如祝時泰的西湖八社、張瀚的武林怡老會、顧憲成的東林社、聞啟祥的讀書社、張採的應社等都有自己的規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過於復社。在崇禎二年(1629)的成立大會上,張溥首先提出了結社的綱領:“興復古學”,“務為有用”[54]210。為了貫徹這一綱領,復社制訂了社規,對入社人員提出具體要求:“毋從匪彝,毋非聖書,毋違老成人,毋矜已長,毋形彼短,毋巧言亂政,毋幹進辱身”,並且規定“犯者小用諫,大則擯”[54]210。所謂“擯”,就是逐出社團,類似於今天的除名條款,規定是極為嚴格的。復社組織的嚴密性不僅僅體現在制定社約這一個方面。為了強化管理,復社以府為單位,每府選出社長一人,負責本府社友的聯絡:“於各郡邑中,推擇一人為長,司糾彈要約,往來傳置”[54]210211,這樣就把各地的文社有機地置於自己麾下進行統一管理。在選文的分管上也是依地劃分,將全國分為若干區域,分別由不同人員主持,如“介生、維斗、子常、麟士、勒卣主吳”,“彥林、來之主越”,“眉生、昆銅、伯宗、次尾、道吉主江以上”,“大士、文止、士業、大力主豫章”,“曦侯主楚”,“昌基、道掌、仲謀主閩”,“澄風主齊魯之間”[55]卷4等等。同時,將社員孫淳安排負責發展社員、聯絡社友、傳遞郵件等日常事務,成為專職的管理人員。這些都說明覆社有著非常先進的管理方式,組織的嚴密性為此前任何社團不能比擬,也正因為如此,復社才會發展得極為迅速、極為壯大,才能開展各種干預朝政的活動。

  最後,激烈的黨爭還促使文人結社的性質有所轉變。明代中期以前,文人結社多以宴飲賦詩、呈才怡情為主,一般較少涉及時事政務。即使到了嘉靖四十一年(1562),閩人祝時泰遊杭州,與高應冕、方九敘結西湖八社,還是規定“會間清談,除山水道藝外,如有語及塵俗事者,浮一大白”[56]643。清雅所至,視時事政務為“塵俗事”。萬曆十三年(1585),張瀚在杭州組織怡老會仍然還是“閒談山川景物之勝,農圃樹藝之宜,食飲起居之節,中理快心之事”,而“若官府政治、市井鄙瑣,自不溷及”[22]644。其時,張瀚因張居正奪情事而被勒令致仕,結社背景的政治色彩已經非常濃厚,但由於當時黨爭之局尚未形成,黨局對社局還沒有多少滲透。隨著黨爭的形成和愈演愈烈,文人結社的性質開始發生變化,文學色彩漸褪,政治色彩漸濃,社事活動不僅不再避談俗事,而且以直接干預時政為務。張溥諸人即因對時局的不滿:“目擊醜類猖狂,正緒衰息,慨然結納,計立壇坫”,故而“倡燕臺十子之盟”[42]458。幾社起初只是“讀書講義”,“偷閒息影於東海一隅”[42]459,後來也為時局所迫,“言皆機務”,而“絕不論文”了[57]卷中。復社自崇禎元年(1628)初創,歷十七年而亡,與崇禎一朝相始終,可以說崇禎年間的許多政治事件都與復社有關,舉桃葉渡大會、貼《留都防亂公揭》、創國門廣業社、倒溫體仁下臺、擁周延儒入閣等,都是復社成員借結社以參與黨爭、干預朝政的具體表現[注:復社與崇禎年間政治形勢的關係錯綜複雜,可參閱吳偉業《復社紀事》不分卷,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陸世儀《復社紀略》四卷,清抄本;(日)小野和子《明季黨社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中譯本。復社參與黨爭的具體行動,則可參閱陳鼎《東林列傳》二十四卷,文津閣四庫全書本;陳貞慧《書事七則•防亂公揭本末》,叢書集成續編本;佚名《研堂見聞雜錄》,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吳應箕《樓山堂集》卷一五《與友人論留都防亂公揭書》,清刻本;張廷玉《明史》卷三○八《周延儒傳》、卷二八八《張溥傳》等。]。從最初的“一件讀書人的雅集”最終“變成了一種社會上的運動”[58]101,復社性質的演變軌跡清晰可見。

  明代黨爭與結社的關係先後經歷了“黨社相分、黨社並興、黨社融合”[59]91的三個階段,萬曆以後,黨社之間逐漸融合,互為依憑,形成了黨社一體的局面:“朝之黨,援社為重;下之社,丐黨為榮”[58]172。“野之立社”就是“朝之樹黨”[58]172,黨爭表現為“社爭”,黨爭日劇,社局日盛,黨局的激化不斷促動著社局的發展,無怪乎杜登春在對明清之際的社事研究之後慨嘆道:“社局原與朝局相表裡”[42]465。

  明代文人結社興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政治因素只是其中較為重要的一個。同時,並不是所有的政治因素都是有利於結社發展的,也有一些不利因素。從本質上來說,結盟立社是文人群體意識和自由意識的反映,與君主專制的政治體制是極相牴觸的,容易“發展成黨同伐異的朋黨之爭”,從而“導致了政局的動盪”[60]576。因此,從國家統治的角度出發,朝廷對於士子會盟總是比較警惕,大都採取禁止措施,明朝也不例外。明初,朱元璋就曾頒令不許生員干政:“天下利病,諸人皆許直言,惟生員不許”[61]卷下。萬曆、天啟兩朝也對聚眾講學進行大肆彈壓,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和阻礙了處於興盛時期的文人結社的發展勢頭。尤其在清朝定鼎之後,朝廷有鑑於明季社盟之弊,屢頒禁盟法令。順治九年(1662),由禮部題奏,頒令“生員不許糾黨多人,立盟結社”[62]卷下。十七年(1660),禮科給事中楊雍建有感於結社流弊而上《嚴禁社盟陋習以破朋黨之根事》疏,奏請再次重申禁盟條約,而且變本加厲,“士子不得妄立社名”,“其投刺往來,亦不許仍用社盟字樣”[63]。疏上不久,清世祖即頒旨:“士習不端,結訂社盟”,“深為可惡,著嚴行禁止”[42]。至雍正三年(1725),清世宗再次頒佈更為嚴厲的禁令,“假託文會,結盟聚黨”者會被“拿究申革”,“標立社名,論年序譜”者則會被“照奸徒結盟律,分別首從治罪”[64]卷383。正是在這樣的嚴禁政策之下,文人士子開始漸漸斂跡,中國古代的文人結社由此走向衰落。


瑛瑤騫諤


文人參與政治,最直接的方式當然應該還是科舉入仕。據載,明代的文人,只要考上秀才,政府每月就會提供一石的稟膳費用。不僅如此,即使沒有考上秀才,作為在野賢人,也有和官僚同等的上疏權。

另一方面,說到明朝文人,怎麼也避不開明朝東林黨人,他們是明朝末年以江南士大夫為主的官僚政治集團。他們借在東林書院講學為名,諷議朝政、評論官吏,甚至主宰明朝末期天啟、萬曆、崇禎三朝的政治長達半個世紀之久。

當然,明朝類似這樣的講學機構並非東林書院一家,只不過其他書院沒有在明朝政壇造成這麼大的影響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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