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工年滿50歲但社保未滿15年,單位勸退,可以領失業金嗎?

___Mary


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這個是可以的,交滿15年是指你享受退休福利要交的時間。

在職場中,有很多人對失業保險有個誤解,以為只要交了社保,以後辭職就可以領失業金了,或者以為要交滿15年才能領失業金。

那麼怎樣才可以領取失業金呢?要符合什麼條件呢?怎麼領取呢?下面我給大家稍微一下,僅供大家參考,具體還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為準。

1、企業失業人員同時具備(注意是“同時具備”哦!)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相關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即,要在公司參與社保,這一條對於那些不交社保的人來說,一定要請公司交社保)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是非因本人意願,就是說主動辭職不在這個規定之內)

(3)失業後,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這點是很多人忘記的,還有找到工作後就不可以領了哦!)

2、下面針對,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進行整理說明: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有些人說,想個法子讓公司炒了不就行了嗎?建議不要這樣做,對你職業發展不好!)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在一些非正規公司較為常見)

(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今年這樣的公司估計不少)

(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這個……別想了)

3、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①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②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③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④重新就業後,再次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業者領取失業保險金並沒有等待期,但是有最長給付期。你重新就業後就不可以領取了哦。而且,領取失業金後,失業保險繳費時間是重新計算的,不累積的哦!

4、領取流程:(敲黑板:這是重點!)

1)失業人員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用人單位開具的結束或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記得離職後,找人資要離職證明!很多小夥伴不在意這個!)和身份證明,到失業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回去等通知!

2)十天之內,失業保險管理中心會對失業人員進行資格審核,並將審核的結果告知本人。 所以耐心等待吧!

3)如果符合失業保險領取條件,去領取失業保險金憑證,到各省市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可以上當地社保網上查看。


區閱


首先,失業金和交社保到沒到十五年沒有關係,只要在有效期內都可以領取!

其次,社保沒交夠十五年被辭退或者勸退都可以轉成個人交至法定退休年齡,只需要帶個人身份證、社保紅皮證書(不是社保卡)還有辭退文件去社保辦事大廳辦理。如果已經到法定年齡可以一次性補交到十五年!

如果是勸退,可以要求單位把社保交夠十五年!這個要看到退休年齡的時間長短,還有個人能力問題,可以嘗試,但不能保證成功!

最後,最重要一點,失業金的領取,只能是被辭退,而不是個人主動辭職!這點一定要注意,領取失業金必須是單位的開除或辭退文件!重中之重一點要注意!




不甘平凡的魚


不可以,必須繳夠十五年,才有資格領取。


飛虎1314


非本人意願的可以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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