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尺到底該不該回到教師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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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須明確的是,這也是好多人的誤解,戒尺自古以來並不是一個打人的工具,而是對教育權威的尊重。

🇨🇳人,尤其是正在成長的孩子們,犯錯而不讓其體會被懲罰的苦痛,這無異於鼓勵其再犯更大的錯。沒聽說過,從古到今,學生被戒尺打斷了手。痛,永遠是阻止人犯錯或犯罪的有效手段。

🇨🇳戒尺只是一種工具,在現代社會,也沒有必要非得讓老師一手拿粉筆,一手舉戒尺。

🇨🇳對教育的尊重,是相信教師,把孩子交給教師,把教育的權利交給教師,把適當的痛的應用交給教師。當然了,適當很重要。

🇨🇳提醒一下:當學校或教師對一個正在成長的孩子犯錯不聞不問的時候,這個孩子要麼成為天才,要麼成為混蛋或人渣。又有多少家長能有自己孩子是天才的自信?


雨中的草篷


“三味"作為一名老教師,從"戒尺"的意義上講,如果家長不贊成、不支持,手中要不要有條“戒尺”,我真的無所謂!

因為老師手中的“戒尺",既成不了“尚方寶劍",也體現不了權威,反而象把“雙刃劍"。

拿著它,是份責任,多份風險!

“三味”見多了這樣的狀況:

一個班級中,聽話的學生很多,搗蛋的“熊孩子”也不少;班級任課老師中,責任心強的老師很多,“不管事”的老師也常見。時常聽班主任向學校投訴:某某科老師,不管學生紀律,課堂一團糟。如此下去,我做班主任的是不是要跟班啊?要不,我這班級沒法管好啦。於是,學校大會小會上重視強調:任課老師必須管好自己那堂課的紀律!

可是,任憑學校如何要求,有些老師就是那樣了。他真的管不了嗎?不見得!只是不願管而已。因為在他看來,管嚴了,個別學生確實太“熊”,稍不留心,很可能落個“體罰學生”的處罰,得不償失。願學的就學吧,不願學的,隨他去吧。反正工資不少。

很多現實,也證明了這點:

越是負責任的老師,越是容不下學生半點錯誤。對那些“熊孩子”,恨不得手中有把“戒尺”,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

盤點一下那些因“懲戒”學生而反被家長狀告“實施體罰”的老師,又有幾個不是負責人的、優秀的教師?

反過來看,那些“不管事”的老師,不用與學生鬥氣,不僅心情愉悅,也不用擔心受到“體罰學生”的處罰。

其實,上面所提到的“不管事”的老師,說的也不無道理:老師對學生管的嚴厲,本來是對學生盡心盡責,但學生不識好,家長也不理解。既如此,何必多事?

綜上所述,老師擁有“戒尺”簡單,但使用“戒尺”更難

作為老師的你,真的很希望擁有那把“戒尺”嗎?


三味聊教育


作為一線教師我的回答是:不需要。

哀莫大於心死!這就是一線教師的寫照。除非當年支持收回教鞭的網絡媒體,有關部門說:“我錯了!”否則請不要把教鞭還給教師。

因為:

你們管不了私立學校的教鞭,但我們可以管好自己的孩子。所以當我們去私立學校任教時,可以保證自己的孩子收到挫折教育。在自己的公立學校我們也可以給相關老師打招呼,叫他們嚴管孩子。至於你們這些沒權,沒錢的孩子,我們會認真用嘴巴教書。如果孩子不聽話,我們不會用留下來去要挾孩子們認真學習,不會打手板心讓孩子長記性。因為這是你們的要求。

雖然在美國黑人區,孩子12歲就有性生活,14歲就有人生孩子。一週佈置一個作業。如:“孵雞蛋”活動來培養愛心。雖然對已經有孩子的美國學生是個笑話。但可以告訴中國人這是素質教育呀!在美國高級私立學校,美國的啦啦隊員們把自己第一次給了橄欖球運動員。教師們都不會管。你看我們和西方差距還很大。一定要學習西方這種一不管學習,二不管思想的教學模式。讓階級固化出現在小學。

當然,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們一定要高聲急呼一下幾個口號:“沒有教不會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只知道用教鞭的老師不是好老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心罰學生”。“要發揮孩子的天性”等等。你看原始人不就是這樣進化成現代人類。幾百萬的教育模式不能隨便修改。尊師重道才幾年,不過千年而已,一定是邪路。

讓我們收回老師教鞭,在階級固化教育,放羊教育的道路上大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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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尺該不該回到教師手裡,肯定有不同意見。我的意見是:戒尺不該回到教師手裡。理由如下:

一:容易引起學生的逆反心理,造成不良後果。

現在的學生不象我們那時候思想單純,捱打捱罵是家常便飯。現在的孩子逆反心理很強,用戒尺打幾下不僅不起作用,有些學生還會想著怎麼報復,引發不良後果。

二:容易引起家長與教師之間的矛盾。

現在的家庭孩子生得少,都是都是家裡的寶貝,受點委曲家長就會找上門來。你用戒尺打,家長會不找上門來?當然有些家長會支持教師懲戒孩子,讓孩子好好學習。但我相信多數家長是不支持教師的。在這種情況下教師動用了戒尺,學校還能正常教學嗎?天天應付投訴都來不及。再說現在少數教師年輕氣盛,在學生屢教不改或犟嘴頂撞的情況下,也可能會手下無度,造成不良後果。

三:對學生體罰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青少年保護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法律有明確規定,所以戒尺不應該回到教師手裡。

綜上所述,戒尺不應該回到教師手裡。教育孩子努力學習不僅是教師的職責,也是家長的職責。學生犯錯,學校應該積極與家長取得聯繫,共同教育好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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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尺代表的是懲戒的權力,從有效教育的角度出發,教師應該有懲戒權。但是,當今社會,已經喪失了教師擁有懲戒權的法理基礎,如果教師還希望擁有懲戒的權力,還想手握“戒尺”,那就是標準的傻瓜!

1.教師擁有懲戒權沒有法律基礎

無論是《教師法》還是《未成年人保護法》,通俗一點說,都是在規範教師的管理行為,不要說懲戒,就是公佈個成績,都違法,因為你沒有保護學生的“隱私權”。換句話說,教師不僅沒有懲戒權,沒有“戒尺”,自己的頭上反而高懸著兩把“戒尺”,專家可以用它訓斥你,教育行政部門可以用它處理你,家長可以用它投訴你,學生可以用它對抗你,吃瓜群眾可以用它狂噴你。醒醒吧,還妄想要回“戒尺”,你的智商約等於零!

2.教師擁有懲戒權沒有認知環境

首先,專家不同意,專家認為,教育是服務行業,教師是兜售“知識商品”的“小攤販”,學生和家長是“顧客”,是“上帝”,你想懲戒“上帝”,魯迅說:“瘋話,全是瘋話!”其次,家長不同意,因為家長手中有“尚方寶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紙縫裡寫的都是“說服教育,說服教育,說服教育”,可不敢越雷池一步。還有就是那些正義的吃瓜群眾也不同意,“攤販”懲戒“上帝”的事情必須堅決抵制,至於上帝違紀那是另外一回事,可以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嘛。

3.教師擁有懲戒權失去了情感基礎

教師可以懲戒學生,是基於師道尊嚴的情感基礎之上的,這種情感的生髮,是認為管的越嚴越好,懲戒可以建立道德底線。但是,當今社會,師道尊嚴已經很隱性地當做糟粕被丟棄掉了,師道沒有了。也就失去了懲戒的可能。

別要回戒尺,因為你沒有拿戒尺的“力氣”!


王老師教育新視界









波羅密2


不是該不該的問題,是能不能的問題,戒尺應該是不能再回到老師手中了,即使回來也只能做一個敲桌子的工具。戒尺是全社會對老師的態度的一個物化的體現,老師手裡拿著戒尺是家長對教師的全權託付,是社會對老師的認可,是學生對老師的尊重,而不單是我們記憶中被老師抽手心的那個教鞭。

  • 首先大多數家長是不會同意戒尺回到老師手中,現在的孩子都是嬌生慣養,即使有家長認可權威型老師,每次都說你放心治他就行,我們都同意,他也不會同意你拿著戒尺對他的孩子的。前天在辦公室討論這個問題,我問同事你孩子在學校如果他的老師那戒尺對你孩子,你同意麼,她猶豫一會說看不見還好,看見肯定不同意,所以你的戒尺只能敲桌子讓他們安靜些。不拿戒尺我們已經就很小心翼翼了,如果拿起戒尺孩子們怕不怕不知道,反正我們先害怕了。
  • 從社會角度來說,首先媒體對教師負面新聞的報道已經讓整個教師行業戰戰兢兢,現在教師的社會地位已經讓教師拿不起戒尺了。其次社會上一直在吹風平等教育,讓教師平等對待學生,任何形式的體罰都是違法,而戒尺在手難免會出現體罰行為,所以還是不拿為好。

  • 就個人來說,我們每天大量非教學工作已經讓我們筋疲力盡,還有教學任務在那等著你,自己苦點累點還能正常工作,如果拿起戒尺出點問題,吃不了兜著走,因為只要有事先處理的肯定是我們一線老師,能上課就好了,不求其他了。

戒尺其實不只是老師手中的一個管教工具,它更象徵著一種教師的威嚴,一種孩子們的規則意識,教師可以沒有戒尺,但是孩子們需要培養規則意識,這個社會已經容不下戒尺了,但是需要一種更科學的方法來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不然孩子離開溫室就會凋零啊!


老青年


我本人認為適度的懲戒是完善教育的一種方式,維持正常教學的一種手段。而如何用好卻值得深思,在教育多元化的今天,尤為重要。我從以下幾方面談談我的看法:

首先,作為懲戒教育的執行者一一教師應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存有對職業的敬畏之心,做個心中有愛,眼中有光,胸中無私的師者。也只有這樣戒尺才能真正起到作用,才能用好。

第二,懲戒教育只是一種輔助教育。現在的孩子判逆心較強或玻璃心較重,或自尊心較強,孩子心理的變化對老師提出更高要求,瞭解孩孑,掌握孩子心理勢在必行,包括激勵教育等多元化的教育迫在眉睫。

第三,懲戒教育是教學必要的手段。可以針對錯的行為,錯的事起到糾偏矯正的作用,從而維持良好的課堂秩序。

笫四,教育孩子需要的是家校共建,家校共育。只有雙方能夠配合好,共同提高認識,與孩孑交流好,溝通好,戒尺才能敢用並且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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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懲戒權,希望大家不要誤解。懲戒權交給老師,也並不是說老師可以隨便打學生。老師的懲戒權可不是隨便用的。懲戒也僅僅用於那些屢教不改、一錯再錯的學生。毛主席也說過,教育不是萬能的。懲戒也是有度的,我想,首先不能懲戒在關鍵部位,保證不能傷害到學生。其次,懲戒,也要讓學生明白為什麼受懲戒,希望其能以此為戒,知道老師這樣做是在“治病救人”。再次,懲戒權的實施,也要讓學生認識到教育的嚴肅性,以及對教育的敬畏。

總之,懲戒是教育的輔助,是讓學生“迷途知返”的教具,是讓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船舵,不是讓老師變得凶神惡煞。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讓人人快樂


《新時代教師該如何有效管教學生的權限和正確方式探討》

作者鶴鳴

戒尺做為舊傳統教師處罰違規違紀問題學生不良行為的一種特殊工具和方式。屬於暴力強戒類型。在某些歷史時期,教學階段,某些地方發揮過一定的作用。

它曾經隱包含著:

a.對師道尊嚴的權威認同,

b.對尊師重教的認同,

c.對傳道授業的認同,

d.對文化知識的教育的認同,

e.對學習規則紀律的敬畏,

f.對教與學管理處罰方式的約束明確。

g.特定條件下,家長社會學生教師對教學的共同追求。等。

因此究其實質和功用“戒尺"只是教育者訓戒處罰不良違規違紀的懲戒諸多方式之一典型代表。

今天這個問題提法的背後真正的意義在於:

1.今天的教師教育管理學生是否需要戒尺?

2.今天的教師教育管理者是否擁有懲戒不良違規違紀學生的懲戒處罰權?

3.教師應用戒尺是否合理合法有效?

4.教師是否擁有管理權,教育權?懲戒權?

5.對違規違紀不良學生問題,如何是有效正確方式方法?

6.教育者和學習者學生之間的約束規則等……

以上歸納起來就統之為標題中的現實問題:

《新時代教師管教學生的權限和有效正確方式有哪些?》

這樣問題就很明顯了:

A,教師的教育管理權限由法律,政策,教育方針原則內容等要求明文規定:如我國職業法,勞動法,教育法,教師法都有。

B,教育者答教學生的有效正確方式,從教育部要求,未成年保護法,中小學生守則,職業操守,校規校紀,班集公約等等中也有明確要求:倡導文明引導,戒體罰,暴力等不當方式。

由於時間關係,此文暫談到此。

總之:

無規矩,不成方園。

其一.教育者和學習者每個心中都應有最基本的戒尺!

其二.倡導教育者在權限範圍內應用文明,正當的方式方法規範引導約束學生良好發展。

其三.反對一切不文明,不科學,暴力野蠻簡單方式處罰,體罰學生的不良認識和做法。

其四,以戒尺為代表的強權用暴力方式“壓,管,服"學生的落後教育手段管理方式可以退休了!

其五,放下手中外在形式的戒尺,並不等於放棄教育者對學生的管理。對違規違紀不良不正`學生問題,應該有許多比戒尺更加文明,有效的方式,如寫檢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斥之以過,揚之以善……等等。

歡迎探討,共同進步!

本文系中國自主培養的新時代複合型政工師,社會主義素質教育完善創新研究者公益愛好服務者《知良堂》提供。

我們共同致力於完善素質教育成效理想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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