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養兒子的年薪有55萬,生母34年後求助送養兒子遭拒絕,你怎麼看?

蘇北偏北869


就本案來講雙方只存在生物學母子關係,法律不存在母子關係及權利義務了!兒子拒絕生母要求合情合理合法!

王女士生有三個兒子,因為小兒子屬於超生,所以在他一歲時,被抱走送養。王女士現在身體不好,老伴也去世得早。而自己撫養的兩個兒子生意上失敗,生活比較拮据。於是想到了小時候被抱養的小兒子小張。為什麼會30多年過去了想到這個小兒子呢,除了前面說的原因重點恐怕是:小張大學畢業後出來工作已經有十來年了,現在年薪55萬!

她打電話聯繫小張想要其“孝敬”自己,可多次聯繫對方一直不肯接她的電話,所以她就求助於媒體來曝光這個“不孝子”!估計老人想的是“55萬一年,憑什麼不分些錢給我!”

我看這件事兒記者採訪一位律師說如果辦了正規收養手續,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就解除了,但如果沒辦正規收養手續,這事兒法律上就不太清晰了,建議雙方坐下來協商和平解決!楊律對這個觀點不認可!

我估計大概率當年是沒辦正規的收養登記手續的,如果真辦了估計這位母親也不會提出現在這樣的要求,可能正是因為她覺得當初沒辦收養登記,只是私下送養,所以現在才有機會要爭取些利益!畢竟收養法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但這種想法在法律上其實是不對的!據介紹這三兒子現年35歲,1歲時被送人,也就是34年前,那還是80年代。而現行《收養法》是1992年才實施的,明確確立“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規矩,則是在1999年《收養法》修改後。


針對1992年《收養法》實施前發生的收養行為,司法部《關於辦理收養法實施前建立的事實收養關係公證的通知》認為,“凡當事人能夠證實雙方確實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稱,建立了事實上的父母子女關係,且被收養人與其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係確已消除的,可以為當事人辦理收養公證。收養關係自當事人達成收養協議或因收養事實而共同生活時成立”。


所以,當年送養時即使沒辦正式收養手續,實際送養這麼多年也應該認定收養關係成立了。現在這個事件中所謂親生母親與兒子的關係也僅限於生物學角度的母子了,從社會學角度和法律角度來說,雙方並無母子關係!這位“三兒子”的法律上的父母應該是他的養父母!他完全有權拒絕與“親母”有任何溝通!更別談什麼“孝敬”了!


至於法律以外的因素,這種當年被送養或遺棄的孩子,同那種被人拐賣的孩子不同,親生父母當年是主動放棄了孩子,也就是說當年是親生父母對不起孩子,孩子成年人後願意認親生父母那是情分,孩子不願意認親生父母那也無可厚非,不該受任何指責和道德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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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戰律師,CCTV“熱線12”欄目直播嘉賓律師,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北京律協合同法專委會委員,主要從事民商案件訴訟業務。


律師楊文戰


我們村有戶人家,特窮那種,一個老孃,弟兄兩個,弟弟是個傻子,老大娶個老婆精神不太正常,在80年初,像這種家庭能娶到媳婦就不錯了,連著生了四個孩子,計劃生育都管不了他,女的精神不正常,一著氣就犯病,家裡窮的叮噹響,沒什麼可罰的,土房子,冬天沒農活的時候他老孃就去別的村走街串戶的去要飯,每天也能討回一點幹饅頭和一些糧食,孩子都正常,我們隔壁村有一戶想要他一個孩子,說給他蓋四間瓦房,他們也沒把孩子送人,以他的話說拉棍要飯也會把孩子養大,現在孩子都大了,都很有出息,!現在我們村最氣派的兩棟別墅就是他們家的,最討厭的就是有些父母把孩子送人,還哭著說當初沒辦法,怎麼怎麼的,噁心至極。


不精佃兒22222


這個事情,其實我們應該想想,為什麼自己生病了,生活困難了,還要自己一個人住?為什麼不和大兒子,二兒子住?求助媒體是誰在背後出的主意?兩個兒子生意失敗了,連照顧母親的基本能力都失去了嗎?看視頻,說送出去的孩子不接她電話?為什麼不接,肯定一有號碼打電話就是要求錢,所以對方拒絕了,然後求助媒體,弄得自己很可憐,無非就是博同情,想借媒體之手和各大網友的力量來製造輿論,用這種手段來道德綁架小兒子!老太太懂這些?怕是有心人在後面推波助瀾吧!

再退一萬步說,兩個兒子生意失敗,應該不是連自己的生活都不能保證了吧?連一個老母都照顧不來,還要再外面租房子,借親戚來度日子!這說出去怕是很少人相信吧!自己生活不行了,完全可以到法院去起訴兩個兒子,他們有贍養義務。法律必然支持。去求助媒體,博同情,這一點老太太就是自私的。

有些人說算是當回報生恩。送出去的孩子,遇到好的養父母當然很好,遇到不好的呢?多少人能懂,被送養出去,那種心靈上的創傷。現在動不動就找媒體,博同情!事實上,媒體就不應該幫忙!特麼還配些挺傷感的背景音樂!這種事情,媒體應該明白無誤的告訴這類人,去走法律程序!不要編些假的不能再假的理由來挑戰公眾智商,


天翼用戶6106718431738


想來也是可笑。

年薪55萬是養父母教得好,也不是王女士培養的,你不要他,他不要你,很公平啊。

真正的親人,不是靠血緣關係決定的,而是以待你的心決定的。這世上的親人只有一種,那就是關心你、心疼你的人,不管和你有沒有血緣關係,都是你的親人。

利用道德約束他人,來謀取自己的利益,難道不是最大的不道德嗎?

試問如果王女士的小兒子負債累累,王女士作為生母,會找回去幫助他嗎?

什麼血濃於水,什麼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不過是佔據忠孝仁義的道德高地,利用媒體和輿論逼著親兒子就範,真是細思極恐。

《中國夢想秀》有一集也讓人印象深刻,姐姐為了讓失散多年的妹妹認回親生父母來參加節目。

節目組未經當事者同意,擅自將當事者的親生父母請到節目現場,讓其認親,認下這對拋棄自己二十年的親生父母。

當事者不願認,周立波一波接一波道德攻勢襲來:

“一個連親生父母都不敢認的人,如何讓你的孩子面對你?”

“很多中國人,會對陌生人伸出援手,卻不願意對親人問一句你還好嗎?”

“生命就是一種角度!如果你缺乏這種角度,你就不會幸福,不要讓你的孩子認為你是一個尖刻狹隘的女人!”

可是,迫使人們遵從道德,這本身就不道德啊!

誠然, “社會生活中確實存在著需要幫助的人”, 但這一客觀事實並不能推衍出 “道德綁架” 的合理性。

針不紮在自己身上,哪有感同身受一說。

當我們無力改變血緣的時候,我們能做的,就是盡力改變它在社會性上的定義:

“是的,你是我的親生父母,可是這代表不了什麼,你如果因此而肆無忌憚地侵害我掠奪我,那我就只好把你卸載掉。”


萬先生的信箱


很簡單,從法律層面來說被送走的小兒子沒有義務去幫你。

計劃生育下交不起罰款只能送走,也許是一個家庭的作無奈,我見過為了生兒子,公職丟了,90年大罰了8000千塊,真的那家已經陷入了絕境,後來兄弟姐妹湊的錢交了罰款。

這種事其實根本不應該放大到媒體上來討論,

一種幫,畢竟曾經給了他生命得人,真有那實力,無可厚非,畢竟即使不是自己父母可能你也可能會去幫。

第二種不幫,很簡單你能生我,怎麼就沒想好養。

其實幫與不幫,他都陷入了一種道德困境,幫了以後可能會有像很多人擔心的人心不足。不幫可能會來自於很多道德壓力,社會的指責。

所以這事感覺不易討論,因為沒有必要,幫是情,不幫也無所謂,因為他也沒有義務,無論怎麼樣,其實你我討論只會給他帶去更多的困擾,而非幫助。


多多安a


一分錢不給,這生母也別去噁心人家!!!!

拒絕一切道德婊的綁架,更別說什麼人道主義援助,滾你大爺的,誰說的讓誰去援助!!

80年代是計劃生育被送走的很多孩子,30多年你都沒想過還有一個送走的兒子,現在落魄了打聽到送走的孩子年薪55萬,想起來要讓他盡孝心了,哪兒來這麼大的臉啊???不怕遭報應嗎?

我說話就是這麼難聽!只生不養就當他死了吧,貧窮富貴跟你沒關係,別說給了他一個身子,他沒求你給!

我家老二也被送出去了,但我們從小就知道,沒斷過聯繫,結婚時弟弟妹妹都去了,家裡準備的嫁妝也不少,她已經是三個孩子的媽媽了,每年都帶著老公孩子回來幾次,但我們家從未想過要認回來!送出去就是送出去了,知道她過得好就行了!她現在有父母有家庭有孩子,真的為孩子好就別去添亂添堵。


Alice_2莉


認得不是兒子,而是55萬的年薪

這是認親?這是認親嗎?這真的是認親嗎?

這是認錢!這是認55萬!這是認55萬年薪!

如果這是走失的兒子

那麼就算是認55萬年薪

我也不反對

但是這是自己送走的兒子!!!


超生?跟超生有關係嗎?

第二個兒子就超生了吧

這是第三個兒子了吧

如果只養大兒子,老二老三都送養

她要求老二老三撫養,我才會信她

我更願意相信的是她因養三個兒子太累,而送走的三兒子

我更願意相信的是其實生老三,其實是為了生女兒

好湊成一個“好”字

女+子

老大老二生意失敗?

那老大老二生意好呢?

會分錢給老三嗎?

只有血緣關係,沒有撫養關係!

父母的養育之恩是要謝,一定要感謝

但這件事

我沒看到養育之恩

只看到了一個血緣關係

難道非得用“血濃於水”這四個來道德綁架?

沒付出過,卻要得到報酬…

我只想呵呵

小兒子的出色,都是養父母教育的好

是自己在養父母的養育下才獲得的生就

憑什麼要給你?

一個一出生就把孩子送人的人?

如果小兒子自願給你,這是無所謂

現在找媒體,明顯就是想道德綁架

但這樣的事道德綁架是不好用的

對這樣的事,所有人眼睛是雪亮的

心裡都有一杆秤!!!


阿阿阿杰


如果我是這個媽媽,不管落到什麼地步都沒臉找他,真虧她做的出來這種事,兒子沒錯,沒有扶養哪來的贍養


陸雲春


兒子做的對。不管什麼理由,她只生了你,沒有盡到父母的責任,而把你送人了。34年後來訴求,你們形同陌路,你不恨他們就行了,其它的一切與你無關。


苦海無邊回頭無岸710


他她兒子都有父母要養,怎麼還要養她,估計這個生母。就是不想讓這個扔掉的兒子過上好日子!雖然說他年薪55萬,可是他有自己的父母,和岳父母,還有妻子兒女要養,所以這個生母心還是太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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