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證券代碼:002002 證券簡稱:鴻達興業 公告編號:臨2018-15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公司於2018年11月17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刊登了《關於召開2018年度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並於2018年11月29日刊登了《關於召開2018年度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提案的情況。

3、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下午3:00。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1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12月2日下午3:00至2018年12月3日下午3:00。

(二)會議召開方式: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三)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廣州市廣州圓路1號廣州圓大廈32樓會議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五)主持人:董事長周奕豐

(六)會議出席情況:

1、參與本次會議表決的股東和股東代理人共計13人,代表股份1,216,430,477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7.1426%。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5人,代表股份1,215,464,494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7.1052%。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8人,代表股份965,983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74%。

2、參與本次會議表決的中小投資者(持股5%以下的投資者)10人,代表股份7,036,29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727%。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2人,代表股份6,070,307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353%。

(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公司股份總數-已回購股份數量)

3、公司7名董事、3名監事和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出席會議,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蔡露茜女士列席會議,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吳涵律師、張俊濤律師對此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

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七)其他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的相關規定,股東大會審議影響中小投資者利益的重大事項時,對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應當單獨計票。因此,本次股東大會對中小投資者的表決結果單獨計票。

二、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表決,本次會議無否決和修改議案的情況,表決結果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於公司符合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

總表決結果:

同意1,216,062,777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9.9698%;反對342,6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0282%;棄權25,1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0021%。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結果:

同意6,668,59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4.7742%;反對342,6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4.8690%;棄權25,1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3567%。

本議案獲得所有參與表決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二)審議通過《關於調整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方案的議案》。

(三)逐項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方案(修訂稿)的議案》。

1、發行證券的種類

2、發行規模

3、票面金額及發行價格

4、可轉債存續期限

5、票面利率

6、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7、轉股期限

8、轉股股數確定方式以及轉股時不足一股金額的處理方法

9、轉股價格的確定及調整

10、轉股價格的向下修正條款

11、贖回條款

12、回售條款

13、轉股年度有關股利的歸屬

總表決結果:

同意1,216,080,977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9.9713%;反對324,4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0267%;棄權25,1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0021%。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結果:

同意6,686,79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5.0329%;反對324,4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4.6104%;棄權25,1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3567%。

14、發行方式及發行對象

15、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

16、債券持有人會議相關事項

17、募集資金用途

18、擔保事項

19、募集資金管理及存放賬戶

20、本次發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議案的各項子議案均獲得所有參與表決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四)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修訂稿)的議案》。

(五)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六)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的議案》。

(七)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修訂稿)的議案》。

(八)審議通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採取填補措施的承諾的議案》。

關聯股東鴻達興業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市成禧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對本議案迴避表決。

總表決結果:

同意173,904,685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9.7890%;反對342,6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1966%;棄權25,1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0144%。

(九)審議通過《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具體事宜的議案》。

三、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吳涵律師、張俊濤律師對大會進行見證,並發表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以及會議召集人的主體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議案以及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法律意見書全文於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

四、備查文件

1、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關於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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