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產品和私募產品有什麼區別?

Kingsleykk


信託計劃,從本質上說,其實也是私募,從產品的形式和風控措施等方面綜合比較,信託計劃比一般的私募基金確實要安全一些。

1、私募

私募,顧名思義,就是非公開募集。

不管是私募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私募證券基金)還是信託計劃(信託計劃分單一信託計劃和集合信託計劃),在募集方面都是不允許通過公開宣傳的方式進行,都屬於私募的性質。

2、信託與私募的比較

(1)產品形式不同

拋開單一信託計劃不說,僅比較集合信託計劃和私募基金。

集合信託的產品形式一般為固定收益型,表現為投資人委託信託公司將資金以信託貸款的方式發放給融資方,融資期限屆滿後由對方償還本金和利息;

而私募基金是浮動收益型,表現為投資人委託私募基金管理人以股權的形式將資金投資於未上市公司(股權投資)或購買股票(證券投資)選擇適當的時機進行出售,買賣之間的差額即為投資回報。

舉個栗子,信託計劃中一般會明確收益率多少(如果不是設計為:固定+浮動),比如100萬~300萬,8%/年,這意味著其收益率最多隻會是8%/年,如果產品不能到期兌付,連8%都拿不到。

私募基金可能也會出現預期年化收益率8%這個說法,但是主要是用來作為管理人提取超額業績報酬的分界線,即如果年化收益率低於8%,管理人是不得提取業績提成,只有再超過這個標準之後,管理人才可以拿到超額提成。

(2)風控措施不同

信託計劃也分多鐘類型,多數會要求融資主體提供相應的擔保措施,比如實物資產抵押、股票等質押、實控人夫婦提供無限連帶責任擔保、第三方提供擔保、財務監管等,一旦融資方到期無法兌付,信託公司還可以通過第二還款來源進行追償。

而私募基金,無論是私募股權基金還是私募證券基金,都不可能要去兌付提供類似的擔保措施。

私募股權基金或許會要求被投資機構的管理層或實控人進行對賭,私募證券基金會設置平倉線等指標進行止損,但其保證程度是遠不如信託計劃。

(3)發行主體不同

信託計劃的發行主體為信託公司,全國只有不到70家,而且各個實力強勁,償付能力自然是不用說;

私募基金的發行主體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業協會註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好像還近20000家吧,各家機構實力良莠不齊,有管理幾十億的大鱷,也有隻管理1000萬的小蝦米。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不當之處,還望指正!好讀書不求甚解,尤喜武俠、推理,歡迎朋友們相互交流學習。

西天蝸牛


當以募集方式作為區分標準時,私募管理人發行的私募基金和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計劃均屬於私募產品,其是由於是否面向不特定多數人進行募集決定的,因此,首先我們可以確定一點,包括信託計劃和私募基金在內的私募產品均面向合格投資者(即前述不特定多數人)進行募集。

以下對信託計劃和私募基金進行區別概述。

首先,二者的發行方有所不同,信託計劃是由持信託牌照的信託公司進行募集發行,目前全國獲批信託牌照的信託公司有共計68家,私募基金是由在基金業協會進行登記註冊的私募公司進行募集發行,目前全國經登記的私募管理人有兩三萬家,其中不乏超越公募、能實現絕對收益的高毅資產、紅杉資本等優質私募,同時也的確存在站街拉客的皮包私募,在這種情況下,學會甄別私募管理人變得尤為重要。

其次,不管是信託還是私募均有主動管理型和事務管理型兩種分類,從本質上來說,信託的主動管理型業務又分為融資類和投資類,前者如房產開放、政府基建等,後者如證券投資等。私募由於具有多個牌照屬性,號稱“專業化經營”,比如,其他類和股權創投類牌照主要做投融資業務,參與一級市場,證券類牌照主要做投資類業務,參與二級市場。

最後,關於產品安全性問題,由於資管新規打破剛對,無法實現剛性兌付,投資者首先要做的就是甄別靠譜公司,其次是甄別符合自己風險承擔能力的產品,前者可以去監管網站查詢,後者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孫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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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就目前市場上發行的由信託公司還是私募基金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而言。他們二者在根本上沒有實質的差別。就運作行為而言,他們都有一個統一的名字叫做,資產管理類產品。

但是其實他們還是有一定的不同的。首先看髮型主體也就是管理機構,信託產品由信託公司發行,私募基金由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發行管理。而二者都是對特定人群募集資金且不公開宣傳。但監管機構不同,信託由銀保監監管,而私募由證監會下屬機構中國基金業協會備案監管。

備案登記,信託由中國信託登記總公司(中信登)登記,私募基金由中基協備案。

投資方向上,私募基金分為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其他類基金,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於公開或非公開市場證券,這個與信託完全不同,更像公募基金。而另外兩種股權和其他則與信託類似,但就產品考量,信託在核定產品時更傾向於其歸還能力如抵押,質押等內容,而私募基金更注重盈利能力如市場,經營等附以抵押質押尤其涉及股權質押等內容。

就管理而言,信託由信託公司管理,而私募也有GP/LP中的GP管理,LP拿收益。私募更看重管理能力和管理機構的誠信道德。而信託則更看重背景和抵押等。

大概是這樣,更加詳細可以私信問問我。


張小帥說理財


首先,明確“信託產品”與“私募”的定義。

您說的“私募”指的應該是私募投資基金,而非發行方式。

私募投資基金是通過非公開方式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和富有的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私募投資基金實行備案制,符合條件的基金管理人在設立私募投資基金後按期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並披露相關信息。

信託產品由信託公司發行的、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信託公司目前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管。每一個信託產品均需到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登記,並披露相關信息。

其次,明確“安全”的含義。

私募投資基金、信託產品均是面向符合條件的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的金融產品。評價一個金融產品,一般有三個維度,一是流動性,二是收益性,三是安全性。“安全”對應的應該是金融產品的安全性維度,指投資期限到期,投資本金不受損失。評價一個金融產品是否安全,一般需從以下幾個角度進行分析:

一是投資範圍。一般情況下,投資範圍包括股票、債券、非上市公司股權、非標準化債權(如貸款)、房地產等。顯然,股票、非上市公司股權的波動性大於債券、非標準化債權,屬於相對不安全的資產。

二是風險暴露。同樣是一筆貸款,借給一家資產雄厚、經營狀況良好的大型國有企業,自然比借給一家規模小、經營狀況不穩定的小型民營企業更加安全,原因在於大型國有企業比小型民營企業的信用風險低。同樣地,除信用風險外,金融產品還涉及到市場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等。

三是管理能力。同樣的一筆貸款,不同的機構來管理,可能會是截然不同的結局。舉個例子,還是一筆貸款,借款人沒還,但有土地抵押,可以用土地抵債。一家管理機構有豐富的土地拍賣經驗,也有豐富的土地買賣資源,因此,以高價出售土地,償付了投資者的資金;另一家,可能從來沒處理過類似的事情,可能根本賣不出土地,也無法償付投資者。

那麼,信託產品、私募投資基金在上述三個方面的差別如何呢?

從投資範圍上看,信託產品投資範圍廣泛,但主要投資於有固定收益的非標準化債權,部分投資於債券,很少有投資於股票、非上市公司股權。私募投資基金主要分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前者主要投資於股票、債券,後者主要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因此,一般情況下,信託產品相對私募投資基金更加安全。

從風險暴露、管理能力上看,相比信託公司,在多數投資領域,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普遍規模小、人員少、社會關係簡單、客戶資源薄弱,因此,投資的資產可能相對風險暴露大,出了問題,處置能力也比較差。不過,私募投資基金在證券投資、非上市股權投資方面積累了相對豐富的經驗,比大多數信託公司有更強的管理能力。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信託產品相對私募投資基金似乎更加安全。但通過上文所述,這也並非絕對。國內目前有68家信託公司,每一家的資產獲取、風險管理能力都不相同;國內目前有20000多傢俬募基金管理人,每一家的風格偏好、投資能力也都不相同。針對具體的產品,建議從投資範圍、風險暴露、管理能力等角度進行多方比較,從而確定到底哪一個才是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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