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首例認罪認罰速裁案庭審16分鐘、從訴到判17天

五峰:首例认罪认罚速裁案庭审16分钟、从诉到判17天

圖為五峰縣首例被告人認罪認罰適用速裁程序案件庭審現場

本網訊(通訊員 黃麗華)11月29日,五峰縣檢察院辦理的首例被告人認罪認罰、同意適用速裁程序刑事案件在該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當庭宣告判決結果,僅用時16分鐘。

刑訴法修改後,五峰縣檢察院第一時間組織刑事檢察部門幹警認真學習相關內容,主動召集公安法制和刑偵、法院刑事審判、司法局社區矯正部門幹警會議,就刑訴法有關認罪認罰、適用速裁程序方面的規定進行全面學習、建立快速聯動工作機制,為首例被告人認罪認罰、適用速裁程序刑事案件順利宣判打下良好基礎。

11月12日,該院受理公安機關移送的張某某涉嫌危險駕駛案,檢察官在認真調閱卷宗、詢問犯罪嫌疑人、聽取偵查部門辦案幹警意見後,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法律規定,在值班律師彭文澤在場的情況下,張某某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本案。同時,檢察官結合全案,提出了量刑建議。

11月22日,該院將該案認罪認罰具結書、量刑建議書、適用速裁程序建議書和其它卷宗材料一併移送縣法院起訴。

11月29日,張某某危險駕駛案由副檢察長高家洲一人出庭公訴,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該案。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後,審判員重點對被告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自願性、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聽取被告人最後陳述意見,審判員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當庭宣告了判決結果。

該案從審查起訴到宣告判決僅用時十七天,被告人真誠悔罪認罰,得到從寬處理,有助於社會矛盾化解。同時,刑事訴訟繁簡分流、部分案件適用速裁程序,大大提高了訴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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