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龍陵縣紀委監委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不斷暢通扶貧領域信訪舉報渠道,及時受理辦理扶貧領域信訪舉報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提倡和鼓勵屬實名舉報。對確認是實名的反映涉嫌貪汙、挪用、截留救濟物資及專項扶貧款,涉嫌騙取、套取、冒領國家扶貧資金,涉嫌在落實扶貧政策過程中優親厚友、顯失公平等扶貧領域違紀問題的信訪舉報,優先受理、優先辦理、優先反饋辦理結果。2018年1至11月,該縣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信訪舉報23件,其中,署名舉報13件。
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在全縣範圍內縣、鄉(鎮)、村(社區)三級和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制掛《關於受理反映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信訪舉報的通告》,對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信訪舉報受理範圍、方式等作了全面宣傳,充分發揮了扶貧領域群眾的監督作用。全縣共制掛《通告》183塊,其中,縣級1塊,鄉(鎮)10塊,村(社區)121塊,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51塊。
嚴格執行獎勵制度。該縣嚴格執行《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快查嚴辦反映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信訪舉報暫行辦法》的規定,對屬實名的扶貧領域信訪舉報單獨執行獎勵制度,獎勵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一案一獎,對經查屬實的扶貧領域信訪舉報問題,一次性給予實名舉報人獎金人民幣1000元。今年,該縣紀檢監察機關已兌付扶貧領域實名舉報獎勵3起,兌付獎勵資金3000元。(李轉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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