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臺倒閉後,前面獲利的投資者的獲利是否追繳?

鶴遊煙


之前P2P順利出局,且獲得收益的投資者,按照正常的合同進行交易,實際上其獲利部分屬於合法收入來源,不會因為P2P平臺倒閉而遭到追繳的風險。至於後期P2P平臺的倒閉,往往來自於平臺自身的經營不善,或因資金池、非法集資等問題發生問題,則這就是牽涉到深陷其中的投資者的財富命運。但是,對於前期獲利的投資者,實際上並不會存在獲利追繳的問題,不過,對於倒閉的P2P平臺,投資者就需要及時收集好相應的證據,做好資料的截圖與備份,並通過正規合法的途徑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這也是平臺投資者首要完成的任務。不過,對於現階段內的P2P平臺投資,確實需要非常謹慎,稍有不慎,就可能深陷投資的風險,風險控制以及提升自身風險意識還是首要之處。


郭施亮


問題所問的情況是不會被追繳的。P2P平臺倒閉,無非是以下這幾種情況,第一種是平臺攜款跑路,第二種是平臺項目逾期導致資金鍊斷裂,第三種,平臺是非法集資的形式存在,被公安和其他部門聯合查辦。公安部門接收此類案件,重點是在控制平臺的相關人員和資產,還要收集和統計投資人的投資證據,還有就是如果平臺有向其他企業借款的情況,公安部門也要進行資金的追討。對於前期已經獲利的投資人與平臺已經沒有合同關係,不會被追繳。

投資者在投資P2P平臺上的項目是正常的投資行為,產生的風險是自行承擔,所獲得的利益也是正常的投資回報,與平臺的經營行為沒有關聯。除非投資者參與了平臺的運營,或者幫助平臺進行虛假宣傳,獲取不當得利,這種情況一旦公安部門取證成功,應該會被追繳非法所得。

最後提醒廣大投資者,隨著金融市場的開放,各類投資機構和平臺應運而生,大家在投資的同時要選擇正規的金融機構,切不可被高額的利息誘惑,掉入非法金融機構的陷阱。

(晴溪)


孫建波


為啥要追回來呢?

人家一沒偷,二沒搶,三沒幹違法的事情,所有收入都是合法所得。

只能說前期投資者膽大、心細、運氣好!除了羨慕也就只剩下羨慕了。



被追繳的前提是,這是非法所得,投資P2P平臺並不能被證明是非法所得,即使平臺幹了什麼違法的事情,但投資人並沒做,不會被追繳。所以呀,一定要保證自己的收入是合法收入。

任何一個旁氏騙局,最開始進入的人基本都能掙到錢,區別只在於是否及時退出,如果能及時退出,大概率可以狠賺一筆。如果沒能及時退出被當了韭菜,那也只能怪自己太貪心。事實上真正能退出並掙錢的人很少,即使發現是一場騙局,很多人也不會選擇退出。

因為大家都很自信,相信自己能夠在騙子跑路之前成功退出。

事實是抱著這樣心態的人往往都沒有退出,就像坤鵬論這兩天寫的一篇文章標題《人之所以被騙 是因為他們自以為什麼都懂》,事實就是如此,斷然如此。



言歸正傳,如果你或者身邊的朋友在P2P爆雷之前成功逃離,那真要恭喜你了,拿著你們賺到的高額利息趕緊投點靠譜的理財項目吧,P2P就別再進去了,目前還靠譜的P2P平臺不能說完全沒有,但基本沒有。

好不容易逃出來了,有了贏利,就別再進去了,能成功逃離一次大規模爆雷實屬不易,應該慶幸再慶幸!

現在要做的是看住自己的贏利。


坤鵬論


不會追繳。如果不是刻意詐騙的話,P2P平臺倒閉的原因大部分都是期限錯配和資產端風險外溢,導致平臺出現問題。平臺如果不做信用中介的活兒,就無法展業拉新。但做了信用中介的活兒,就難以避免行業低谷的一天,被其他行業其他機構甚至是被自己公司的上下游或者母公司連累。

在這種情況下,平臺雖然倒閉了,原有的債權債務並沒有消失。投資者根據合同還是能跟借款人追償,花費成本不少,成功率也未必高,但是這樣做是合法的。

此前投資者的獲利只要在法律規定範圍內都屬於正當得利,沒有上交追繳的任何必要。

但如果是明知道獲利的錢來路不正,而且查實這個平臺就有各種違法違規的嫌疑,那麼其所得是否符合法律依據,也需要根據條款和實際情況作出判斷。不過大多數情況下不太會跟個人追償。


程蟬


P2P平臺倒閉後,前面投資者的獲利是不會追繳的,原因如下:

1、投資人在平臺倒閉前所獲得的利潤,從本質上來講,合同已結束,所以無論你之前所獲得的利潤是多高,跟平臺已無借貸合同關係,公安或經偵是不會追繳的。所謂獲利離場,就是這個意思!

2、P2P平臺倒閉,無非三種情況,一是平臺跑路,二是平臺項目逾期,導致資金鍊斷鏈。三是平臺非法集資,被公安或經偵查辦。但無論是哪種情況,公安或經偵接案後,處理方式一是控制平臺的資產,二是收集投資人的投資證據,三是對於在平臺大筆借款的企業進行資金追討,以便最後清算歸還提供了投資證明的投資人的投資款。對於在平臺小筆的借款,公安部門和經偵是沒有這麼多的精力去追討的。何況前期獲利的投資人與平臺已無合同關係,更加不會追繳!

從過往P2P平臺倒閉或非吸、跑路公安追繳資金的情況來看,投資人的資金如果能追回50%,就算是阿彌陀佛了,無論是e租寶還是泛亞、目前追回的資金都不足50%。而有些平臺跑路或倒閉後,甚至1毛錢都追不回。比如深圳融資城,非法集資49億,但如今兩年多過去了,投資款未追回一分,無數投資人血本無歸!

總之,如果你已離場,那麼所獲得的利潤,是不會被追繳的!

我是清心譜,專注投資理財,期待與眾多的投資朋友交流!


清心譜


P2P平臺倒閉一般分兩類情況,一類是打著P2P旗號從事違法行為的,例如自融,龐氏騙局等。此類情況一般是由經偵介入,立案罪名一般是非法集資或非法集資詐騙。這種情況會追繳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所得,但不會追繳投資客戶收益。

另一種情況是平臺所做業務合規,但由於經營不善倒閉,一般目前可在監管政策指引下清盤退出,通常也不會追繳投資者收益,具體需要看平臺清退方案。

我見到過某平臺清退方案,對於清盤時還在投資的客戶,在24-36個月內分批償還本金,即償還投資人充值的總金額減去提現總金額,這算是一種變相的收益追繳了。但對於已經完全提現的客戶,平臺沒有任何權利去追繳。


茉莉的老爸


當然不會,前面獲利的投資者在平臺的投資,風險是自己承擔的,那麼獲利也是自己應得的。

這樣獲利後退出,是不追究責任的。


P2P問答小達人


不需要的。投資者投資平臺上的項目是正常的投資行為,風險自擔,獲利也是正常的投資回報,與平臺經營行為無關。平臺倒閉是平臺(企業)自己的經營行為,無關投資者。可以放心。


一粒番豆的定投實驗


P2P沒爆雷前都是合法的,爆雷了都是非法了!國家監管不成熟,你為什麼鼓勵大為發展,難道一句非法就推卸責任了!無語


文彥864


通通都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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