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府貪了林黛玉多少錢?

L丶佳能


對於賈府到底有沒有貪汙林黛玉家的錢財這個問題一直都是爭論不休,因為紅樓未完這也成了一個未解之謎。因為沒有正確答案,所以就大膽猜測一下,以個人拙見,賈府應該是貪了林黛玉家不少錢財的。

第一,林府有積攢財富的可能,賈府也去侵吞遺產的跡象

原來這林如海之祖,曾襲過列侯,今到如海,業經五世。起初時,只封襲三世,因當今隆恩盛德,遠邁前代,額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襲了一代;至如海,便從科第出身。……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蘭臺寺大夫,本貫姑蘇人氏,今欽點出為巡鹽御史,到任方一月有餘。

林家的背景放到現在都十分強大,世代為官,既是鐘鳴鼎食之家,又是書香之族,且人丁稀少,林家很有積攢財富的可能。

且不說先祖功績,且說林如海本人。中了探花到蘭臺寺大夫,再升遷到巡鹽御史,林如海的官職越來越高,也越來越得皇帝信任。

清朝前期,兩淮鹽區還設置巡鹽御史,是兩淮鹽區的最高鹽務專官,中央巡視員,無定品,任期一年。後改稱鹽政,康熙年間由巡鹽御史改置,以總督、巡撫兼任。掌督督徵課,調劑鹽價,糾察屬官。也就是說,鹽政的官品是一二品。

按照清廷官吏的管理,林如海的官階一般都在二品左右。二品文官的年祿155兩,祿米155斛,養廉銀13000兩(巡撫),如果不算管理鹽務的灰色收入,林如海一年的工資應該在13200兩左右。(一石兩斛,一兩等於兩石)

林如海送黛玉入賈府的時候年近半百,那麼就算林如海去世的時候50歲,如果以20歲為官算起,那麼林如海一生的工資總額也該是40萬兩。

林府的規格應該跟賈府相同,甚至高於賈府,不然賈敏不可能嫁入林家。

那麼林府的日常開銷來源也該來自於各種佃租和莊子的收益,不必動用工資。那麼工資被可以作為純收入,再加上皇帝不定期的賞賜和官場的灰色收入,林家五代為官,那麼算下有200多萬兩的財富也是合理的。

賈府貪汙林家財富最直接的證據就是修建大觀園流水似的花銷和賈璉在賈府入不敷出時所說的“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這些地方無形中就會讓人覺得賈府對林家的財產是有過貪汙跡象的。

賈府不是沒有錢,只是花銷太大了。賈蓉對烏進孝道:“這二年那一年不多賠出幾千銀子來!頭一年省親連蓋花園子,你算算那一注共花了多少,就知道了.再兩年再一回省親,只怕就精窮了。”

通過賈蓉的描述可以知道修建一個大觀園基本上就將榮國府耗掉大半,榮國府平日中花銷又大,且又沒有可以增進銀子的產業,那麼可以用來抵消花費的便是林家的財產。

賈璉的話不是空穴來風,賈府突然增加的三二百萬兩的財富如果是買官的人送的話,那麼賈府早就被抓起來了。

賈府突增這麼大筆錢不被查問,那麼只有一種可能這筆錢來得合情合理,最好的解釋便是這是林府的錢,作為黛玉的嫁妝被賈府代管,只不過提前被賈府挪用了。

第二,林家的遺產黛玉有繼承權嗎?

這個問題很關鍵,因為如果林家有這麼多的財富,但是林黛玉沒有繼承權的話,那麼賈府也沒有貪汙的可能。

按照清朝的規定,戶主死後,財產的繼承順序是親生兒子和室女,過繼的嗣子,出嫁的女兒,戶絕入官。

所以黛玉應該是有繼承權的,就像夏金桂一樣,雖然生父去世,但是家中只有她一個獨女,因此財產都由她來繼承。

即便黛玉不能夠繼承所有的財產,但是也會有很大一部分,因為林家只有林如海的幾房姬妾和遠房親戚,所以黛玉還是可以分到不少的,而且黛玉還按理可以得到賈敏所有的嫁妝。

賈敏是賈母的愛女當年所添置的嫁妝也必定是十分可觀的,作為唯一的女兒黛玉可以完全得到這筆財富。

林如海若在黛玉出嫁前一直在世,那對於這些財務黛玉不用操一點心,但林如海病重,這麼多財務問題只黛玉這個小姑娘是完全處理不了的。

誰知這年冬底,林如海的書信寄來,卻為身染重疾,寫書特來接林黛玉回去.賈母聽了,未免又加憂悶,只得忙忙的打點黛玉起身.寶玉大不自在,爭奈父女之情,也不好攔勸.於是賈母定要賈璉送他去,仍叫帶回來.

賈母定要賈璉送黛玉回家這個就有深意了。賈璉隨著黛玉回家不是簡單的保護黛玉安全,而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如果單純只是回家的話,幾個老婆子就可以了,如當年接黛玉入府的人配置即可。

但是這次涉及林如海的後事以及財產的分割,所以賈母才派她最信得過的賈璉陪著黛玉回家。

這筆錢黛玉應該是帶回來了,不然在寶玉燙傷臉大家一起去看望他的時候,王熙鳳也不會開玩笑說,寶黛不僅模樣、才情和傢俬都極為相配,王熙鳳可以這樣說便是她已經知道黛玉獲得了那邊財富。

第三,賈府到底貪了黛玉多少錢

黛玉帶回賈府的財富應該包括林如海的遺產和賈敏的嫁妝,根據上述統計可知這筆財富足可值得二百萬兩往上加。

根據後文可知賈府一直在撫養黛玉,那麼這些遺產林如海只能夠託賈府代為管理,最有可能的人就是賈母,賈政不留心這些事務交與他不方便。

賈母一直認定黛玉和寶玉是天生一對,因此在賈府有危機需要用到錢財的時候,便先將黛玉的錢挪用了。

王熙鳳對此也有過交代:“我也慮到這裡,倒也夠了;寶玉和林妹妹他兩個一娶一嫁,可以使不著官中的錢、老太太自有體己拿出來。”

寶玉和黛玉是直接成婚,不必嚮往嫁娶,而且他們的婚事花費自有賈母做主,所以賈府很可能提前動用了黛玉的財富。

黛玉日常開銷皆來自賈府,賈敏的嫁妝是為黛玉留著的,那麼賈府貪汙的很可能就是那二百萬兩。


少讀紅樓


冷子興演說榮國府時就開始衰了,建大觀園哪來的錢?賈璉去了大半年處置啥?中途派人回來就為了請安和取幾件棉衣服,路費都比衣服錢多多?回來的人和賈母及王熙鳳商量了(⊙o⊙)啥?賈璉南下王熙鳳還那麼高興?賈璉處理完回來,王熙鳳更異常表現。薛寶釵推薦窮林黛玉每天吃燕窩,薛寶釵傻?賈母開始只認林和寶玉的婚姻,後來為什麼變了,變化的時間節點發生了什麼事件?賈芸的舅舅對比一下賈璉?(具體不分析了,見書中)

種種跡象表明 貪是貪了,揮霍完了,就不認帳了,林黛玉死了,有益於所有的參與者,林黛玉的死,冤枉,悲慘,屈辱,遠遠超過晴雯的死,是最可憐的那種死。罪魁禍首就是賈母,看起來一個自始至終最完美的人,也是自始至終最惡的一個人,符合作者兩峙對壘的創作思想。

手機打字不容易,謝謝各位。


正東偏北


在網上看到駁林黛玉家產被賈府貪汙一說:

現在一直流傳一種說法,即林黛玉家是百萬富豪,並且林如海死後家財被賈府侵吞了。這種說法的依據呢是根據紅樓夢第七十三回中賈璉說的一段話“賈璉道:“昨兒周太監來,張口一千兩。我略應慢了些,他就不自在。將來得罪人之處不少。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按照字面上的理解,就是賈府曾經發過這樣一筆財。基本上認為賈府侵吞林家的財產,這一段句話都會被作為有利的證據,並且證明林黛玉家特別有錢?那麼真實的情況是這麼回事嗎?

先看一下林家的情況,林如海;文本說的很詳細,但是巡鹽御史是個什麼官?巡鹽御史是封建社會的一種官職,都察院監察御史奉命出巡鹽務時即稱為巡鹽御史,《清史稿》卷一百十五記載:巡鹽御史,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各一人。揚州鹽商之富是天下聞名的,巡鹽御史是管理鹽務的官員,鹽商能否賺到錢全都得仰仗巡鹽御史。林如海被欽點出任巡鹽御史,這是個既有實權又有油水的重職。但是巡鹽御史這樣非常重要的差事,皇帝不會輕易讓別人做的,一般只有兩類人可以勝任,一是皇帝的親信,二是大臣中清譽較高的官員。例如曹寅給康熙皇帝所上《奏謝欽點巡鹽並請陛見折》:江寧織造、郎中臣曹寅謹奏:去年奉旨著與李煦輪管鹽務,今鹽政雖系稅差,但上關國計,下濟民生,積年以來委曲情弊,難逃皇上洞鑑。所以皇帝對鹽務十分關注,清朝收入的四分之一都來自鹽務。哪個皇帝上臺後都不會掉以輕心。

清朝乾隆年間發生過一起震動朝野的揚州鹽引案,乾隆三十三年,新任巡鹽御史尤撥世發現衙門中有私藏的十幾萬兩小金庫,感到事關重大,不敢私自動用,便奏明朝廷。乾隆皇帝大怒,下令徹查,查出鹽商以及兩淮官員偷稅漏稅達一千多萬兩;查出前任兩淮巡鹽使盧見曾令商人辦買古玩,未給價銀一萬六千餘兩。抄原任兩淮鹽政高恆家產時抄出銀兩數十萬。這盧見曾是康熙六十年進士。歷官洪雅知縣、灤州知州、永平知府、長蘆、兩淮鹽運使。乾隆三十三年,兩淮鹽引案發,因收受鹽商價值萬餘之古玩,被拘繫,病死揚州獄中。而高恆是滿洲鑲黃旗人,大學士高斌之子,慧賢皇貴妃之弟。由上可以得知,林如海即便是巡鹽御史也不可能貪汙二三百萬兩,且不說他為官清廉,單從他的地位及勢力他也不敢。同樣是兩淮鹽運使的盧見曾只因貪汙了鹽商的古董一萬六千餘兩,便被抄家治死;那高恆乃皇貴妃之弟,官居授上駟院卿正三品,仍領兩淮鹽政。被抄家也不過幾十萬兩。清朝皇子一年的俸祿也不過一萬兩有餘。林如海即便膽大包天,沒有權勢也貪汙不了這麼多,那兩江總督、地方知府、朝廷密探、朝中王公大臣多少雙眼睛在盯著兩淮鹽務,況且對皇帝來說,兩淮鹽務為天下之本,豈可任人為之。那盧見曾一生不僅勤於吏治,“有吏才”,“所至皆有殊績”,是個典型的循吏,而且愛才好士,擅長詩文,“主東南文壇,一時稱為海內宗匠”,他之所以被任命兩淮鹽運使是個人名聲較好,才會委以重任。而高恆則是貴妃之弟,說白了是乾隆的親信。所以管理鹽務的官只有兩種人會被皇帝任命,一種是清官,一種是親信。

回到紅樓夢中林如海能得到巡鹽御史這個官職,若說是皇帝親信則不大可能,唯有一點就是他是個清官,在官場名聲很好。即便林如海中飽私囊,勾結鹽商,也貪汙不了百萬兩銀子。第二,從賈敏對林黛玉說的話中可以得知,林家跟賈府相比是很寒酸的。文本寫道從黛玉的想法中就可以得知,自己家跟賈府沒的比,賈府的三等奴才都已經不凡了,何況主子呢?

有人說林家也是襲過列侯的,我來告訴你不是所有世襲的官都是那麼有錢的。文本中賈珍對尤氏說:賈珍說的話其中“世襲的窮官”可見林家就屬於世襲的窮官,而且到了林如海這一代連世襲也沒有了,只能靠科舉做官。可你看賈府是怎麼做官的,賈赦在評價賈環的詩,說:“這詩據我看甚是有骨氣。想來咱們這樣人家,原不比那起寒酸,定要‘雪窗熒火’,一日蟾宮折桂,方得揚眉吐氣。咱們的子弟都原該讀些書,不過比別人略明白些,可以做得官時,就跑不了一個官的。何必多費了工夫,反弄出書呆子來。所以我愛他這詩,竟不失咱們侯門的氣概。”賈赦說的多輕鬆“可以做得官時,就跑不了一個官的。”意思很簡單,年齡一大,花錢就買個官。賈璉花錢買的同知,賈蓉花錢買的龍禁尉。但是你不要以為花錢就可以買到官,賈珍給賈蓉買官時,那太監戴權說:“如今三百員龍禁尉短了兩員,昨兒襄陽侯的兄弟老三來求我,現拿了一千五百兩銀子,送到我家裡。你知道,咱們都是老相與,不拘怎麼樣,看著他爺爺的分上,胡亂應了。還剩了一個缺,誰知永興節度使馮胖子來求,要與他孩子蠲,我就沒工夫應他。既是咱們的孩子要蠲,快寫個履歷來。”這官職有錢沒人也是買不到的,從此處可見賈府的權勢。其實賈政也是這般心思,只不過沒賈赦那麼狂罷了,文本上寫道:“近見寶玉雖不讀書,竟頗能解此,細評起來,也還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就思及祖宗們各各亦皆如此,雖有深精舉業的,也不曾發跡過一個,看來此亦賈門之數。況母親溺愛,遂也不強以舉業逼他了。”這一句話中有一句特別有意思“就思及祖宗們各各亦皆如此,雖有深精舉業的,也不曾發跡過一個”說成白話就是賈府中人沒有一個是靠科舉當官的,賈政之所以想讓寶玉通過科舉當官,不過是名聲好聽

從各處分析,林家跟賈府根本就不在一個級別上。況且林如海病重時,黛玉便回去照料了。家中若真有財產,就這一個女兒,豈能不囑咐的。便算賈璉貪汙,也只能是個零頭,在文本中林黛玉對寶釵說:“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的姑娘一樣。”可見黛玉並沒有帶著林家的錢來。那麼林如海死後,林家有多少財產呢?從秦鍾死時得知,家裡還留有父親三四千兩銀子。那秦業不過是個小官,故而林如海便算沒那麼死板,不像明朝海瑞那樣絕世清官,他最多給黛玉留的銀子也不過幾千兩而已,但是林如海的喪葬費用即便減省也不是幾百兩銀子可以打發的。除了喪葬花費外,若真還有一點財產也會帶回賈府也是交給賈母收藏的,但是不能說賈母貪汙,因為也沒多少錢,頂多是代為管理。從另一點也可以看出林家沒什麼財產,黛玉在父親完葬後回到賈府送給諸釵的禮物,不過是紙筆等物,並無些貴重東西。寶釵將薛蟠帶來的禮物分送諸人都比黛玉的好,可見黛玉家真的很尋常,或者說林如海真的是清官。且探花出身,愛好詩書。故而黛玉送給諸釵紙筆也恰合身份。若林家真的有錢,難道黛玉不想送些好東西給自己裝裝臉面?

最後再講一下賈璉的說的話“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紅樓夢在成書之時,版本眾多,我手頭的版本就不是這個,而是“這會子再發個三二萬銀子財就好了。”從文本上下結合,說三二百萬如同白日做夢,賈府從第一代開始估計也沒有這麼多錢,相對來說三二萬銀子還是比較靠譜的。康熙末年國庫存銀不過七八百萬兩,你一個侯門就能拿出幾百萬兩銀子這簡直就是天大的笑話。整個清朝除了和珅以外,貪汙一百萬兩的大臣都屈指可數,何況和珅不主要靠貪汙,很大一筆錢是他自己經商賺的。故而說林黛玉家財百萬,被賈府貪汙,太過於胡說八道了。


吳先生的李小姐


賈府貪了林黛玉多少錢這個問題,其實都不是個問題,因為林黛玉還沒出嫁就死了,林黛玉的錢必然全部歸了賈府。至於是賈璉在料理林如海喪事時就已經貪了些林家的錢,還是黛玉死後錢直接歸賈府了,其實沒多大分別。林黛玉對寶釵說:“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的姑娘一樣。”說明林黛玉在賈府是領錢過日子,不管理自己的錢,或者她的錢託管在賈母那裡,等出嫁之時做嫁妝,但她一死,錢必然全部歸賈府了。

首先,林黛玉家有沒有很多錢被貪?我認為林黛玉家並不是有錢人家,肯定有人反駁,認為林如海的家族算是南方豪強,而且巡鹽御史這個職位一向油水很多。第一,官有清官有貪官,林如海被欽點出任巡鹽御史,這是個既有實權又有油水的重職。但是巡鹽御史這樣非常重要的差事,皇帝不會輕易讓別人做的,一般不是皇帝的親信,就是大臣中清廉的官員,林如海自然是屬於後者。第二,林家曾襲過列侯,今到如海業經五世,林家曾是鐘鼎之家,但也不會經五世而不衰。書裡就曾描述林黛玉常聽得母親說過,她外祖母家與別家不同。她近日所見的這幾個三等僕婦,已是不凡了,何況今至其家。因此步步留心,時時在意,不肯輕易多說一句話,多行一步路,生恐被人恥笑了她去。由此可見林家的排場是無法跟賈府相比的。而且林黛玉去賈府帶的一個媽媽極老、一個雪雁又極小,哪裡像是有錢人家的樣子?第三,黛玉在父親完葬後回到賈府送給諸釵的禮物,不過是紙筆等物,沒有任何貴重東西。原文第二十六回,寶玉院裡的小丫頭佳蕙跟小紅聊天說:“我好造化!才剛在院子裡洗東西,寶玉叫往林姑娘那裡送茶葉,花大姐姐交給我送去。可巧老太太那裡給林姑娘送錢來,正分給他們的丫頭們呢。見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兩把給我,也不知多少,你替我收著。” 說明黛玉是個大方人,如果家裡萬貫家財,回來怎麼也會帶點貴重禮物。當然,林如海當了這麼多年的肥缺,不貪也不會是個窮官,但從書中看也沒有太多的錢留給黛玉。

其次,賈璉敢不敢貪?林家錢在哪裡?賈璉怎麼貪,貪了林黛玉能不知道?貪了回去怎麼向賈母交代?第一,林如海病重時,黛玉便回去照料了。林如海自知自己不行了,就這一個女兒,怎麼可能不跟女兒交代身後事情,賈璉再油鍋裡的撈出來花,也只能在處置資產時賺個零頭的差價,不可能大額傾吞。第二,畢竟賈璉是受賈母和父親叔叔所託辦理林如海喪事,處理情況回去自然也是要和賈母一一交代的,這是賈母唯一疼愛的女兒家產,賈璉即使有心全部侵吞,賈母能樂意麼?別說這裡面還有當年她在賈府鼎盛時期給女兒賈敏的嫁妝。最後,林黛玉作為一個姑娘家不親自管理錢財的,那麼林家的錢一定是在賈母那裡託管著,賈母不可能把自己親女兒留下來賈敏的嫁妝體己和林家的財產交給起他人,一定是自己收管著都單等黛玉出嫁作為嫁妝。

再次,賈府能貪多少?我認為林家沒幾個錢能讓賈府貪到。在第五十五回王熙鳳與平兒躲在自家屋裡說體己話,透露個細節:“寶玉和林妹妹他兩個一娶一嫁,可以使不著官中的錢,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來。”這說明林黛玉出嫁的費用還得賈母自己出,更加證明林如海沒有留下多少錢給黛玉。而賈母自是不會貪林家的錢,她自己是相當有錢的,鳳姐說賈母:“金的、銀的、圓的、扁的,壓塌了箱子底”;賈璉找鴛鴦借當賈母的金銀財寶時說道:“好姐姐,再坐一坐,兄弟還有事相求。姐姐擔個不是,暫且把老太太查不著的金銀傢伙偷著搬運出一箱子來,暫押千數兩銀子支騰過去。”說明林家沒留幾個錢給黛玉。

最後,紅樓夢全書中並沒有交代林家有多少財產,更沒有表明賈府貪了林家財產,只是第七十二回賈府已經左支右絀,財政困難,賈璉由不得嘆息道:“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按照字面上的理解,就是賈府曾經發過這樣一筆財。但這筆財絕對不是在林家發起來的。


行走在加拿大的文青


這筆錢的去路很簡單,被賈家拿走了,拿去修建了大觀園。清朝時的法律,如果後代有兒子,則遺產由兒子繼承,沒有兒子有女兒時,女兒繼承一半。林如海病危時,是賈璉陪著黛玉去料理喪事。而且賈府雖然表面上烈火烹油,繁華似錦,其實早已外強中乾,更何況迎接娘娘,需要海水似的花銀子,修建大觀園的錢從何而來?唯一的解釋只能是動用了林家的財產。

作為賈母萬分疼愛的外孫女,賈璉王熙鳳這麼做必須要得到老太太賈母的首肯。顯然賈母是允了的,而賈家何時還這筆錢,如何還 賈母也是設計好了的。那就是讓林黛玉嫁給自己的心肝寶貝賈寶玉,林家的財產作為嫁妝給賈家。

林黛玉如此聰明的女孩,當然知道自己外祖母的心思。她也不說破,也不追究自家財產的下落,只等著賈母說出來。也就是說,林黛玉不僅僅只是用心愛寶玉,她是用自己的身家性命和全部財產全部奉獻給寶玉了啊!

從一開始,寶二奶奶的爭執就分為兩派,賈母和王熙鳳是支持黛玉的,賈貴妃王夫人薛姨媽是支持寶釵的。爭奈有皇家之命,黛玉一腔心事俱付與東逝水。

滿紙荒唐言,一把心酸淚!




琅琊笑笑生


在網上看到駁林黛玉產業被賈府貪汙一說:
但是巡鹽御史如許非常緊張的差事,天子不會輕易讓別人做的,一樣平常只有兩類人可以勝任,一是天子的知己,二是大臣中清譽較高的官員。比方曹寅給康熙天子所上《奏謝欽點巡鹽並請陛見折》:江寧織造、郎中臣曹寅謹奏:客歲奉旨著與李煦輪管鹽務,今鹽政雖系稅差,但上關國計,下濟民生,積年以來委曲情弊,難逃皇上洞鑑。以是天子對鹽務非常存眷,清朝收入的四分之一都來自鹽務。哪個天子上臺後都不會掉以輕心。
回到紅樓夢中林如海能得到巡鹽御史這個官職,若說是天子知己則不大大概,唯有一點就是他是個清官,在政界名聲很好。即便林如海中飽私囊,勾通鹽商,也貪汙不了百萬兩銀子。第二,從賈敏對林黛玉說的話中可以得知,林家跟賈府相比是很寒酸的。文本寫道從黛玉的想法中就可以得知,本身家跟賈府沒的比,賈府的三等跟班都已經特別了,何況主子呢?
有人說林家也是襲過列侯的,我來報告你不是全部世襲的官都是那麼有錢的。文本中賈珍對尤氏說:
從各處闡發,林家跟賈府底子就不在一個級別上。何況林如海病重時,黛玉便歸去照料了。家中若真有財產,就這一個女兒,豈能不囑咐的。便算賈璉貪汙,也只能是個零頭,在文本中林黛玉對寶釵說:“我是一無全部,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的女人一樣。”可見黛玉並沒有帶著林家的錢來。那麼林如海s後,林家有多少財產呢?從秦鍾s時得知,家裡還留有父親三四千兩銀子。
末了再講一下賈璉的說的話“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紅樓夢在成書之時,版本浩繁,我手頭的版本就不是這個,而是“這會子再發個三二萬銀子財就好了。”從文本上下連合,說三二百萬如同白r做夢,賈府從第一代開始預計也沒有這麼多錢,相對來說三二萬銀子還是比力靠譜的。康熙末年國庫存銀不外七八百萬兩,你一個侯門就能拿出幾百萬兩銀子這簡直就是天大的笑話。

不會飛的鳥


嚴格的說賈府並沒有貪林黛玉的錢,林黛玉進賈府時年齡還小,那裡有經濟來源,林黛玉她父親林如海去世時留下了大量的家產,可以說賈璉陪林黛玉回家料理完了林如海的後事並遷散了林家的其它人員後。除了林黛玉林家已沒有其它後人了,餘下的錢財應歸林黛玉繼承,只是林黛玉那時候還小,所以林家這些家產嶄時由賈府接管,屬於林黛玉的專款專用。只不過緊跟著就有元春省親這件關呼家族利益的大事,修建大觀園時等於預先把林家的錢財使用了,由於後來賈府的破敗,這筆錢財也還不上了。也不好給林黛玉說你家原來有些家產存在賈府,都花的差不多了。等林黛玉長大了。賈府上下沒一個人給林黛玉提起這件事,林黛玉也沒辦法去問。書中寫了,後來從賈璉口中透露出曾經發過三二百萬兩的財,翻遍全書,賈府就發了這一次財。這應該就是林家的錢財,也就是她父親林如海留給林黛玉的錢。


Accu


關於賈府侵吞林家財產的事,曹雪芹通過另外一個人的遭遇,進行了幾乎是明說的提示。

這個人就是賈芸。

賈芸是賈府的支派子孫。由於不是嫡派,沒有資格住在賈府,只能在外面單獨立戶,日子過得很艱難。

為了生活,賈芸只好去巴結王熙鳳,希望從鳳姐那裡謀個差事,掙點銀子養家。

巴結王熙鳳需要送禮,他又沒錢,怎麼辦呢?他想到舅舅在開香料鋪,就決定去賒點冰片麝香之類的。

可是舅舅一聽,不僅不賒給他,反而把他指責一通,說他很不知好歹,也到底立個主意,賺幾個錢,弄得穿是穿的,吃是吃的。

聽舅舅這麼說,賈芸進行了反擊。他說:“舅舅說的到乾淨。我父親沒的時候,我年紀又小,不知事。後來聽見母親說,都還虧舅舅們在我們家去做主意,料理的喪事。難道舅舅就不知道的?還是有一畝地、兩間房子?如今在我手裡花了不成?”

這番話,包含著重要信息:賈芸幼年喪父,是舅舅家幫著料理喪事;家裡本來有財產的;這些財產,現在沒在我手裡。

這些情況,和林黛玉的情形是不是驚人的相似?

林黛玉也是年幼喪父,也是舅舅家幫著料理喪事,而財產一事,曹雪芹不好明寫。

所以,他通過賈芸的話告訴讀者:林黛玉的財產,正是被舅舅家侵吞了。

我們看,紅樓夢裡的舅舅,都不是啥好人。

賈芸的舅舅,叫卜世仁,那就“不是人”。

最後把巧姐賣到窯子裡的,其中就有她“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這裡也再次提醒:舅舅愛銀錢、忘骨肉。

你可搜索微信公號“老丘三看(Laoqiusankan)”,查閱《林黛玉初進賈府,兩位舅舅為何避而不見》,瞭解舅舅對林黛玉的真實態度。


老丘三看



感謝手機用戶6667377790之邀請,今天我們共同討論一下你讓我回答的問題。

我們先解析林如海的家庭人員:

林如海:林家五世列侯,至林如海輩而家庭成員凋零而斬。生前糸賈母的女婿,探花出身,任蘭臺寺大夫、巡鹽御史等職。於黛玉九歲時去世。


賈敏:榮國公孫女,賈母之女,黛玉之母,在黛玉六歲時病亡。

曹雪芹在《紅樓夢》一書中,對黛玉父母並無詳細的交待。以至引發天下眾多“紅學”迷的“關於林妹妹雄厚的遺產哪去了”之爭議。

曹雪芹此舉為作品中的伏筆,讓世人去評說。一人一紅樓,百人百紅樓。

那麼,林妹妹到底有沒有遺產,賈府貪了嗎?我認為:應該沒有,請看理由:

第1、賈敏死後第3年林如海病亡,在這三年內林如海沒有再續妻,從這點可以看出林是一個對人生十分負責的人,因為黛玉還小,怕對其成長不利或因家中無財而無奈。不是嗎?古人言:人"窮不過三代,富也不過三代″。“一朝為官,十代子孫相扶”。



第2、林如海雖然官至蘭臺寺大夫、巡鹽御史,但書上寫才上任,縱觀其做人之品質,窮而清潔而為國家工作。最後得病而死。

如果家中十分有錢,林妹妹頭腦學富詩詞,難道不知道嗎?

“紅學"愛好者們,林妹妹有遺產嗎?賈府貪了林妹妹錢了嗎?


一片紅與紅樓夢


林黛玉的父親有地位沒有錢。且看林黛玉去賈府時帶的兩個服侍的人,一個奶媽極老,還有個丫鬟雪雁又太小,賈母覺得她們都不得力,所以把紫娟給了黛玉當首席丫鬟。如果林父有錢,肯定會給唯一的女兒物色得力助手扶持她的,沒有的話只能說明他家財力有限。

林黛玉本人有錢。她的錢有兩個來源:一是母親賈敏的嫁妝。賈敏出嫁,賈府正是鼎盛時,她作為金尊玉貴的嫡出大小姐出嫁,肯定帶了不少嫁妝。這些嫁妝是賈敏的私人財物,林家不能動用,林黛玉作為她的唯一繼承人全盤繼承了這筆財產。二是賈母的賜予。賈母是個心慈的人。對劉姥姥那樣的外人尚且憐惜,李紈因為是寡婦,受到她的格外關照。黛玉是她心愛的外孫女,明裡暗裡當然不會少貼補。為此黛玉應該也聽了不少來自賈府眾人的風言風語。
至於賈府有沒有吞林黛玉的財產,我覺得沒有。林如海家沒有什麼錢可貪。而林黛玉自己的錢,賈母肯定盯著呢,不可能讓別人貪了去。再說,賈府派去主持林如海喪事的賈鏈人品正直,不是一個巧取豪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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