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全部歸還募集資金的公告

昇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9月25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6,4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暫時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會批准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和保薦機構均對此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47。經前述批准後,公司實際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為6,400萬元。

2018年12月4日,公司將上述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中的人民幣1,450萬元提前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於提前歸還部分募集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54。

2018年12月6日,公司再次將上述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中的人民幣4,950萬元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截至2018年12月6日,公司已按照相關規定完成上述募集資金6,400萬元的歸還工作。同時,公司已將上述募集資金的歸還情況通知了公司的保薦機構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薦代表人。

特此公告。

昇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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