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結婚了,女朋友有房非全款,想在她的房子上加名字,她不肯怎麼辦?

清羽飛簫


當今社會不建議結婚,不管男女每個人都靠自己的努力,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男生不必因為彩禮錢焦頭爛額,不必擔心女方是圖他錢圖他房子,想要孩子可以找代孕。女方不結婚,就不會有依賴感,至始至終都知道自己去努力過好生活。想要孩子,可以去醫院精子庫挑選一個,生下的孩子也完完全全屬於女方自己,那些因為生孩子導致的身材走形,工作受限之類的問題也都不會有抱怨,也沒有“老公”可以去抱怨。挺好的。(有人說那人類的延續怎麼辦,。人口慢慢縮減不是因為疾病戰爭災難,我覺得不是一件不好的事,跳出人類的身份,其實人類真的是地球上最殘忍的生物了。)


三顧年華


這種女人不能要



匆匆墨客


居然法盲這麼多,令人髮指。雖然一邊倒的指責男生,但是從法律角度上講,無論加不加名字。男方便宜都佔定了。我從下面幾個角度闡述:

1,此房女方婚前非全款購買。可以得出女方目前還在還貸的結論。所以結婚以後還必須還款。好,那麼,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婚後收入屬於共同財產,那麼婚後還款不管是你還她還,都有你的一半。

2.男方是隱形共有產權人。因為婚前非全款購買,婚後繼續還貸,因此房管局會認定此房有隱形共有人。無論房產證有沒有你名字,此房如需交易、處置,贈送,都必須獲得男方的書面同意。

3.離婚的產權分割。因為存在共同還貸部分,所以離婚時此房不能算為女方財產,應按照還款佔原房總價,的比例,乘以房子現值來計算。舉個例子,你們只結婚一個月就離婚了,這個月房貸還了的3000塊,男方拿回的可不是1500,而是包含房價增值部分,如果買房的時候房價是5000元,現在是30000元,那麼,男方應拿到的賠償是1500元乘以6=9000元,即便結婚一個月3000房貸是女方去還的,也必須給男方賠9000元女方才能重新獨立獲得房子的所有權


聚盛生老鋪


看到這個問題,我心裡都驚呆了,這個男的要不要臉就不討論了。

我想說的是,現在女孩子都立志要自己買房了,男孩子居然已經上升到要分房了這個行列當中了,可怕呀,真可怕呀。



我先說一個真實的例子吧。有一對男女生談戀愛。

然後那個男孩子他要買房。於是他就找女生商量說:以後要婚後一起還房貸什麼的。

女孩子還沒嫁給他,只是男女朋友關係。那個女生就直接告訴那個男生說:你買房是你的。我也不會要求你加我名字什麼的,你也不用加,你買的房子是你自己的。但是房貸你需要自己還,我也不會幫你還房貸。

我什麼都不要你的,你只需要給我愛就好了。



女生開始袒露自己的想法:然後你買房子買你自己的,我是想要以後自己要買房子的,我買房子,我自己還房貸。

就算以後離婚了,我們也分得更清楚一些,不要有什麼糾葛之類的。

如果說我嫁給你的時候我還沒有買房。那我以後會努力買的,如果買不起的話,以後我們的感情要是走不下去了,我也會不要你什麼東西,我會直接乾脆的走人。



其實啊,這是個真實的例子,不過也反映了什麼呢?現在的女孩子都很獨立,越來越獨立了,這不是小部分而是大部分。

不過也是有那些找男朋友要房要車要彩禮的。確實是有沒錯,不過據我現在知道的大部分女生都是有這種非常強的獨立意識的。

女孩子已經不需要靠男生什麼了,就是你想想啊,就算沒有男孩子,女孩子自己也能生孩子,對吧。



我覺得男女經濟平等比較好,像題目問的這個男的,我建議想想怎麼勸女生分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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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磚家的後院


額,剛剛看到這個題目,我以為我看錯了,連續看了三遍我確信我沒有看錯。你問這個問題,不覺得丟人嗎?

你一個四肢健全的男人沒房,還想辦法弄女人的房?悅悅好想認識一下你的女朋友,告訴她,三種男人堅決不能嫁,很抱歉,你就在其中。

也許有人問我,哪三種男人嫁不得?那麼我就斗膽告訴你:

第一,打女人的男人要不得!

第二:花女人錢的男人!

第三:不孝敬父母的男人!

而你,一心只想著在女友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而不是想著如何努力掙錢買房子,一看你就沒有上進心。

我現在不妨告訴你,就算你們結婚了,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了,到最後依舊沒有你的份,因為這屬於婚前財產,而不是婚後財產,就算你們離婚了,房子依舊沒有你的份,你就死心了吧。






悅無塵


兄弟,你這是高級黑啊!差點沒看出來。四十米的大刀差點沒收住。

這位兄弟的做法,像極了某些女人的風格。突然覺得俞敏洪說的一點也沒錯。

結婚的房子大部分都是男方出,我說的是大部分,不是全部。女人很少有買房的,富豪請繞道。我們說的大部分普通人,男方要有車有房,才能結婚,這是現狀。這也是對男方能力的一種肯定,先不做過多的討論。

這個問題表面上看,說的是女方買房,男方要求加名,事實上,是在表述對社會的看法。

那些回答問題的人,或者評論的人,請記住你們此刻的話,別自己打臉,會很痛的。

男兒當自強!


上官諾辰


我覺得這個男人有點不要臉,我還第一次看見一個大男人上女人那要安全感呢?你自己沒有房子也就夠了,居然還有臉惦記女朋友的房子加名,這臉皮厚到天上去了。

我們現在思考的問題是,怎樣幫助他的女朋友保住房子,俗話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所以我以下說的,就是幫助女方的。

1、結婚前,房子要全款,房子完全變成個人財產,如果婚後還貸,即使全是你自己的錢,那麼也有男方份額,因為工資也算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第一,一定要全款,不要給男方房子的份額。

2、如果是個人財產的房子,就跟男方沒關係,但是有一種情況除外,男方可以分走三分之一,那就是當房子成為遺產的時候,所以,在房子成為遺產之前,就要做好遺囑,因為房子是個人財產,所以有權遺囑處分房子,遺囑就是房子,給你父母,因為是父母給買的房子。

3、為什麼要這樣做?可以以此調動女婿贍養岳父母的義務,如果女婿贍養岳父母,那麼他也有權分得老人的遺產,這樣,老人的贍養問題也解決了。

至於怎麼做?我只能幫你到這了。


韓東言


實話說,我被你的想法雷的體無完膚,

結婚,男方不買房就算了,

竟然還想在女方的房產證上加自己名?

不知道出新婚姻法了嗎?

別人婚前出錢買的房子,就算把你的名字加進去,

也是白搭,離婚你啥也分不到,

我要是遇到這樣子的人,

這婚肯定結不成,在婚前就這麼算計,

婚後還不得上天啊?

哥們,送你一句話,不作死就不會死!

你沒房女方願意嫁給你,

估計她是覺得找到真愛了,

不是因為這種事再傷別人心了,

如果不能給對方很好的物質享受,

那至少也不要給對方添堵!

希望你且行且珍惜!





柒月不憂傷


兄弟,趕緊先把結婚證領了吧!結了婚你就已經賺了。

1.你只要領了結婚證,這房子就已經隱形的加上了你的名字。因為是非全款買的房,你們婚後需要你們還房貸。這剩餘部分的貸款額裡就已經加了你名字了。你說你賺了沒?

2.只要你領了結婚證,哪怕婚後只還了1個月貸款,還是你女朋友自己還的,你不出一分錢,你也可以拿到1個月貸款額的裡一半的錢。這可是最低值了哦!具體算法可不是交6000分3000這麼簡單,而是要和房子的購入價與現價折算後,該是多少分多少。(具體你查查相關資料,詳細瞭解)。你說你賺了沒?

3.只要你領了結婚證,你再提這個問題是不是更合理了呢?當然我不建議你就這麼提,那樣連我都想罵你,搞不好你立馬就又回到單身了!你說你虧不虧?

最後我作為旁觀者給你提點建議,如果你是擔心自己作為男人,心裡有負擔而加名字的話,最好是拿出首付的一半的錢給你女朋友,然後再提加名字的事。這樣是不合乎常理點了?還可以自己再買一套房子,你不住女朋友的房子。你不住她的房子,是不是心裡舒服點了呢?那女朋友套房子不住可以租出去。一起賺房租,房貸是不是還變少了。這樣我覺得你朋友不但會同意,而且你在她心裡會變得高大些了呢!

可是如果你不想付錢,只想我們結婚了,就要一起還房貸了,所以就必須加我名字的話?我勸你還是慎重為好!當今社會女人這樣,好像大家已經習以為常,甚至大部分人都當成理所應當了!妥協的比較多,有些因為不妥協都可能已經離婚好幾次了!可男人不行,男人這樣的要求會被恥笑,會被罵吃軟飯,入贅,窩囊廢等等不堪的詞。所以,還是先領結婚證吧!

希望我說的對你有幫助!

不知答友們有什麼不同觀點?





我麼不散


頭條上看到很多女人說中國的社會制度對女性不公平,中國男人不靠譜,結婚沒保障。因此要求結婚時房產證加女方名字!在我看來若是男方貸款買的房,因涉及婚後共同還貸問題,必須加女方名字;但若是男方全款買的,女方還要求加名字,說實話有點動機不純!

回到這個問題上,女方付首付買房,男方要求加名字其實也並不過分吧!付個首付買房男的買不起嗎?那怕他找親戚借錢,也能湊首付。其次即使加上男方名字,離婚後男方是分不到房的吧!頂多把還貸款部分對半開給男方房產證上註明各自所屬份額!或者根據哪方犯錯導致婚姻破裂,進行4,6或者3,7分!婚前把什麼都講開了,坦坦蕩蕩的去進入婚姻不好嗎?

今天的房產價值是一筆可觀的財富,誰都不想離婚後淨身出戶!所以,男的做法也並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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