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新《標點符號用法》

新《標點符號用法》 應注意的地方

標準解讀:新《標點符號用法》





王老師:

2011年12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了新的《標點符號用法》。這個標準2012年6月1日起實施。請您說說學習這個新標準有什麼值得注意的地方。謝謝。

北京 何晴



2011年12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了新的《標點符號用法》。讓我們來看看,新的標準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標準解讀:新《標點符號用法》



1

反問句末尾一般用問號

反問句如果語氣強烈,可用歎號,也可以問號、歎號連用,這時語氣顯得更強烈些。例如:

(1)有這麼辦事的嗎?

(2)有這麼辦事的嗎!

(3)有這麼辦事的嗎?!

也有人主張反問語氣委婉時,反問句可用句號。不過最好不採用這種方法。因為使用句號時,反問句在形式上就跟陳述句相同了,不易辨認出反問語氣。應當注意,問號跟歎號連用時,僅佔一個字的位置。

2

注意正確使用序次語

常見的序次語是“第一,第二,第三”等。應當注意“首先,其次,再次,最後”不宜跟“第一,第二……”混用。例如,不宜說“首先……,其次……,第三……”。

另外,新標準規定序次語的順序是:

一、……

(一)……

1.……

(1)……

①/a.……

這五個層次要按照上述順序來寫。如果認為敘述的問題較小,可以直接出現後面的序次語。也就是說,可以缺少某個層次的序次語,直接出現更小層次的序次語。例如在“一”後,可以根據需要出現“1”。但是序次語的層次不能逆向出現。例如不能在“1”後出現“(一)”。

3

並列的引號、書名號之間通常不用頓號

例如:

(4)這篇文章中的“胸有成竹”“削足適履”“養癰遺患”等幾個成語使用得很準確。

(5)他中學就讀過《論語》《孟子》《古文觀止》裡的部分文章。

如果最後兩項之間有“和”時則前面宜使用頓號。例如:

(6)這篇文章中的“胸有成竹”、“削足適履”和“養癰遺患”等幾個成語用得很準確。

(7)他中學就讀過《論語》、《孟子》和《古文觀止》裡的部分文章。

這樣做的好處是,能一目瞭然看出幾項之間是並列關係,而不會將“和”前的幾項看成一個成分。

4

用表示月、日的數字來指稱事件、節日、紀念日時,不論事件、節日、紀念日的知名度如何,一律加引號,且在一、十一、十二這3個月份後加間隔號,其他月份不加。

例如:

(8)“一·二八事變”1932年發生於上海。

(9)“五一”“五四”我都去了天安門廣場。

(10)“一二·九運動”發生於1935年的北平。

如果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則月、日間一律要加間隔號,且間隔號應為半角字符。

例如:

(11)“5·1”“5·4”我都去了天安門廣場。

(12)“1·28事變”1932年發生於上海。

之所以不論知名度高低一律加引號,是因為人們對節日、紀念日知名度高低的看法往往有主觀性,容易造成同一月、日簡稱,有人加引號有人不加引號的情況。

5

提示語後用分號顯示出並列的幾種情況時,提示語後宜用冒號

例如:

(13)你的選擇只能是:要麼撤退,主動辭職;要麼前進,志在必得。

(14)專家委員會對這一問題,有三種意見:一種認為她的聲音很不穩定,很難造就;另一種認為,可以讓他再試一次;還有一種意見認為只是沒發揮好,很有潛力,應當錄取。

在(13)的“只能是”後面和(14)的“有三種意見”後面,都宜使用冒號。如果使用逗號,不僅提示語沒有凸顯出來,而且人們容易把提示語誤解為第一個分號前面的成分。如(13)的“只能是”後面若用逗號,容易將“你的選擇只能是,要麼撤退,主動辭職”誤解為跟分號後的“要麼前進,志在必得”並列的成分。

6

省略號單獨居於一行時,應當連用兩個

例如:

(15)人們走進森林,在狹窄的小路上前進。

…………

兩個省略號連用,就能很清晰地表示出,省略的是段落,而不是詞語或句子。若省略號在引號內,單獨出現在一行時也宜寫成十二連點,即“…………”。理由跟不用引號時相同。另外,在省略號的前面和後面,可以根據需要使用點號。例如:

(16)好大的雨啊!……

(17)我怎麼能不生氣?……

(18)你的意思是……?

(19)這樣做實在太……!

(20)我們黨內的主觀主義有兩種:一種是教條主義,一種是經驗主義。……

(21)山裡有狼、狐狸、野兔……。傍晚,我們沿著一條彎曲的小徑上山考察。

例(16)至(19)有感嘆、反問、疑問等特殊語氣,如果不用歎號和問號,就不容易看出這些語氣了。例(20)省略號前有句號,這樣做能讓讀者很容易看出“經驗主義”是句子結束的地方。例(21)省略號後有句號,這樣做能讓讀者很容易看出“傍晚……”是另起的一句。

7

標示時間、地點起止時,宜用一字線,標示數量範圍時,宜用浪紋線

例如:

(22)葉挺(1896—1946)

(23)北京—廣州旅客快車

(24)30~50cm

(25)50~120米

(26)300~1000噸

(有編輯表示新標準允許一字線、浪紋線在處通用——木鐸注,歡迎文末留言討論)

使用浪紋線表示數值範圍時應當注意,在不引起歧義的情況下,一般只在後一數值後加計量單位,在前一數值後不加計量單位。

8

欄目名稱宜加書名號

例如:

(27)本報新設立了《廣角鏡》欄目。

(28)《讀者天地》是本刊頗受歡迎的欄目。

(29)我喜歡看央視的《海峽兩岸》。

9

版本說明要放在書名號之外

例如:

(30)《資本浪潮》(中文版)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分省地圖集》(英文版)

(32)《航空知識》(2011年合訂本)

(33)《漢語大詞典》(縮印本)

(34)《民法學原理》(多卷本)

而“草案”“徵求意見稿”“初稿”等,則宜加括號放在書名號內。

10

同一句中,不宜套用冒號

例如不宜寫:“會議結束時,主任宣佈:今後必須做到:第一,按時上班;第二,不得無故早退。”

這個句子可以寫成:

(35)會議結束時,主任宣佈,今後必須做到:第一,按時上班;第二,不得無故早退。

在列舉式或條文式公文中,不得不套用冒號時,應當分行來寫。例如:

(36)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最後,應當注意,句內出現引號時,應當把句號放在後引號之後。

例如:

(37)他認為這樣做是正確的,“只有這樣做才能把事情做好”。

因為句號是整個句子結束的標誌,不是引文結束的標誌。如果引號內的人稱跟前面的敘述不同,宜在引號前加冒號並把句號放在後引號之前,也就是對句子進行調整。

例如:

(38)他認為這樣做是正確的:“我只有這樣做才能把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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