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樂清男孩失聯"事件真相大白後,父親躲起來,志願者每天接嘲笑電話,你認為誰受傷害最大?

健啖客


誰受的傷害最大?無疑傷害最大的就是這個家庭,本身相安無事,夫妻之間的矛盾本身隨著時間流逝總會過去,但是現在顯然孩子父親因為孩子母親的謊報警情導致陷入輿論漩渦當中,孩子母親也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所以說沒事別去亂去考驗人性,因為要麼結果會讓你很失望,要麼就是你的行為很可能因為觸犯法律而被懲處。

陳某謊報警情,所有的結果都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男孩母親陳某(33歲、城東街道雲嶺村人)因與在外經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糾紛,為測試其丈夫對其及其兒子是否關心、重視,蓄意策劃製造了該起虛假警情。

鑑於陳某蓄意藏匿其兒子黃某,併到公安機關虛假報警,且在各方查找期間,繼續假裝配合搜尋,其行為已嚴重透支了社會誠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資源,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已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很顯然男孩的母親陳某根本不會想到自己的行為既然已經觸犯《刑法》更不會想到本身夫妻之間的感情還有緩和的餘地,結果自己這麼鬧騰,不僅觸犯法律浪費了大量的社會公共資源,而且還讓整個家庭陷入輿論漩渦當中,無論如何陳某是這場假險情的製造者,但也絕對是最大的損失者,也算是咎由自取了!

根據《刑法》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而結合目前的情況看,陳某的行為已經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同時其謊報警情行為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已經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怎麼著也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無疑了。

只能說作為人,不要輕易去考驗別人的人性,因為要麼結果會讓你很失望,要麼就是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


麋鹿說法


肯定是社會傷害最大,當年彭宇引發的社會影響,打開一個番多拉魔盒,後續是跟風模仿,“伏地魔”遍生。現在是不是又是一個呢?以前只是人與人之間沒有信任了,如果以後警察對人民也沒有信心了,好人也心寒了,那誰的傷害最大呢?狼來了故事從小就聽,但是都不以為意,可能認為社會這麼多人吧,反正都是抱“僥倖心理”。

這事的家庭,我覺得完全可以把五十萬公開捐款,然後對幫助他的人表示感謝和道歉,然後對社會道歉,畢竟社會需要一個有力度的道歉,而不是嘴巴一張就道歉了,沒有一點成本的道歉,這也算把他們透支社會的信任稍微補上了一點。



記憶中的猹


這種事情受傷最大的自然是事件中的孩子。母親被刑拘,父親躲起來,還有無事生非的人打電話來嘲笑,自然傷害的是被失蹤的男孩。

其實我是可以理解事件中男孩父親的。其妻子為了測試他的忠誠度,搞出這麼大一件事情,讓本來隱私的夫妻矛盾公之於眾,確實讓人很難堪,不知道怎麼面對。

倒是志願者所說的讓人覺得很奇怪,真有這麼多人吃飽了沒事幹,天天無事生非麼?人家孩子找回來了,始作俑者被刑拘,吃瓜群眾也該散了,還打電話去嘲笑,有必要麼?真有這麼閒麼。

整個事件中受傷最大的自然是這個男孩。如今網絡發達,他的同學自然都知道這事。小男孩最難面對的是同學的奚落和嘲笑。這才是最麻煩最受傷的人。


律師獨角獸


這些人是不是吃飽了撐的,志願者一片好心好意,為什麼要打電話嘲笑他們?誰都會遇到困難,如果讓志願者心寒了,以後誰還去做志願者,誰還去幫助他人?

孩子父親肯定是受害者,本來夫妻之間的矛盾,那是家庭內部矛盾,床頭吵架床尾和,不必為外人知曉。現在孩子母親弄得這麼一出“藏子記”,把“家醜”全部外揚,弄得人盡皆知,平地裡起了這麼大的風波,真是出盡了“風頭”,也讓這個家庭一下子處於風口浪尖之中。

俗話說得好,“人言可畏”,不管怎麼說,都是自己妻子的錯,孩子父親當然面上無光,走到哪裡都被人指指戳戳的滋味肯定不好受。

孩子肯定也是受害者,父母之間的矛盾,本不該由其來承擔,但是在本案中,他卻成了其母的工具,成為測試其父對其母親及其本人感情的試金石。其父知道實情後,內心怎麼想,怎麼看他呢?當然了,血濃於水,畢竟是自己兒子,其父也不會對他怎麼樣,但心中肯定不好受。

一切都怪這個無腦的婆娘,好好的日子不過,非要幹著“狼來了”的把戲,錯了也就錯了,主動承認錯誤,也就是謊報警情,最多也就是被行政拘留幾日,現在已經涉嫌犯罪,那就不是行政拘留那麼簡單了。

求仁不得仁,現在弄得雞飛狗跳,一地雞毛,家庭能不能恢復原來的模樣,一切都是未知數,真是“不作不死”!


打虎拍蠅


不能因為一次謊報,而否定所有人的付出,他們的付出永遠是真實的,一點也不可笑。至於那個家庭,犯錯的該受懲罰的,是謊報者,也就是那個奇葩母親,其他人都沒錯。冤有頭債有主,這種問題並不複雜。不要別有用心,刻意去把它複雜化。



遠離負能OX盡享美好


誰受傷害最大?你這麼問的意思可以理解成志願者受傷害了吧,其實理一理順序就沒必要糾結了,志願者去幫助這家人,本心是什麼?不還是希望找到孩子,希望這家人家人團聚嗎?我們的初心是助人為樂,就算是孩子媽媽故意的又有什麼呢,我助人是我的道德,你故意是你的失德,保持平常心就好了,做好事何必執著於功利


千幻萬葉


受傷最大的是這個社會,一場鬧劇,引得無數人關注,無數人去奉獻自己微薄的力量幫助他們,而結果是什麼,終究是一場鬧劇。

給我們帶來的又是什麼呢?我們可能不會再去相信這些事,可能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為此失去了那根救命稻草。

網絡方便了這個社會,同時也是某些小人的工具,我們該正視網絡的力量,把他用到該用的地方


難得糊塗


憑什麼嘲笑志願者?他媽的什麼時候你家裡失蹤一個人希望沒有人幫你找!嘲笑志願者的都是畜生


我已經知錯


原本只是一場家庭矛盾,最後演變成了全國性的鬧劇,不僅給國家給親人朋友和熱心人士製造了困擾,也同樣給自己帶來了傷害,可見問題不是出在一個人身上,夫妻兩個都有責任


芳心吾語0603


典型的現代版“狼來了”!到底是有多無知才能幹出來這不走腦子的事,還是說無知者無畏呢?

對這種情況應該出臺專門的法律條文,應處以刑拘一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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