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機在順義暴打乘客,結果···

北青社區報記者昨日獲悉,趙某乘坐“滴滴”快車回家,下車時因關車門用力太大,與司機楊某發生糾紛後互毆。

其間,趙某被楊某毆打致傷。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楊某被公訴至法院。最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 10個月,緩刑 1年。

滴滴司機在順義暴打乘客,結果···

網絡配圖(圖文無關)

今年4月24日晚上10點多,在順義區某村內,楊某因“滴滴打車”乘客趙某下車時關門用力過大,雙方發生口角。後楊某用拳頭將趙某左眼打傷。經鑑定,趙某身體所受損傷構成輕傷一級。案發後,楊某主動投案自首,並賠償了被害人的相關損失,雙方民事問題已和解。

公訴機關認為,楊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一 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 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某犯故意傷害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鑑於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故對其從寬處罰並宣告緩刑。最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 10個月,緩刑 1年。

綜合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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