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 關於啟動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知

關於啟動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壺口風景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根據省大氣組《應對重汙染天氣調度令》([2018]第11號)要求,經市重汙染天氣監測預警組與“一市一策”駐臨專家組會商,結合全國空氣質量預報和山西省空氣質量預報,2018年12月9日起,我市擴散條件轉差,可能出現一次中度汙染至重度汙染過程,短時可能達到嚴重汙染,首要汙染物為PM2.5或PM10。經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從12月9日0時起,啟動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二級)。各單位要按規定落實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活動。

2、幼兒園、中小學停止戶外課程和活動。

3、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

二、建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1、公眾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公眾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4、拒絕露天燒烤。

5、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汙染。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1、嚴格落實《臨汾市2018-2019年工業企業和建築施工工地差異化錯峰生產方案》,在對納入重汙染天氣預警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實施停限產措施的基礎上①鋼鐵企業鍊鐵高爐休風,燒結、球團設備停產;②有色金屬冶煉企業、鑄造企業(除電爐外)全部停產;③汽修企業、傢俱製造企業噴漆、烤漆工序停工,其他企業涉VOCS工序全部停工;④除採暖鍋爐外的工業燃煤鍋爐、煤氣發生爐全部停產;⑤“一城三區”範圍內的煤焦發運站全部停工;⑥露天開採企業全部停產;⑦所有工業企業加強廠區揚塵控制,增加灑水降塵頻次,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

加大停限產企業監管,確保停產、限產到位,各類汙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各項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電力部門統計用電量變化情況,對限產、停產企業實施限電、斷電。

2、加大散煤專項整治力度,對禁煤區、禁燃區範圍內散煤燃燒及煤、焦在生產、流通、銷售、使用等環節全面排查,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3、市區規劃區及各縣(市、區)城市建成區範圍內①所有建築工地室外噴塗、粉刷、切割、護坡噴漿、建築拆除及土石方作業全部停工,涉及重大民生的工程須經主管部門審核後,經市大氣汙染防治行動指揮部批准,方可施工;②所有施工運輸車輛、渣土運輸車輛、混凝土攪拌車輛全部停運;③在常規作業基礎上,道路每日增加兩次保潔、加大非冰凍期溼掃力度。

4、嚴格市區機動車限行交通管制;加強柴油貨車管控,所有柴油貨車禁止駛入市區規劃區,引導外地過境車輛避開規劃區行駛;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煤炭、焦化、鋼鐵、電力、建材、化工、有色等重點用車企業,原則上不允許柴油貨車進出廠區;加強國、省道及縣、鄉公路揚塵汙染控制管理,依法查處散裝、流體物料運輸車輛掉落、遺撒、拋灑等違法行為。

5、公交備用車輛全部上路,增加運營班次,延長運營時間,市區規劃區主幹線路首班提前30分鐘,晚班延時60分鐘,邊遠線路晚班延時30分鐘。

6、嚴禁焚燒秸稈、樹葉、垃圾等易產生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強化油氣、油品管控;加大餐飲業、加油站等汙染防治設施的監督管理,嚴控各類面源汙染。

7、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重汙染天氣各項應對措施的落實及督查工作,要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通知到鄉、鎮、村、社區和有關職能部門;市直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應對工作,要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通知到管控和服務對象,嚴格監督執法,最大限度控制汙染物排放,減輕對群眾影響。

8、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大氣辦成員單位每日16:00前將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信息報送表蓋公章PDF版和電子版報送至郵箱;重汙染天氣預警解除後,上報本輪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總結及建議蓋公章PDF版和電子版至郵箱。

臨汾市大氣汙染防治行動指揮部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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