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縮小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的工資差距?

用戶72604689985


樓主您好,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相比於企業單位退休人員,他的這個退休工資確實是比較高的。因為這和他計算退休工資的方式是有一定的關係的。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是根據自己在職期間的工齡,崗位,工資,職務工資,職稱工資等各類工資的津貼相加而得成的。但是我們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只是根據自己的繳費年限,繳費指數和社會平均工資來決定的。所以這也就是他們二者之間形成差距的一個主要原因。

我們國家從2014年開始,事業單位人員也開始逐步繳納養老保險。那麼也就意味著在計算退休金的方式上,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形成了一個統一的方式。那麼畢竟在2014年以後才開始繳納養老保險,所以說2014年之前參加工作的這部分人員依然享受以前的計算方式,所以說還是有一定差距的。我們也只能等待時間的推移,慢慢的逐步形成這個統一化,這樣一來那麼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和企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差距就會逐步的減少。


社保小達人


只能靠國家政策,老百姓沒有辦法,上幾輩人為國家基本建設付出了一生,當年國家沒有制定社保,直到九十年代初才開始實行,這不能怪老百姓,到後來的企業改制,造成許多工人下崗,他們也是政策改變的犧牲品,生活艱難都不提了,好不容易熬到退休年齡,拿到手的退休工資卻比同工齡的人低了幾倍,生活艱難,沒有地位,這樣的現狀只能依靠國家政策法規來平衡,在職期間的福利待遇差別不補也就算了,一樣退休了,應該給予他們起碼的公平待遇吧,這一點都不過分吧


kamke89167


這個問題的提出就是一個典型的平均主義思想,根本不符現實的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就講都是企業的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都是一樣的嗎?一個城市所有的企業退休養老金都是一樣的嗎?全國各城市企業退休養老金都是一樣的嗎?這個最簡單、最現實、最基本的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退休養老金問題都想不明白,怎麼能想到企業要與事業公務人員的退休養老金搞成平等呢?這不是自找煩惱嗎?大膽地說,這個問題是永遠不能向解決的。

養老保險制度,是交的多退休就拿的多。同一個企業的人員,由於工作崗位不同,工種不同,月工資不同,扣繳的保險費數額不同,都是同一歲數退休,拿的退休養老金肯定是不一樣的。同一企業就這兩個人的退休金養老金的事都搞不到一個數字上去。想想一個企業怎麼統一,一個城市的企業怎麼統一,全國多少個城市的企業呢?怎麼與全國的事業公務人員退休養老金搞成平等呢?

這就叫單位分工不同,社會分工不同,不要老是比這比那的。就是真正到了按需分配的那一天,有人需要多他就拿的多,你需要少就拿的少,為什麼還問他憑什麼要拿的比你多這個問題嗎?

現在就是有一部分人,搞問題擾亂思維,製造攀比心理,擾得農民工人之間的比,工人與公務人員之間的比,農民再與公務人員比一下,農民是否都活不了啦。

在發達的國家裡,國家的公務員是中產階級,雖然他們可能已中康大康水平,但工人平民也只能是小康或中康吧,差距是永遠存在的。

我們國家正走在奔小康路上,困難很多,難度較大,收入差距矛盾問題突出,這不是互相比能解決的問題,而是需要我們安定下心來,在各自現有的養老金的基礎上,鼓勵年輕人努力奮鬥,為國分憂,一起向小康生活挺進。


天馬3951


為什麼要縮小差距?在當下差距是處處可見的,不僅僅是事、企退休人員養老金這點差距。題主與王建林、馬雲等的差距更大呢,你怎麼不企圖抹平呢?有差距才會有競爭,有競爭才會有上進的動力,社會才能進步!不要指望著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了,那是行不通的死路!

另外,現行養老金制度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即在職時養老保險金總額繳得愈多,退休後養老金領的愈多!一個繳納年限剛剛15年,每年僅繳納幾幹元的人憑什麼能與繳納三、四十年、每年繳納幾萬元的人領相同的養老金?就是吃“大鍋飯”也不能這種吃相!


sysh1234


縮小差距,必先弄清楚產生差距的原因。

一,主要原因有二:(一),百分之七十左右的企業,一直未按規定足額繳納社保,這是產生差距的直接原因;(二),部分企業效益低下,職工工資收入不高,導致繳費基數偏低,這是產生差距的根本原因。

二,你所謂企業是僅指國企,還是包括非國企在內?事實上,部分壟斷國企因效益較好,足額繳費,其養老金水平高於或不低於機關事業單位;部分非公企業(包括民營,外企),也因效益較好,員工收入較高,且足額繳納社保,其養老金水平亦不低於機關事業。因此,養老金偏低的,只是部分企業,龍其是部分傳統制造業,以及大量民企私企。

三,部分企業效益不穩定,是市場經濟規律造成的。企業是市場的主體,在市場競爭中此起彼伏,屬正常現象。九七年對企業進行養老制度改革,其目的是為減輕企業負擔。國企員工的養老一直是企業承擔的,但是,將養老責任推向社會後,部分企業因種種原因,不按職工實際收入繳納保費,導致企退人員養老金替代率偏低。

四,一四年之前,機關事業單位是按照工資基數發放養老金的,與部分企業相比,養老金自然存在差距。一四年並軌後,實行同樣的政策,理論上應該不在在不公平的問題,但為什麼仍然存在差距呢?原因之一仍然是上述所言:機關事業按實際收入為基數足額繳費,而部分企業未足額繳費。按照多繳多得的原則,存在差距是必然的。其二是新制度才剛剛起步,有一個過渡期。

五,對於視同繳費的問題,許多人有誤解或不同看法,其實視同繳費是新舊養老制度過渡期必須如此的選擇。九七年國企養老改革時實行了視同繳費的政策,機關事業也只能照搬,別無選擇。

六,弄清楚存在差距的原因,那麼如何縮小差距就顯而易見了。

(一),嚴格繳費制度,足額繳納社保。國家已出新政,將收繳社保的權力交給了稅務部門,増加了強制性。相信這一制度的落實,有利於縮小差距,進一步保障退休人員的權益。(二),企業員工(包括民企外企)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監督所在企業按實際收入足額繳費。(三),最終解決差距,要靠企業提高效益,増加職工收入,而不是拉低機關事業養老金來實現所謂的公平。如果那樣,機關事業也不願意足額繳費,導致養老基金虧空,養老事業將無以為繼。(四),國家正在採取措施縮小差距,比如每年養老金上漲向企業傾斜。

(五),並軌後的養老制度需要一個過渡期,不可能明天便天下為公,要理性看待發展進程中的問題。


幸福作坊


如何才能縮小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差距,首先要弄清產生差距的根本原因是什麼。有些回答的帖子講了許許多多原因,但忽略了根本原因——基本養老金替代率。世界銀行組織建議要維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養老金替代率需不低於70%,國際勞工組織建議養老金替代率最低標準為55%。

九十年代初企業職工養老金改革時替代率採用了60%。2014年雙軌制改革行政事業養老金替代率是90%,即維持了改革後的養老金水平比原退休工資水平不降低。如果企業和行政事業三位人員退休前工資是5000元,企業基本養老金是3000元,而行政事業基本養老金是4500元。如果加上職業年金等補貼,行政事業養老金還要更高。因此,縮小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差距,就是逐步縮小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替代率。2018年有些省市養老金調整時出臺了適當向企業傾斜的政策,就是旨在縮小企業與事業養老金替代率,提高企業養老金待遇,逐步實現企業和行政事業職工養老待遇公平正義。


默言


造成兩者待遇差大的直接原因就是替代率的問題,即兩者退休計算辦法不統一造成的。一個按工齡計算,一個按社平工資、繳費年限等計算,其計算結果大不一樣。如果計算辦法統一了,算出的結果多少毫無怨言。現在的首要問題是在同等條件下如何縮小差距,採取何種辦法儘快縮小差距,這就看決策者的智慧了。十年過渡期實際上還是採取的兩種計算辦法,在這個過渡期內不僅沒有縮小差距,反而還在擴大,要看到希望也只有過渡期結束(即2024年10月以後)後了,但又有多少企退職工能等到那一天。


存善2


要回答這個問題扯更多白搭我有一個辦法大家看行嗎?一,按退休前一年各省市平均工資打七折式八折計算,計算一個平均工齡達到平均按社平工資按折計發,超過平均工齡或不到平均工齡按比例計發。不分企業,事業(公務員)按一個標準。這樣就解決了差距太大的問題。按工齡計發大家也沒有意見了。有識之士認為咋樣?


阿昌0128


很簡單,按工作年限發放。同等年限同樣待遇!如大家都為國家工作三十年為何待遇不同?這還是把工作分成三六九等看待,工作有高有低,有些工作永遠低人一等!這是反平等!你該拿的在你工作期間都拿了,比別人多很多,為何退休大家都不為國家做貢獻了你還比別人拿得多?公平何在?


非常各


首先調整企退人員的退休金與公、事業人員的退休金相一致,然後全部統一退休金替代率!或者(無論任何性質退休人員)全部按照年工令統一在一個標準下計發退休金!不要人為(即得利益者)的劃分為三六九等!即可實現實際意義上的真正“並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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